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第一案二审开庭 东星最后资产被接管命运存转机
money.fjnet.cn 2012-03-08 08:5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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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严义明在庭审开始时即表示质疑,称这样的安排有故意低调处理此案的嫌疑。不过,广州中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东星集团并未提前告知法庭有较多旁听者。
据悉,与一审相比较,东星集团和民航中南局在此次庭审均未提出更为突出的证据。
根据一审的判决,民航中南局认为,停飞决定是基于对东星航空运营情况的“综合判断”——东星航空于2009年初已经处于资金紧张、债权人申请其破产重组、航材严重不足、员工情绪不稳的局面。
尽管承认当时存在一系列经营管理问题,但是东星集团认为这些并不至于受到停飞处理。严义明提交了中南局设立在武汉地区的日常监管机构对东星航空开具的每日监管记录,该记录显示,东星航空在被停飞前几日,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无重大需要紧急停飞的事由。而2008年末,由民航局作出的年度安全检查报告中,虽然对东星航空提出了多达32项的整改要求,但总体评分依然高达94分,符合运营要求。
严义明指出,民航中南局2009年3月14日对东星航空下达的停飞电传通知中,除引据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出具的一份 “关于建议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外,再无任何对东星航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事实或处罚法律依据的引述,同时也没有对当事人告知必要的事后申诉权利,因此该停飞通知从形式上就存在违法。
东星集团认为,当年的停飞并不是因为东星航空的管理问题。但在昨日的审理中,民航中南局提出,在2009年3月12日国家民航局曾派出总飞行师会同中南局组成两级“安全检查组”,对东星航空进行检查,并向民航局提交了检查报告。据称,这份报告提出的结论就是“建议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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