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浮动且超过一定比例后,银行和投资人约定一定比例的分成、甚至完全不约定收益率,这是基金的收益回报方式。不过,如今这种方式渐渐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中。
南都记者近日发现,在多家银行的理财产品中出现基金化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一改过去银行理财“风险低”、“类存款”的特征,甚至有点类基金的样子。
对于该类投资产品,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对南都记者表示,收益共享的另一面是风险共担,投资者要通过鉴别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来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通过银行的过往业绩、资产管理规模、业务的规范性等方面推断银行的管理能力,从而判断该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浮动管理报酬出炉
近日,上海农商银行的一款名为“鑫意理财福通2013902期”的产品由于与众不同,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产品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4.5%至5.4%,特别之处在于,这款产品到期后,若收益率高于5 .4%之后,则超出部分的收益,客户能按80%的比例获取浮动收益,银行按2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
“这样的收益方式,更像是以往基金的收益约定方式,不太像银行的理财方式。”一家大型券商研究员在看完上述理财产品后如此评价。而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也对南都记者表示,这在以往的银行理财产品中较为少见。
范杰指出,一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就很少使用“浮动管理报酬”,即便使用,也仅限于证券投资类产品。而上海农商银行的这款产品投资对象决定了其自身是一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他表示,以往银行通常只为这类产品支付一个固定的收益,超额收益由银行独享,相应的风险多数也由银行承担。上海农商银行的这款产品特殊之处正在于摒弃了此前银行侵占理财产品超额收益、将理财产品类存款运作的做法。
实际上,下半年以来,摒弃类存款运作的理财产品不只上海农商银行的这一款产品。7月29日,招商银行于发行的“招银进宝之日益月鑫”系列产品,就没有公布预期收益率,而是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
颠覆银行刚性兑付
“这是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变革的一个方向之一。”一家股份制银行零售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这与今年以来,监管对银行理财产的态度有一定关系。他具体指出,3月份银监会下发的8号文指出要求银行理财产必须“一一对应”,基金化的方向有望成为取代“资金池”的操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