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海峡财讯 > 正文
新税法6区域最不划算 多得1元年终奖要多交千元税
money.fjnet.cn 2011-12-05 09: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5日讯(记者 香卉辉/文 叶允平)年关将近,大家盼了一年的“年终奖”即将陆续开始发放。由于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因此,不少员工、企业、单位开始筹划,怎么发年终奖才最划算。导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财税专家,计算出了新的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多发1元多交千元税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是,总额÷12个月,看平均到每个月的奖金对应哪一个税率,然后用总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交纳的税款额。在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之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导致临界点也随之发生变化。

比如,表中的第一个临界点是18000元,也就是说这个级别的年终奖数额小于或等于18000元,员工交纳的个税是最少的,只需要540元,税后到手17460元。一旦到了18001元,个税就变成了1695.10元,税后到手16305.90元,反而少拿了1154.10元。

可见,多发了1元钱的年终奖,就要多交1155元的税,最终到手的奖金反而“缩水”了1000多元,从18001元一直到真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林晨昱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投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