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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遇逐客令 独立交易席位之争只余两年?
money.fjnet.cn 2011-11-29 15:3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今年8月和11月,交易所和中证登公司先后两次发布的通知文件,要求保险机构退出自有席位,其逻辑是保险公司并非交易所会员,拥有自有席位悖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中 “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的规定。

而前述保险资管公司人士则指出,保险拥有席位是当年国务院批准的,而《证券法》对于上述要求确实有“国务院批准除外”的提法,那么就按照新老划断的方式,原有9+1维持现状,拥有自己的独立席位,新设立的资产管理按照新办法执行即可。

“刚开始谈的时候,证监部门要求保险机构退出自有席位后,以普通机构客户的身份在券商开户。这样的话,系统安全、清算安全,以及交易数据的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前述保险资管高管透露,后来交易所才同意保险机构与基金的模式一样,以“特殊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市场交易”。

“通知一出,就有一大批券商先后跑过来谈业务”,多位保险资管公司人士坦言,“至于后续如何操作,我们自身没什么话语权,还要等保监会的最后态度。”对刚刚上任的“铁腕项主席”,保险业充满期待。

但是,业内意见并不统一。

一家刚刚成立不久的寿险公司的投资总监告诉记者,对于他们这样的小公司、新公司来说,是否拥有独立席位并不重要,即便需要因此付出更高的佣金,而他们更看重的是被委托单位的投资收益。事实上,他更希望监管机构可以允许他们将资金委托到保险业外的资产管理机构,按照市场规律操作。

另一位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很多发达国家,如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销售投连险和万能险等投资类保险产品,须持两大监管机构的双牌照一样,投资账户的保险资金和保障账户的资金运

用也须同时符合两大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不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甚至直接由证券监管机构监管。

其优点是资金运用的范围有所不同,投资账户的资金可以更大范围的对接资本市场,代理人销售的佣金也更低,保费更便宜,缺点是脱离了保险监管机构的直接管辖,不符合我国“部门利益”的国情。“如果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当年隶属于证券业,或许现在也没有席位之争了。”该人士续称。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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