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VS市场 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对于如何才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旧体制下政府无所不管,政治学家称之为“全能主义”政府,看起来什么都管,实际上不可能管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可以办的,应该由市场去办;社会组织可以办好的,交给社会组织去办。只有市场和社会组织做不了或做不好的,政府才应插手,也就是要建成所谓的“有限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被学界形象地解读为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
早在2001年5月,在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论坛上,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就明确提出,今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更多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他说,建设“有限政府”,其目的在于实现政府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府的服务功能,特别是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做客央视《中国经济大讲堂》时,再度提到“有限政府”概念。当时他表示,浙江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有限政府”。
“我们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浙江过去有3000多项政府审批,减少到现在只有800多项,成为全国简化审批手续比较少的一个省。我们还通过机关效能建设,使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审批项目减少了,政府腾出更多的精力抓服务,市场的这只手壮大了,政府也可以转换出更多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把不该管和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去管。”当时,习近平用浙江实践案例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了解释和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专家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借此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三大关系。但这一改革依然艰难,因为这是政府“自己革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