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省经贸委商贸处负责人表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社区商业网点要“钉钉子”
社区商业网点事关群众日常消费。但目前,全省社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仍较突出。
根据《措施》,社区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区域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衔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小城镇建设规划。
规划部门在项目审批中要严格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旧城改造和新开发房地产项目配套的社区商业网点设施建设与主体建设项目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措施》要求,各级政府支持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社区商业网点建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购买部分商业用房,或在土地招拍挂中一并提出应无偿提供给政府用于公共便民服务网点建设的条件。
“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将有效缓解社区便民利民商业网点利润偏低,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不高、动力不足的困扰。”省经贸委商贸处负责人表示。
同时,各级政府还将加强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防止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并在拆迁改建时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
农产品要卖得容易买得实惠
一边是农民的农产品“卖难”,一边是城市消费者的“买贵”。“《措施》的出台,可有效缓解这一问题。”上述负责人认为。
降低流通成本的措施具体明确。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省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今年6月30日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尚未与工业用电同价的,要实现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水价格,要降低至与其余行业用水价格持平。
同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缴车辆通行费。
《措施》提出,推进农产品直销体系建设,让农产品从田头栏间更快捷进入千家万户。推动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建立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直销店(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据了解,各级政府将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列入鼓励发展的流通设施目录,在制定调整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时,予以重点用地保障。对于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禁止改变用途和性质。
农产品市场收费问题同样受到关注。收费公示制度将在农产品市场全面实施,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收费,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同时实行摊位实名制,防止因转租推高费用。
市场调控贴近百姓生活
如何保障餐桌上绿叶菜供应量足价稳?去年下半年以来,福州市试点建立市直控叶类菜基地。该模式下,一旦价格异常波动,直控基地绿叶菜的售价须保证至少比市场价低25%。同时,市财政按照直控基地实际纳入调控的大棚亩数,给予每亩3000元的补助。
这一模式可望复制到全省。《措施》强化了蔬菜保供措施,提出落实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建立绿叶菜生产补助金制度。
同时,组合式的调控措施将为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设置多重保险。
根据《措施》,我省将建立农业、商务、价格系统农产品量价信息共享机制,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预警。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各级财政合理安排储备补贴预算,保障粮油、生猪、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储备资金。加快省市县三级城市蔬菜、生猪、蛋禽调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商品流通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