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0日举行通气会,就股息红利税征收、科技成果入股、提高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股息红利税将差别化征收
近期,股市低迷,市场一直在呼吁实行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回应说,为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鼓励和引导长期投资,有关部门已原则同意近期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该发言人说,这次税收政策调整,主要是针对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持股期限长短,实行不同幅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越长减计应纳税所得额越多,税负越低。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将引导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高派红公司将受到市场的更多关注。有关部门正积极推进相关技术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新政策很快就会公布实施。
RQFII额度有望提升至2000亿元
关于进一步扩大RQFII额度的问题,新闻发言人说,自去年底RQFII试点推出后,市场高度关注,近期RQFII及QFII资金汇入速度明显加快,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需求强烈,相关试点机构积极申请投资额度,准备发行有关产品,额度即将用完。
他透露,日前,证监会与有关部门就在原有700亿元RQFII投资额度的基础上,继续增加2000亿元额度一事,原则上达成一致,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在增加RQFII投资额度的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着手修订相关实施细则,拟进一步扩大机构范围、放宽投资比例限制等。
科技成果入股政策已确定
针对如何实现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的良好对接问题,新闻发言人透露,为进一步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证监会与科技部正在制定支持科技成果入股的政策性文件,很快将正式下发。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在设立之初,对科技成果的权属、评估作价、折股比例等事项做出约定,形成明晰的产权;鼓励企业明确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中享有的权益,依法确认科技人员在企业中的股权;落实中关村(5.64,0.09,1.62%)等园区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园区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所进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改革;进一步深化发行审核理念和流程改革,简化科技成果入股及确认股权的程序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