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建创业“海归”可申请支持资金
money.fjnet.cn 2012-06-07 06:47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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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谢丹)今年我省出台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政策,首次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昨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我省每年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各设区市给予配套支持。
申报人员要同时符合这些条件:企业法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较强市场潜力
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入选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表格可登录福建引进人才网下载,并按属地关系将申请表报送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地须于6月30日前报送到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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