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人在陕西,却收到了一张佛山大院寄来的传票,被告欠下信用卡债近8万元,经签名比对发现被人盗用身份开卡。近日,佛山禅城区人民法院对该区2011年至2013年8月20日以来审理的3200多件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相关法官介绍,信用卡申办门槛低、持卡人诚信缺失、信用卡监管漏洞等问题,导致信用卡欠款催收面临司法难题。
难题1办卡资料审查不严
据法院分析,近几年,各大银行为抢占市场,往往降低办卡标准,对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等不作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只凭一张工作证或者收入证明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就能办理信用卡。办卡门槛过低,造成大量信用卡被恶意透支难以追回。同时,银行对申请人及保证人是否本人签名审查不够严格,也给冒签冒领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难题2信用卡卡主信息不全
银行对信用卡的监管缺漏成为催收难的另一原因。由于银行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的审核过于粗疏,未能确保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的清晰性、齐全性和真实性,导致信用卡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突出。
难题3实际执行率低
信用卡案件银行胜诉率高,大多数以持卡人缺席审理、判决为主。2013年1至8月,禅城法院共已结案591件中,有95.3%案件只能做出缺席判决,很大一部分被告是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执行率非常低。
难题4新类型信用卡案件涌现
不少银行推出了信用卡购车等名为信用卡实为金融借款性质的新型业务。这类案件往往涉及抵押、保证等担保物权问题,及持卡人、银行和汽车销售商三方纠纷问题,复杂度高,争议大,诉讼周期长。随着持卡人诚信度的降低,躲避债务的方式方法多样,银行催收成本不断提高。
[法官说法]
信用卡恶意透支最高判无期
法官指出,银行催收难并不代表欠债不还的持卡人可以逍遥法外。刑法第196条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了详细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最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官建议,持卡人应该根据个人经济实力,适度刷卡消费,并及时还款付息。否则,欠债不还的行为性质将可能从单纯的民事欠债行为变成刑事犯罪行为。
[案例]
身份被盗用欠7万多卡债成被告
31岁的杨女士是陕西省商洛市人,老老实实的打工者,对信用卡本没有太多的兴趣和了解。然而,今年2月,一张远在佛山禅城法院的信用卡纠纷诉讼开庭传票,扰乱她平静的生活。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称,2011年末,杨女士申办了两张信用卡,截至2012年12月1日,共拖欠本金、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共计76480.78元,起诉要求杨女士返还所有本金利息。
今年3月5日,禅城法院审理了该案。杨女士认为,自己先前从没有申办过涉案的信用卡,更没有透支过一分钱,她当庭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涉案信用卡申请表上的签名均不是杨女士本人所写。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还款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