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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改制遗祸:私企代持3.5亿不良资产
money.fjnet.cn 2013-06-25 09:5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一场精心设计的“土地置换不良资产”计划,却因操作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使陕西省渭南市政府面临尴尬。

渭南市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渭南城信社,现为长安银行渭南分行)重组前夕,需处置3.5亿元不良资产。2008年,渭南市政府欲用1000亩国有土地置换。但它并未采用常见的成立国资公司的途径,而让当地原主要官员王淼龄私人注册的公司——渭南恒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实业)来经手。律师称这一做法不合规。

结果,现在的长安银行渭南分行3.5亿元不良资产,仍在恒盛实业的名下。困窘之处在于,若把恒盛实业交给渭南市国资委,私企如何才能变国企?若不收回,不良资产在王淼龄个人公司名下近5年之久,是否涉嫌国资流失?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向渭南市工商局询问得知,把私企变更为国企,并非只变更出资人性质那么简单,除非由政府对企业进行股权收购。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渭南市政府是否会收购恒盛实业?作为当事方的渭南市政府,迄今并未给出明确的说法。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询问了相关的几个政府部门,但他们都不愿正面回应。

授权私企置换不良资产

2008年12月,陕西省政府的重组令,拉开了5家地方金融机构重组为长安银行的序幕。

根据重组方案,陕西省欲将原宝鸡、咸阳市城市商业银行,和原渭南、汉中、榆林市城市信用社等5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合并重组为一家新的省级法人商业银行——后来的长安银行。

这次重组,使当时的渭南城信社面临极大压力。

“省上要求我们的不良资产为正值,但那时候我们是负值,有3个多亿的包袱。”一位长安银行渭南分行人士回忆说,由于渭南城信社规模小,不良贷款化解不了,差点破产。

一组公开数据显示,据统计,截至2008年6月末,上述5家重组机构的资本总额仅为5.02亿元,平均不良贷款率高达11.7%,远高于全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其中,最严重的两家不良贷款率高达24.6%和22.5%。

事实上,在上述重组方案出台之前,渭南城信社就已面临巨大的不良资产风险。

“渭南城信社被银监会列为高风险银行,随时有关闭的可能。”上述人士说,渭南城信社多次向渭南市政府打报告,请求政府帮助化解不良资产。

最后,渭南市政府决定,通过提供土地,来置换上述不良资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渭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向渭南市城市信用社注资的复函》(渭政办函【2007】75号)显示,市政府将新注入5000万元资本金,以保持对渭南城信社大股东的地位不变,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组建实业公司,由市政府提供共计1000亩土地,用于剥离不良贷款。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未见到多数城商行“土地等额置换”的普遍做法——地方政府成立国有资产公司,获取辖区土地,用于置换城商行历史不良资产。

渭南市政府实际采取的方式是,由民企恒盛实业参与渭南城市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剥离。

2008年9月26日,渭南市政府下发委托书,授权恒盛实业代渭南市政府,用1000亩土地置换渭南城信社3.5亿元不良资产。

“一般而言,剥离资产都由国资公司出面,渭南市政府可授权国资公司代政府职能,但怎么能授权私企而且用千亩国有土地去置换资产?”在北京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虎来看,渭南市政府授权私企的上述行为,并不合规。

土地出让中的疑问

上述渭南市政府提供的用于置换不良资产的1000亩国有土地,在出让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疑问。

恒盛实业与渭南城信社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书显示,2008年9月26日,渭南市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以下简称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与渭南城信社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将1000亩土地出让给渭南城信社,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资产置换协议书中,对上述土地的描述为:该宗土地面积总计1000亩,位于渭南市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西部D区东段,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渭南市国土局交易中心查询获悉,上述1000亩土地未进行公开的招拍挂程序,不过顺利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土地有土地证,是渭南市政府授权蒲城县国土局给办理的。”恒盛实业的唯一股东王淼龄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

然而,王淼龄的这一说法遭到了蒲城县国土局的否认。

“渭南市政府不可能授权我们给办土地证,也没权限,差了好几级。”蒲城县国土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表示,蒲城县国土局与卤阳湖开发区为平级单位,签订出让协议时,卤阳湖管委会已成立,其辖区内的土地情况,卤阳湖管委会最清楚。

对于蒲城县国土局的说法,卤阳湖相关人士却表示,土地出让协议签订时,实际并未经过其手,有关上述1000亩土地的现状以及土地证的情况,并不清楚。

同时,来自长安银行办公室负责人的说法是,上述地块办有土地证,要查看的话需要经过该行上级领导批准,待其请示后给予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对方的回复。

另外,根据土地出让的相关法律法规,上述1000亩国有土地的出让,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若以置换资产3.5亿元的价格为基准,该宗地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颇为不菲。

契税加土地出让金,显然并非渭南城信社和恒盛实业愿意承担的。

“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也不可能招拍挂,招拍挂你还剥离什么,如果城信社拿钱买地,等于没置换。”王淼龄向记者坦言。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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