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曝煤监官员沉浮窝案 副局长受贿899万
money.fjnet.cn 2012-07-30 09:26 来源:21世纪网-21cbh.com
我来说两句
3.搭建利益网
与王西平结识后,公安局刑警总队七支队副支队长陈洪强也加入了这张利益之网。
王西平给煤老板们办事收取好处,碍于法律法规障碍,他还不得不笼络另一个人——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七支队原副支队长陈洪强。
王西平在狱中自我总结的最后一点写到:“交友不慎,结识了一些酒肉朋友,加速了腐化堕落”。
事实上,陈洪强的落网,正值重庆打黑除恶活动进入高潮。2009年8月,被告人陈洪强在重庆市公安局被传唤到案,在王西平伙同多人共同实施的受贿犯罪中,陈洪强系从犯,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知情人士透露,王西平是在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陈洪强的。两人相识后不久,在煤矿安全事故的处理上,身为公安人员的陈洪强和王西平为了共同利益而捆绑在了一起。
2005年,营寨煤矿接连发生两起死亡事故后,业主张昌谊托关系找到王西平和吴俊根,这两位不便直接出面入干股的煤监副局长很快把陈洪强介绍给了张。
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查明,由陈洪强出面负责办理王、吴、陈三人入干股的事情。张昌谊则将钱交给陈洪强,由陈洪强转分给王和吴。
张昌谊证言称,大概在2006年底,陈洪强便与他谈好,从2007年底,不管营寨煤矿经营情况如何,张每年给王三人150万元干股利润。“那是在2008年七八月份,陈洪强打电话说到万盛拿分红,叫张昌谊准备75万元现金。张在农行卡上取了30万元,在工行取了45万元,用塑料袋装好,开车在万盛广场把75万元现金交给了陈洪强,陈提起放到自己警车上,就开车离开了。”
而在给洛英山煤矿放高利贷的“生意”中,陈洪强也大伸贪婪之手。
向业文说,“他先说每年给10万利息给王西平、陈洪强、赵瑞峰三人。但是陈洪强认为少了不同意,向加到了15万利息,陈洪强还是不同意,直到加到20万利息。”向原本只借一年,但陈洪强则称时间过短,向只好说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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