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开闸倒计时 自担风险存争议
money.fjnet.cn 2013-09-22 08:55 来源:中国证券网
我来说两句
周德文说,民营银行应完全由民营资本发起,不应该像村镇银行那样,强调主发起机构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村镇银行将来去掉这一限制,便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因此,未来的民营银行设在城市便是社区银行,设在农村便是村镇银行,这是民营银行未来的存在形式。
“自担风险”存争议
郭田勇认为,“风险兜底”的要求不能厚此薄彼,银行业的发展不能让某一类资本兜底。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将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自担风险便成了民营银行设立的“紧箍咒”。
前文所述的《办法》中规定,民营银行股东应承诺对银行持续补充资本,在发生流动性风险时进行救助,并应承诺风险兜底。在银行用资本承担风险之后,股东对剩余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对存款人进行赔付。
“这是无可奈何的游戏规则,唯有如此才能促成民营银行的诞生。”周德文说,现在允许办民营银行,但是出了问题后却不能像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那样,法理上是自担风险,但是事实上却由政府财政兜底,这看起来是不公平,但是没有办法。“因为我们是特殊的体制。”
周德文称,风险自担与风险兜底,都会给民营银行造成巨大的压力。民营银行是完全私有的,需要风险兜底,自负盈亏。因此,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明确存款风险,否则民营银行的风险自担无从谈起。
对于新生的民营银行而言,如何让其“自担风险”甚至“风险兜底”?周小川在文章中表示,将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金融机构创造与大型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
对此,郭田勇表示,这种“风险兜底”的要求不能厚此薄彼,银行业的发展不能让某一类资本兜底。因为国有银行也是需要自担风险的。还是应该由存款保险这类的制度安排来兜底。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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