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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新国标卡得有点严

2016-03-15 08:10:10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3月15日起《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在福州正式落地,媒体称之为月嫂新国标。今后福州月嫂按星级定薪酬,每月最低工资5000元左右。另外福州母婴护理行业在全国同行业首推“五个统一”办法,即统一体检、统一上保险、统一培训、统一上岗证及签统一合同。(3月14日《福州晚报》)

●赞成

规范随意要价

以往月嫂市场有点乱:月嫂等级均由所属家政公司说了算,个个都是“金牌”月嫂,没有一个等级低的;月嫂价格也由所属家政公司说了算,1000元还是15000元一口价,雇主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月嫂新国标落户福州后,月嫂行业得到规范,月嫂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保证,价格有了统一的标准,雇主的权益也有了保障。不过,月嫂的身价可不低,雇主还是要想清楚,到底要不要请月嫂。

今后福州月嫂按星级定薪酬,每月最低工资5000元左右。需要指出的是,每月最低工资5000元左右只是实习月嫂的身价。实习月嫂不带星,即使是星级里最低的一星级月嫂的身价也要比实习月嫂高很多。初步估算,一星级至五星级月嫂的月薪从6000元至10000多元不等。至于最高等级的金牌月嫂,身价更高。请月嫂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省心,产妇和家人的心理上和体力上都能得到很好的放松;二是月嫂带孩子、照顾产妇有经验。当然,请月嫂的弊端也是有的:一是有些月嫂喜欢使劲给孩子喂奶粉,孩子吃饱了不闹,月嫂省事,而且孩子长得胖,也显得月嫂有本事、细心(其实应该让孩子多吃母乳);二是月嫂和婴儿呆时间长了,会无形中拉大母亲和婴儿的距离,产妇会产生失落感。

总之,新国标落地有利于月嫂市场规范管理,可以更好地保障雇主权益,但请不请月嫂雇主还需要慎重、周全考虑,避免盲目跟风。而且即使请了月嫂,产妇和家人也不能当甩手掌柜,把什么活都交给月嫂干,应该多向月嫂学习,看人家是怎么照顾产妇和孩子的——不要等出了月子后,月嫂走了,自己带孩子手忙脚乱,孩子也不习惯、不舒服,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请月嫂。

谢庆富

●质疑

新规还需市场验

优质月嫂,本就是市场的香饽饽,月薪过万已经不是传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更为这一火爆的市场增添了几把干柴。引导和规范这一市场,需要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发力。但如何发力,怎样监管,却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月嫂新国标,从目前来说,很难承担起这样的重任。

其一,缺乏前瞻性。延迟退休已成为无法更改的趋势,但新国标规定,月嫂“年龄要在18岁~55岁”。如果延退开始实施,这样的规定显然与国家政策不符。

其二,形式化严重。“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这是新国标的规定。又有多少意义呢?再进一步来说,前述行业的工作服,大都是由用人单位提供,那月嫂的工作服又由谁来提供呢?是雇主吗?

其三,与现行政策相违背。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已经成为改革的趋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规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在这样的大趋势下,新国标规定,要取得金牌月嫂的资格,就必须具备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或同等级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如此靠资格证的累积再添加一个新的资格认定,又有多大意义呢?至于按星级定薪,更是容易形成市场垄断,扰乱市场形成机制。

月嫂、包括整个服务行业,需要规范,这是事实。但这种规范,不能想当然,更不能把政府的有形之手伸得过长,取代了市场的无形之手。月嫂新国标管用吗?不妨静候市场的检验!

关育兵

本网相关评论:

月嫂新国标既是“紧箍咒”也是“保护伞”

   月嫂上“星”,三方共赢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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