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进峰
一场高达2.7亿元的民间借贷游戏的意外崩盘,不仅导致了褚程军、黄一平两人先后离职,更使他们最终身陷囹圄。
两年前,当褚、黄二人各自从某国有银行上海松江城区支行、泗泾支行行长任上离职前往西安时,他们已然明白,过去几年,他们一手参与的高利贷游戏最终会把他们自己拉下水,而西安,恰是他们的合作伙伴——36岁的房地产开发商吴连伟,编织高利贷骗局的起点。
5月29日,本报记者获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显示,2008年7月至2010年5月间,被告人吴连伟以经营公司或开发房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指使被告人褚程军、黄一平以二人时任支行行长的身份,以高额借款利息(2%-9%不等的月利率回报)为诱,向许维龙、周剑平、季祥武等四十二名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累计近2.7亿元归个人使用,至案发时还有较大金额未归还借款。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吴连伟纠集被告人褚程军、黄一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一审庭审已经结束,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缘起房地产
吴连伟,36岁,浙江苍南县人。资料显示,吴自1994年四川民政学校毕业后,进入老家苍南县民政局工作,两年后下海经商,并于2001年至2009年间在上海松江注册经营上海荣昌印务有限公司,从事印务生意,这段期间他先后结识了时任某国有银行支行行长的褚程军和黄一平,并随着2009年4月其在西安的房地产项目起步,开始了长达几年的庞大的高利贷游戏链条,这个链条上的两颗关键棋子便是两位前支行行长。
“吴连伟人不错,出手也比较大方,所以我们间树立了比较好的朋友关系。”
在检察院的讯问笔录中,褚程军回忆他和吴相识的过程时坦言,早在2008年以前,褚已是某国有银行松江支行行长,经人介绍认识了其时在松江从事印务生意的私企老板吴连伟,此后,吴经常宴请褚及松江区中山街道经济开发区的朋友,“还经常到夜总会唱歌。”
此后又在褚的引荐下,吴连伟结识了黄一平,三人“朋友关系”真正升华到合作伙伴则开始于2008年庞大的高利贷合作。
据褚、黄二人介绍,2008年左右,吴连伟向二人解释,他在安徽和人合作投资了一个商务楼项目,但是资金短缺,需要对外高息借款,同时吴还解释,“相应的借款人他都联系好了,但是借款人提出需要借款担保人。”
如此情形下,作为朋友,时任某国有银行支行行长褚、黄二人为高利贷商人吴连伟前后不断累积的庞大的民间借贷资金提供了“个人担保”,吴所承诺的,则是高达8%或9%的月息。
“也有5%或6%的,这个月息来讲是远远高于银行同期的存款利息,即使是2%的月息也比银行利息高4倍左右。”褚程军在笔录中说,“但从我借款的情况中没有低于5%的。”
显然,两位前支行行长一开始就知道吴所组织借贷资金有明显的高利贷性质,之所以为高息借贷进行担保,褚程军的解释是,起初吴连伟让其帮忙对外借款进行担保的金额并不是很大,担保金额应还在吴个人固定资产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再则,吴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我感觉,房地产项目投资肯定能赚钱的,所以我就愿意为他在外借款进行担保。”
“信任褚程军,他也是银行的,也信任吴连伟,他在松江有土地。”黄一平说。然而,至于吴所描绘的安徽的房地
产项目前景如何,两位前支行行长都没有去实地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