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部分物流企业税负提高 陷两难境地
money.fjnet.cn 2012-03-09 09:22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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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孟斯硕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了解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近期到上海市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物流企业进行调研后,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了8条相关的政策建议,其中提到应慎重对待试点扩围,以免造成行业的地区分割。
试点暴露问题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启动,物流企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其中,“物流辅助服务”列入应税服务范围,并设置了6%的适用税率;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较大。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特别是货物运输服务是物流企业最基本的服务,且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导致试点后企业实际税负大幅增加。”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调研报告》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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