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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或定调国企改革 民企组团进国企破垄断
money.fjnet.cn 2013-10-29 09:19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我来说两句

“央企的壳,民营的瓤”

“我去年调查的南方水泥案例给我印象非常深,我觉得这个案例有一定的方向性示范作用。南方水泥的重组并不是简单买断民营中小水泥企业股权,实现国有化,而是通过整合、吸收、保留原民营企业部分股份和经理人,发挥其民营企业的活力。”周放生把这种重组模式叫做“央企民营”,“央企的壳,民营的瓤,吸收双方的优势,超过各自原来的那个体制,是一种双赢的市场化选择。这是将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2007年,央企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建材集团”)旗下 上市公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3323.HK,下称“中国建材”)通过组建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南方水泥”)的方式进入水泥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其发展壮大的方式是重组,重组的主要对象则是南方6省份(浙江、江苏、安徽、湖南、江西、广西)的民营水泥企业。重组后,南方水泥总资本100亿元,中国建材持股80%、民营资本占10%、社会法人股占10%。

“至于股权结构,还可以调整,它是可以流动的、变化的,而不是静态的。这就是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混合所有制。”周放生说。

周放生在南方水泥调研中得到的数据显示,重组之后,总部位于浙江的南方水泥的水泥产量达到了该省水泥产量的30%,销售利润率和净资产利润率都达到30%,每年分红率达到15%。而当时整个水泥行业的利润率水平是15%,一些被重组的民营水泥企业原来的利润率只有5%。

“央企的实力加上民企的活力等于企业的竞争力。”中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宋志平同时还是中国医药集团董事长。2003年,中国医药集团也引入了民营战略投资者—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复星医药”),双方合资成立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99.HK),前者占股51%。合资公司于2009年在香港H股 整体上市

但是,国企母公司直接与民资合作,推进混合所有制,这样的案例仍属凤毛麟角,更多的是在二级、三级,甚至四级公司的合作。在国资委监管的113家中央企业中,母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更是仍未破题。公开资料显示,只有 中国联通[微博]、上海贝尔[微博]、南方电网、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和中国商飞公司等几家中央企业为母公司股权多元化形式(多元化不等于混合所有制,股东大多是国有机构、地方政府、社保基金等,而不是民营资本),其他基本上仍是国有独资。

“早在十五大报告中,中央就提出了混合所有制。发展混合所有制,股权结构的调整是最关键的。”周放生说,“市场化不是一句空口号,我觉得市场化现在最典型的就是两个问题:其一,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母公司实现股权结构多样化。对于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在国计民生中起重要作用的,国有股份应该降低到最大股东相对控股;如果属于一般性领域,国资参股甚至可以退出。其二,困难企业市场化退出,政府不要大包大揽。对于资不抵债的国企,依法破产或者重整,凤凰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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