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黄金ETF申购、赎回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指引》,当日买入的黄金ETF份额,当日可以卖出。黄金ETF份额的申购、赎回,可以采用黄金现货合约申赎或现金申赎方式。其中,黄金现货合约申赎是指使用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进行申赎;现金申赎是指使用现金通过上交所进行申赎。
黄金ETF黄金现货合约申赎和现金申赎的开放日,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规定。上交所于交易日的9:30至11:30、13:30至15:00接收金交所传递的黄金现货合约申赎申报,于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接收现金申赎申报。
《指引》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上交所会员和金交所会员办理黄金ETF申赎业务,并应当分别与选定的代办证券公司和金交所会员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基金管理人应督促代办证券公司和金交所会员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做好账户信息备案工作。
投资者在上交所办理黄金ETF申赎相关业务,应当通过代办证券公司进行。代办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办理黄金ETF申赎业务前,应当向其充分揭示风险,并要求其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参与黄金ETF黄金现货合约申赎的,应当通过金交所会员在金交所办理黄金ETF黄金现货合约申赎的申报和黄金现货合约的清算、过户,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还应经基金管理人认可且同时具有以下账户: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在金交所开立的黄金账户。
《指引》还指出,投资者参与黄金ETF份额交易和申赎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当日黄金现货合约申购的黄金ETF份额,当日可以卖出、现金赎回或黄金现货合约赎回;二是当日黄金现货合约赎回获得的黄金现货合约,当日可以用于黄金现货合约申购;三是当日现金申购的黄金ETF份额,当日清算交收完成后,可于次一交易日卖出、现金赎回或黄金现货合约赎回;四是当日买入的黄金ETF份额,当日可以现金赎回,但不可用于黄金现货合约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