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环评管理新规 规划区域产业布局须先通过环评审查
东南网6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地方政府在区域产业布局规划前,要先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省环保厅日前出台举措,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新规,今年8月1日起,规划环评工作优先由持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承担,委托单位应按市场原则自主选择规划环评单位,提倡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任何部门都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环评单位。
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环评单位原则上要在三个月内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环评报告。规划环评报告审查会后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报送。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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