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获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9月26日广州日报)
四部门联合对违规违法暴力强拆事件进行问责,这样的阵势实属罕见,至少表现出规范拆迁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然而,暴力强拆活埋群众致死的恶性事件,只是责令所在地市长向市民道歉,这样的问责力度又让人无比沮丧,更担心如此挠痒痒式处理,不但不能遏制违法暴力强拆,反而会成为助长违法拆迁、暴力拆迁的恶例。
大家都清楚,当下的一些暴力、违法拆迁事件,不管以什么名义推进或者由谁出面实施,大多都有地方政府、官员幕后默许、主导、支持和助推,不少干脆就是政府直接出面行动,而这一切除了商家的牟利冲动,就是地方发展、官员政绩冲动所致。不然,政策明明白白,法规清清楚楚,特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相关部门、单位何以顶风而上,铤而走险,频频突破政策和法律红线,置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甚至生命权益不顾?
如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暴力强拆事件,暴风骤雨式的凌厉问责,结果却疑似虚晃一枪,只处理了一大批涉事官员,对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了程度不等的追责,而对那些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地方要员,不是动真碰硬,摘其乌纱帽,革其职,乃至依法治罪,这样的不痛不痒、罚酒三杯式“严肃处理”,显然不可能做到罚当其责,更难以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
人命关天,身为一市之长没有认真反省,及时向市民做出道歉,向上级部门负荆请罪,相反得组织上责令其道歉,且不说这样的“被道歉”本身就没有实质意义,当“责令道歉”成为一种高调问责的措施时,不难想象那些影响和动静没这么大的强拆事件如何被轻描淡写地“处理”了,公众又怎能不担心,这会不会成为一个问责恶例,变相鼓励地方官员消除顾虑,大胆蛮干,到时候大不了责令你们道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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