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营改增试点 近九成企业税负将下降
money.fjnet.cn 2012-08-07 09:19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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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内容为“1+6”行业
市民:此次营改增试点行业有哪些?
市财政局:文件中明确,此次确定的扩大试点地区与上海市适用同样的试点方案、试点行业和政策安排。因此,厦门的试点政策、试点内容和上海是一样的。
厦门市营改增试点行业仍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1+6”行业。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指物流辅助、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鉴证咨询、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六个具体行业。
试点后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
市民:试点以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多少?试点以后,企业交税是到地税交还是到国税去交?
市财政局: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中关于税收征管的问题是比较明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收征管由国家税务局来负责。
营改增之后税率是多少?
市民:营改增之后税率有何变化?
市财政局:根据财税[2011]111号第十二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第十三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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