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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楼市新政被地方政府撂浅
www.fjnet.cn 2010-01-19 14:57  侯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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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房地产市场泡沫不断扩大、房价不断攀升,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于去年12月14日提出了4条调控意见(以下简称“国4条”),今年1月10日又出台了5个方面11条措施(以下简称“国11条”)。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却仍然推出与此相背离的“优惠政策”。看来,中央政府调控政策被一些地方政府撂浅的现象,有必要予以警惕。

就在“国4条”出台半个月之后的去年12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六部委宣布:除“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外,个人购房税费、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营业税减免、放宽普通住房标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保持不变,顺延至今年底。(见2010年1月4日中国新闻网)无独有偶。就在“国11条”发布的同一天,杭州市政府出台意见,在购房入户、财政补贴、购房住房公积金及交易税费等方面继续推行优惠政策。(见2010年1月14日《经济参考报》)至于其他地方有没有类似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市场供需矛盾加剧,“天价地王”不断产生,房价持续上涨,部分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大幅上升,进一步推动了房价过快上涨,普通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足问题更加突出,社会反响强烈。这次中央连续出台调控政策,遏制高房价意图十分明显,以至于外界对后续的楼市新政充满期待。不过,更多理性的声音却认为,楼市新政效果能否最终显现,还有待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会否真正地执行。因为,不论是加大供给还是抑制投机,不论是土地政策,还是金融、税收政策,最终都要落到地方政府头上。回头看看近几年的楼市,宏观调控效果其实并不理想,就证明了这一点。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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