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多元的借款,仅仅因为少还了50元,却被按借款的全额收取利息950余元。温州消费者马女士最近为了这事有点 “上火”。虽然广发银行最终退还了所收的利息,但是马女士认为,银行业长久存在的这项不合理的制度实属霸王条款,应当尽早废止。
一时疏忽被全额计息
据了解,马女士本应在2012年7月23日前还款51100.85元,但是她却将该款错记为51000.85元,因而在还款日前,她向银行还款51050元。“为了保险起见,我还自以为多还了50元。”马女士说,她以往的还款记录一直非常好。
然而在8月1日收到账单后,一项950.61元的支出记录让马女士犯困,该支出的交易摘要为“零售利息”。“起先看不懂那个零售利息是什么意思,我就打电话给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然后才知道是欠款未及时归还所产生的利息。”马女士说,令她不解的是,仅仅少还了50.85元,利息也不至于达到近千元啊。
广发银行客服人员的答复令她吃惊:“利息是按5万多借款的全额计算的,即使你少还一元钱。”马女士顿时来气了,她认为这样的规定非常不合理,然而对方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在此后的交涉中,另一位客服经理也作出了同样的解答并声称,每个银行都是这样计息的,而且是得到了银监部门的首肯的,这一规定在合同里也是写明的。
“即使合同条款写明,也不代表这是合理的,这显然是霸王条款!”马女士向市场导报维权QQ(541845077)投诉称,这次欠款50元根本不存在主观故意,都还了99.9%了,难道还差50元有意不还?如果全额算利息的话,那5万多元不是白还了吗?
广发银行退还利息
倍感气愤下,马女士通过114查询到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并进行了电话 (0577-88338569)投诉。“一位女同志听了经过之后说,银行不能这样收费。在索要了我的身份证号、广发卡号及手机号码后,她表示会转到投诉科,相关人员会电话联系我的。”马女士事后却没有等到投诉科的电话,于是她干脆直接上门,前往温州银监分局。
“接待我的另一位同志,答复完全不一样了。他说,银行都是这样算利息的,你透支他们的信用卡,难道银行让你白用的?这事有利就有弊的,而且这是你自己的原因没全额还款。”马女士称,该人士还说国外的银行也是这样计算利息的,银行方面没有问题。他还否定了之前那位女同志的说法,并称88338569并非他们单位的电话。
针对读者的反映,导报记者与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取得了联系。该中心一位梁先生在调查之后答称,该行客服部门目前已同意退还客户900元的利息。梁先生强调,相关的收费标准已在网站上公示过,银监部门也报备了,而且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上及用户签署的信用卡章程里面都已写明了此方面的规定。
“广发银行的客服经理后来的确打来了电话,说鉴于我这次不具有主观故意,出于情感上的同情,她向上级申请减免了我900元的利息,不过她依然坚持,全额计息是没有错的。”尽管广发银行作出了让步,但马女士却并不领情,“既然是合理的,那退还我的利息又算什么呢?我不接受你们的情感上的同情!这样的计息太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