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称,在三项指标的国家标准值上,若二氧化硫超标达0.2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25倍(含0.25倍),加罚20万元;二氧化氮同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超标达0.5倍,罚缴20万元,每递增0.5倍(含0.5倍),加罚20万元。
11个月累计下来,沈阳市被罚款最多,它也是辽宁所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的末位。
靳辉告诉本报记者,其实辽宁省空气质量考核处罚是借鉴此前省内的水断面考核处罚,当时对城市辖区内的水断面进行监测,若水质超标就会被罚款,罚缴资金用于省内统筹河流治理。
据辽宁省环保厅资料,5420万元罚款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这一工程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70%以上的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标的二级标准,PM2.5、灰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蓝天工程涉及供热、天然气网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城市绿化、绿色交通、大气监控等。该工程除了上述空气质量超标城市的罚款外,还来自于项目生态补偿,国家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国债、亚行和世行贷款等。
浙江“赏罚结合”
辽宁是全国首个对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的省级行政区,而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不少省份都在针对空气质量酝酿考核办法。
今年6月,《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其中有依据PM2.5指标高低来对城市进行奖励或罚款的规定,但要从明年起才在部分地区施行。
浙江省规定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挂钩,若城市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对该城市PM2.5指标造成重大影响的工业建设项目。
另外,浙江对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城市,视PM2.5指标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将分别奖励100万元~500万元;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视PM2.5指标年均浓度上升情况,分别处罚200万元~500万元。
有浙江省衢州市官员告诉记者,目前考核办法发布未满一年,年度考核结果尚未出炉,所以省里还未开出罚单。该人士表示,各市所有的大气监测数据都是和省里统一联网的,而各市的多个监测站均装有自动采样装置,即时监测即时发布的数据不可能有人为造假的可能。
福建省环保厅人士则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该省正在起草《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该省环保厅对当地媒体称,考核结果除了作为区政府实绩分析评价的依据外,还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挂钩。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城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审批对城市PM10造成重大影响的工业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