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称:2012年6月15日上午洛阳市发改委招投标办主任魏书琴(招标过程的监督人)、洛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刘宇、基建科赵科长等一行四人,到江苏省南通市找到投标公司之一的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请求不要再投诉此项目的招标疑问。
“而在招标期间他们就上演过这样的闹剧,他们设立苛刻条款致使参与投标的北京建工集团发出质疑书,洛阳中心医院相关领导却远赴北京去劝说投标企业停止投诉。”对于平息参与投标公司的质疑问题,洛阳市发改委招投标办魏主任解释说:根据当地政府管理机制,这是个信访件,有领导批示,需要给投诉方进行沟通,解释。我们去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是给投标方解释一些问题。而洛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刘宇却解释说,他们之所以去北京建工与南通华新建工,是因为这些公司比较有实力,是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的。
而业主和招标过程的监督人这两次似乎并不合乎常规的“拜访” 投标公司,显然引起了多家参与该项目投标公司的猜疑。缘由是否如魏主任所言呢?是否还另有隐情,我们不得而知。
2012年6月5日,此项目中标公司公示后,多家参与投标公司多次向洛阳市相关部门领导反映对此项目的招标质疑与不满,此项目建设也因此迟迟不见进展。洛阳市发改委招投标办魏主任对此解释,因为这期间一些公司投诉不断,工程也就进展缓慢。但魏主任告诉大河法制此项目最近已经开工了,施工前在试桩。施工正按正常推进。10月18日,大河法制在该项目现场看到确有多位工人在现场施工。洛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刘宇等人也告诉大河法制,此项目已经正常施工。
但令人吃惊的是,当大河法制在问及洛阳市中心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洛阳市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时,魏主任和刘副院长则坦诚此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既然还未取得施工合法手续,为何却擅自开工呢?对此,洛阳中心医院方面不愿作过多解释。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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