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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元旦起执行新规
money.fjnet.cn 2012-12-30 07: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贷款程序和所需材料

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同时通知借款申请人;受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对于需要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应在签约后将借款合同送房地产开发单位盖章确认;受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担保手续,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在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采用质押和保证担保方式的,受托银行应在管理中心约定时间内办妥担保手续;办妥担保手续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借款应提交下列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首期款支付凭证;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材料;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不同贷款用途分别提交管理中心规定的相应材料。

改变贷款用途将被收回贷款本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贷方式。

借款人申请变更借款合同的,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经管理中心批准后依法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还款期内,借款人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有权对借款人、担保人采取一种或数种债权保护措施,借款人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二)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或挪用贷款;(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在合同到期后未归还贷款本息;(四)借款人卷入经济诉讼纠纷案件中不能正常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五)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若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代理人,或其已继承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代理监管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六)抵押人未经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书面同意,将抵押物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将抵押物、质押物重复抵押、质押;(七)借款人拒绝或阻挠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保证能力、抵押物被征收、损毁不能清偿债权、质押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况下,未按管理中心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措施;(九)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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