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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监督不能少

www.fjnet.cn 2013-02-20 10:15  毕晓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今年将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中率先实行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

生产企业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产品质量状况,无疑会提升其生产责任,也有助于相关部门更有效率地进行监管。然而,这项制度本身也存在局限性。在产品质量优劣与利益直接挂钩的现实之下,难免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企业以次充优。基于主动意识之下的质量报告,缺乏一个刚性的外部约束,也有巨大的隐瞒真实质量状况的空间。

要真正让这一制度落到实处,发挥预想中的监督效果,在笔者看来,应该充分引入公众监督。去年年底,广东珠海市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推行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该制度要求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监管部门公布自查报告,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尤其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披露生产销售台账记录、质量安全控制及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内容。这样更加开放的质量报告机制,无疑比单纯向监管部门主动报告更有效果和现实意义。

引入公众监督,是真正监督好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方式。只有这样,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才更有说服力和生命力。(福建日报)

——河北·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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