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溢价回购提供100%保函
华鑫酒业总经理安龙称,用户不提货华鑫酒业承诺溢价10%回购的制度是此次汾酒发行的一个增信安排。
而为保障这一促进销售的增信安排,金马甲在本次交易产品的设计中延续银行履约保函机制,由晋商银行太原迎宾路支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为一坛香产品的交易提供全程和全额保障。
本报获得的编号为“(0505)晋银内保字(2013)第001号”的履约保函显示,晋商银行太原迎宾路支行接受华鑫酒业的请求,向金马甲提供如下保证:本保函担保的金额不超过5280万元(4800万元加10%的回购溢价);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华鑫酒业未履行回购义务,晋商银行太原迎宾路支行保证在收到金马甲签署的声明华鑫酒业没有履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凭本保函正本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金马甲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
交易细则则规定,交易期结束之日(即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下午15时止,挂牌方逾期仍未将所有回购价款付至金马甲指定账户内,则金马甲有权启动履约保函赔付,于收到晋商银行太原迎宾路支行支付的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函的赔付金额抵作回购价款向申请回购的交易用户支付。
本报记者昨日以投资人身份致电晋商银行太原迎宾路支行,综合办公室一名人士称,华鑫酒业为该支行的对公客户,支行也的确曾为其出具过相关的履约保函。
接受本报采访的某大银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保函的内容,很难认为它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履约保函。“大部分履约保函对银行来说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见函即付款,并且只担保交易金额的5%至10%;而晋商银行的上述履约担保是基于某种条件才成立,并且承担了对全部交易金额的担保。这样的保函从没有见到过,其效力存在疑问。”
不仅如此,该负责人还称,一家地方性银行的支行除非已经获得总行和分行的权限授权书,否则不具有开具这类保函的资格。与此同时,除非华鑫酒业在该支行存了5280万元保证金或提供了其他风控方面的措施,否则晋商银行把自己暴露在这样的风险敞口下是难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