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新政力推乡村旅游发展
扶持1万户乡村旅游经营示范户
打造闽台乡村旅游合作精品工程
本报讯 (记者 储白珊) 省旅游局26日下发文件,从明确发展目标、优化产业布局、深化产业融合、持续打造精品、加强智力扶持、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质量、深化闽台合作等8个方面,明确未来三年我省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具体思路。
据悉,今年起,我省将以打造乡村旅游精品为核心,全面实施“双百万户工程”,到2015年,全省将培育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特色旅游镇(村)各100家,扶持1万户农民成为乡村旅游经营示范户。
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省旅游局、财政、农业等部门将联合编制全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同时对全省20家乡村旅游点规划给予重点指导和扶持,以点带面,逐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镇(乡)一精品”的格局。
在深化产业融合和打造精品方面,我省将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融合,并继续将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作为全省六大旅游工程之一。将加大扶持力度,专项资金增至1300万元。
在智力扶持方面,我省将成立专家辅导委员会,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培养专业人才。此外,我省还将实施《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继续推广乡村旅游星级标准,从总体环境、基础设施、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经营管理等10个方面入手,对全省乡村旅游点进行规范提升。
在深化闽台合作方面,我省将在年内挂牌成立闽台乡村旅游创意辅导中心,并持续推进百名乡村旅游人才赴台湾培训计划,今年将计划组织60名乡村旅游人才赴台。
我省还将探索打造闽台乡村旅游合作示范基地。与台湾乡村旅游协会合作,在省内选择2-3家乡村旅游点,由台湾乡村旅游协会具体指导,引进台湾乡村旅游先进项目策划、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理念,采取“闽台合作、政府主导、公司运行、农民参与”的运作模式,打造闽台乡村旅游合作的精品工程和乡村旅游的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