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汇款到卡号XXXX,户名XXXX。”相信不少人的手机里都曾收到这样的陌生短信,并置之不理。然而,正在等朋友提供银行账号的陈女士却把这条短信信以为真,真的托人往这个账号里汇入了十多万元。记者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案,被骗的陈女士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农妇:收短信误汇巨款
2012年6月20日,在广州江南蔬菜市场卖菜的普宁农妇陈女士正在等待朋友提供银行账号的短信。她的四个孩子读书需要赞助费,同时生意上也有些事情需要资金周转,让老家把钱汇到广州来。由于陈女士自己没有银行卡,她便向朋友要了一个账号,委托了在老家的尤先生,准备往朋友账号内汇入12.5万元。不久,她便收到了一条“我的账号是XXXX,请将钱汇入”的短信。随后,陈女士致电家人尤先生,让他往这个姓名为王某的账号内汇款。转账完成后,陈女士打电话给朋友,说钱已经转过去了。怎料电话那头朋友说:“我还没发账号给你呢!”陈女士马上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陈女士报警后,马上跑到附近的槎头支行。经该银行职员查询,刚刚汇入的12.5万元还在王某的账号内。在银行职员的指点下,陈女士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密码,将这个账号暂时锁定。
账户未冻结款被取走
与此同时,派出所接警后,民警也迅速来到银行找到陈女士。经调查证实她确实是被诈骗后,民警和她又返回银行,要求银行对该款项予以冻结。据陈女士称,银行职员却不配合冻结,并称无义务配合办理,反而要求陈女士拨打客服电话。直到客服回复可以冻结后,银行方面才同意操作,而此时已经折腾了40多分钟,银行职员查询后告知陈女士,钱已经被提走了。由于这笔款项是由尤先生汇出的,因此,他作为原告方,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银行:手续不齐无权冻结
银行方面认为,陈女士一方受损失的原因是她自己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在未充分了解信息真相即转账到陌生人的账号造成的,这个后果应由她自己承担。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未按法律规定出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场民警也没有提供工作证,陈女士仅提供了一份没有任何单位加盖公章的“受理报警回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无权冻结王某账户。而王某的账户办有主卡和副卡,陈女士仅对主卡进行了密码锁定,但未锁定副卡,导致卡内款项通过附卡被取走。陈女士应向王某主张权利。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记者 刘晓星 李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