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明星代言不如做服务明星 险企电销车险起变化
money.fjnet.cn 2012-04-05 11:30 来源:证券日报
我来说两句
商业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对消费者作出承诺,承诺潜在的消费者若购买商品或服务能够得到的价值。因为媒体广告具有放大效应,承诺也就被更多人所熟知。
当消费者被广告吸引,购买产品或服务而得不到相应价值时,想必心里不会痛快,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也就打了折扣。那么,不能兑现承诺是不是可以被理解是一种“引诱”呢?
险企建立知名度、美誉度需要几年、几十年兢兢业业的努力,而要毁掉信誉却十分容易,若想重建毁掉的信誉就难上加难。但是险企花巨资建立起的品牌效应,很有可能因为一次被曝光的销售误导遭受巨大影响。出了负面新闻,险企唯恐被暴露出去,花钱公关,遮遮掩掩,最终可能欲盖弥彰。
所以,广告做得再好,不如实实在在做点让客户满意的事。真正提升客户体验,将承诺的服务一项项落实,细化服务流程、做好人员培训。未来保险市场将进入“服务为王”的后销售时代,谁最先理顺服务,谁就是赢家。与其花大价钱请明星代言,不如老老实实做服务消费者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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