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8月19日,上交所下发142号文(《关于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专门从事资管业务的子公司,可申请将其资管计划份额通过交易所向其他投资者转让。
事实上,交易所资管计划份额转让的启幕被业内期待已久,通知所涉及的资管计划也将因转让服务的开通而获得更好流动性。
同时,有业内人士期望,资管计划因可在交易所交易而将成为银行理财投资标的中的标准化产品,而这将为银行理财绕道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避其关于对理财资金从事非标债权投资的限制提供便利。
希望固然美好,但形势却急转直下。记者获得多家银行人士证实,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已电话通知,银监会对银行理财通过资管计划从而实现标准化转型的方式不予认可。
随着8号文所规定年底非标额度达标大限日的逼近,银行的非标处理压力正逐渐加大。
与此同时,银行还面临着其他考验:银行理财投资检查的来袭、8号文或被进一步细化、同业规范性监管预期。
在诸多监管政策的合力挤压下,银行理财通过对接信托、资管等通道投资非标债权从而实现监管套利的空间或已加速收窄,该模式所构筑的中国式“银行影子系统”不得不寻找新的出口,而信贷资产证券化也或将迎来新的机遇。
资管标准化之梦
除上交所的资管计划份额转让服务开启外,深交所也不甘落后。8月20日,深交所发布78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其指引关于资管计划份额转让的有关规定与上交所142号文大致相同。
其实,早在年初,有关券商、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在交易所挂牌的消息就已在业内流传。
彼时,已有券商资管产品份额尝试在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转让。例如1月11日,齐鲁证券发行的“齐鲁金债基1号”,其B份额即为可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的集合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