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3日,黄现忠带着韩俊红下了窑。9天之后,韩俊红被害。
据了解,韩俊红死后,黄玉才等4人去找矿主谈判,不料,矿主逃跑了。眼看谈判始终没有进展,黄玉才等4人决定举报,计划由政府出面带他们找矿主或直接赔偿。正是因为这起“举报”,“盲井命案”败露,4人被控制。
张喜华到案后供述,她和韩俊红没有感情,“结婚就是为了骗他去挖煤,然后杀死他,骗窑主的钱”。
2012年5月,这起被称为现实版“盲井”的故意杀人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黄玉才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点评: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始终是要偿命的。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牵扯出的是世态的炎凉。保险的意义在于面对不测的风云时,能获得一份保障,但这不代表你可以为所欲为地策划这场“风云”。
三、冒名顶替
表现特征:来自保险公司内部的欺诈和第三者的欺诈,如:代理人、和医生。还有的不法分子通过虚构保险公司或者伪造保险单,收取保户的保险费后逃之夭夭。
典型案例:保险代理多次仿造签名 客户不知情下被划账续保
2003年7月,广州市民陈小姐等四人诉称:中意人寿保险公司代理人江某冒充投保人签名,致使银行成功划账续缴保费,其后代理人又多次冒充投保人签名退保、取消银行自动转账等;投保人经笔迹鉴定后确认了代理人冒充签名的事实,代理人江某遂以替交一年保费为由请投保人撤销投诉。
经中意人寿核查,发现代理人江某还冒充陈小姐的先生签名三次,保险自动转账付款及领款授权书的公司联、客户联、银行联均由其冒签,共发现了九处冒充签名。
四名投保人认为,保险代理人江某多次冒充多人签名,情节严重,应该受到严惩,对中意公司辞退该代理人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遂投诉到广州市保监会和保险同业公会。此后,江某被中意人寿解除了保险代理协议。
点评:目前,我国的保险密度仍不高,一个家庭或单位投保时,只有部分人参加了保险,一旦未投保的人发生事故,投保人往往会采用以假充真的手法,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
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在医疗险中较常见,因我国目前医疗体系不健全,医院管理不规范,有时很难发现冒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