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券商大会提出各种创新政策正逐一落定。
在8月22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之后,8月23日,证监会再次就《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建立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等制度。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
其中,第四条指出,证券公司可以代销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在境内发行的各类金融品。
北京某券商研究员表示,这意味着券商可以销售几乎所有的金融产品。不过他指出,草案的一些规定过于宽泛,缺乏细节,比如并没有明确表示具备何种资格才可获得代销金融产品资格。
之前,券商代销产品局限于基金。尽管在基金产品销售中,券商渠道占75%以上,但由于基金规模偏低且收费缺乏统一模式,券商基金产品代销收入十分有限。
事实上,一直以来部分券商有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该项业务在去年底就已经开始小范围实施,不过销售的基本上都是信托,而且是风险小的保本型产品。”国泰君安上海某营业部人士告诉记者。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进一步明确与规范了该项业务。但上述人士也指出,代销范围扩大后,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风险控制,若对产品没有进行良好的风险把握,则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
管理办法的正式推出,丰富了券商的盈利渠道。市场的长期低迷,让靠天吃饭的经纪业务陷入尴尬境地,而代销金融产品种类全面放开后,凭借强有力的销售能力,券商将获取丰厚的收入。
长江证券(8.11,-0.15,-1.82%)刘俊假设,若未来信托产品有50%通过券商销售,费率1.5%;未来保险中20%通过券商,费率1%。则推算未来券商信托产品代销收入达到160亿元,未来券商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合计190亿元(含基金代销收入)净利润将达120亿元。
刘俊认为,综合考虑券商资管及代销金融产品规模增速,未来券商资管现金管理规模可达8000亿以上,而券商代销信托产品规模在10000亿以上。且在现有基础上,20%银保产品将通过券商渠道来销售;在此基础上,券商资管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可达27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4.18%;净利润为176亿元,占净利润的22.68%。
而这无疑将对银行、第三方理财等机构产生巨大冲击。在同一平台竞争,销售同一产品,而拥有广泛客户资源的券商似乎更有优势。
2010、2011年银行代销金融产品收入约为1031亿元、1079亿元,分别占当年券商全行业收入的53.97%和7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