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时期,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生力军的小微企业格外受到高层的重视。其实一直以来,从国务院层面到各有关部委,扶持小微企业的浩大工程一直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此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又进一步细化和创新了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措施。
真正要让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说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让银行有动力给小微企业贷款;第二,让银行能放心给小微企业贷款;第三,银行不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唯一出路;第四,小微企业不能光“等救援”,也要想办法开展“自救”。
如何让银行带着动力,而不是带着“压力”为小微企业服务?小微企业天生具有缺陷。小微企业的平均存续年限仅为3-4年,银行为其贷款的风险远高于大型企业。因此,在大家都说小微企业贷款贵的时候,也必须考虑银行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其实是一种市场化的选择,高风险必须与高收益相匹配。此外,从银行的功能划分上说,大型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对于扶持小微企业这件事,也应该采取差异化的措施。中小金融机构的机制更加灵活,而且经营的地域更加符合其支持小微企业的定位,因而,应把他们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以《意见》所提出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等优惠政策,鼓励其重点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其中,监管机构的导向十分重要。要让银行意识到服务小微企业是一种商业可持续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一项“任务”。
银行如何能够放心给小微企业贷款?那就是政策层面要重点把银行“不放心”的事解决好。《意见》此次集中提出和解决了最让银行“不放心”的五件事。即: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放宽小微企业的抵质押物种类;鼓励针对小微企业的创新融资模式和产品模式;增强担保环节,解决银行的后顾之忧。大批量的去做小微企业是很困难的,因为对银行来讲,银行的调查能力、风险把控都是有欠缺的。此次国务院的政策中重点提出了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恰好是针对银行的缺陷,解决了其对真实交易背景、实贷实付以及担保物、抵押物的全部需求。不过,记者也要在此给监管机构提个醒,任何一种好的制度都可能存在潜在风险,尤其要防范链式融资的上游企业发生资金断裂风险。
过去,银行承担了太多“未服务好小微企业”的骂名,但事实上,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绝不是靠银行一家能够解决的问题。《意见》也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资本市场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有望承担起更多的担子。
小微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的问题也并非近两年才出现。这一问题之所以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很大程度上与小微企业自身定位及经营战略等也有一定关系。尽管当前国内外经济的大环境对于小微企业经营困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仍然有一些小微企业凭借自身的力量,取得良性发展。所以,等人救不如自救,这应该是所有小微企业需要明白的道理。金融机构扶持的,应该是懂得自救、且有生命力的。金融扶持不应该是普惠制。对于自身存在严重问题的,或者所从事的行业是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也应该顺势应时,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