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IPO造假频频出现到机构投资违规、违法内幕交易、“老鼠仓”屡禁不止,在A股市场大量股民选择“用脚投票”远离A股市场的同时,中国证券市场目前似乎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要消除A股市场的信用危机,需要包括监管者、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等在内的市场参与各方摆正自己的位置,重塑市场的信心和信用基础。
■分离
监管者需远离利益链
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创业板三奥股份涉嫌造假上市事件,这也是继新大地之后的创业板第二起造假上市的案件。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月18日,新大地经创业板发审委审核通过,但却于7月12日被终止审查。这也是继立立电子、苏州恒久、胜景山河之后,A股市场第四家已经成功过会、最终被终止上市的企业。新大地和三奥股份事件的发生,在引发了舆论对于企业造假上市的围剿的同时,也再次对发审机关的审核能力提出了质疑。
实际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12日,创业板已有105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业绩报告,从净利润指标来看,上述企业上半年共计实现净利润44 .9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0.0亿元小幅增长了12%。除此之外,更是有3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出现了下滑,恒信移动、菇木真甚至出现了亏损。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秦岭认为,监管的职责应当是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打击伪劣,保护守法合规经营,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得到落实。而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交易所、证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投资者都是被监管对象。然而,在证监会主导新股发行审核的机制下,监管者从源头开始即陷入上市公司精心编制的利益链条,与被监管者形成了利益同盟。监管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证券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当然无法受到有效的监管。
“首先要理顺监管部门和市场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对记者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证监会本身在和市场的关系上,没有摆正监管和审批的关系,往往认为审批也是监管。刘纪鹏认为,证监会的精力应当更多地放在抓坏人身上,而不是去替股民“选美”。监管部门和市场的关系要正确地摆放,首当其冲要处理好证监会、交易所和中介机构的关系,监管部门要从目前做实质性的判断却又不负任何责任调整到做程序性的、真实性的判断上来。在发审委的问题上,刘纪鹏强调,要监审分离,下放发审、做实保荐、真实供求。
■目标
上市公司需完善法人治理
除了造假上市的问题外,A股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完善,以及由此引发的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的频频出现,也是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天方药业为例,就在近日,该公司被曝出在定向增发计划搁置两年未作说明的情况下,在公开资料中隐瞒22.3亿元的投资项目,而在暗中实施该项目,以期压低股价便于重组进行。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治理A股尤其是创业板市场严重的家族企业“一股独大”现象,加强企业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在上市入口,监管部门就应该堵住一股独大的家族企业。 ”刘纪鹏对记者强调,必须要在上市的入口堵住一股独大的隐患,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必须达标,上市后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能超过33%,二级市场上不论国企还是家族企业,持股比例超过33%的大股东的减持价格要进行预设,要让包括广大股民在内的投资者表决确定第一大股东转让股票的价格,这样也解决了信息披露的问题,上市公司的股东只有通过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才能将股票卖出。
刘纪鹏表示,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一股独大在中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创业板95%的企业都是一股独大的家族企业,第一大股东上市前平均持股在56%,最高达98%,上市后也平均在45%,最严重的甚至在70%以上,这些一股独大的家族企业,通过在二级市场高抛低吸,回避窗口期,等待解禁流通后减持套现,票面价格一块和三五十块的上市价格相比,再跌都可以赚到钱,这样的股票目前正大量潜伏在中国资本市场中。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也表示,目前有的公司上市就是一个包装过程,假冒伪劣的东西不少。有的虽然是进入世界500强的大公司,但透明度不够,一股独大现象明显,普通投资者没有话语权,其回报也很低。因此,监管者的作用就应该更多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去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也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与证券中介的法人治理、诚信建设及法治建设,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大目标与任务,其中,已经起步的分红政策导向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细化。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还普遍认为,除了提升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之外,对于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也应当切实的加强监管力度,对其失职甚至是恶意串通造假上市的行为更要进行严惩,提高其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