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ST中钨大股东被指肢解承诺投资者对“钨产业链”望眼欲穿 尽管公司10月25日发布长篇澄清公告,但部分投资者仍通过公开渠道表达不满]
本报记者 陈雅琼
*ST中钨(即中钨高新)的澄清公告未能换得投资者的谅解,10月25日,仍有部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表达不满,并建议大股东“多拿出行动来”。
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有色股份”)2006年收购中钨高新报告书中的表述包含“使中钨高新形成集钨矿山、钨冶炼、钨粉末、硬质合金及深加工完整的钨产业链,将中钨高新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钨及硬质合金产业的强势企业”,但今年6月公告的重组方案却不涉及钨矿山,大股东有肢解承诺之嫌。之后,公司称该表述是规划远景不属于承诺,引发投资者一片哗声。
说好的钨矿山资源呢?
事实上,投资者的疑问从中钨高新6月27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来便不绝于耳。根据该方案,上市公司拟向有色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从事硬质合金业务的株硬公司100%股权、自硬公司80%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钨高新曾于8月29日表示,许多股东提出询问,认为此次重组方案只涉及硬质合金相关业务和资产,与有色股份收购中钨高新时的承诺存在明显不同。彼时公司给投资者的解释为有色股份的书面回复,内容仅为“自2006年以来,我公司对你公司的长期发展定位至今未发生变化,特此回复。”而这次中钨高新的澄清说法为:完整钨产业链是规划远景不是承诺。
记者查阅公告发现,中钨高新于2006年7月29日发布《收购报告书》,其中收购对同业竞争的影响一节,表述为“为解决此问题,有色股份承诺将于2007年底以前,在得到有色股份股东大会及中钨高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基础上,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其拥有和控制的与中钨高新构成同业竞争的硬质合金等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中钨高新,使中钨高新形成集钨矿山、钨冶炼、钨粉末、硬质合金及深加工完整的钨产业链,将中钨高新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钨及硬质合金产业的强势企业。”
有投资者据此力证大股东6年来未能兑现承诺,并质疑称:一句话为何前半句是承诺,后半句不是承诺?仅注入硬质合金能叫完整的钨产业链吗?
根据中钨高新的说法,做出这段承诺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同业竞争, 而当时中钨高新的主营业务仅为硬质合金,并没有钨矿资产。因此,当时有色股份与中钨高新构成同业竞争的只有硬质合金资产。钨矿为硬质合金业务的上游产业,与硬质合金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