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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德重塑:重培训更应完善道德回报机制

www.fjnet.cn 2011-11-08 16:26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我们要把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法律帮助与道德支持并用,建立健全道德回报制度机制:颁布公务员道德守则,具体规范和引导其塑造良好官德形象;建立完善公务员私德训诫制度。从日常生活道德行为养成抓起,凡是发现有处事不公、为政不廉、择友不善、嫌老冷幼、邻里不和、言谈举止不端、爱贪占小便宜等行为的,要及时进行训诫,令其悔过,监督改正;建立公务员述德制度。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职务晋升、民主考评等时机,普通公务员在党小组会,支委(常委)在支部会(常委会)述德,并及时向党外群众通报,以便群众了解和监督。主官在群众大会上述德;建立官德质量评估制度。述德后,要组织群众开展民主评议,做出鉴定。并把官德纳入考核公务员的重要内容,同奖惩和使用挂起钩来;实施官德否决权制度。在干部使用中,凡是群众公认有才无德或才多德少者,坚决不用或缓用。对发生违反道德行为并造成较坏影响的,当年不得预晋职晋级,取销各种奖励和福利待遇;建立违反道德补偿制度。对于违反道德规范并造成较坏影响者,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处罚,以挽损失和影响,戒己警人;以开展“抵制不道德行为,倡导机关文明新风”等各种活动为载体,引导青年公务员加强道德修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建立道德建设奖励基金制度。要加大道德建设的投入,做好物质保障,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重奖道德楷模,等等。

建立机制重要,运行机制更重要。评价机制运行效果主要看两条:一看政府机关通过官德建设,是否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秩序,风气明显好转。二看通过法治与德治“两手抓”,是否保证具体的不道德行为付出了相应代价,善恶分明,奖惩不明。只有真正运行扬善抑恶秩序的有力机制,党风、政风才会不断好转,道德建设才会顺利推进,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会不断增强。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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