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评论热词>>2014两会
两种“下联”应对2014-03-10 07:19

近日想到一个运用对联写作的比喻:提出问题是出上联,回答问题是对下联,结果是横批。比如, 3月3日“两会”开幕式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代表中央提出:“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这就好像出了个鼓励勇提尖锐问题的上联。有没有人来对下联呢?3月6日的新闻,披露至少有两人在对“下联”。

一个是胡春华。《南方都市报》的《胡春华回应“有无更大老虎落马”提问》消息透露,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5日面对记者提问:“下一步广东反腐有什么举措?还会不会有更大的‘老虎’落马?”以“再次笑了”的赞许态度从容回答。值得注意的是胡春华让报道中省略了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身份,而突出“全国人大代表”——分明是在回应俞正声的“两会”要“欢迎尖锐”之“上联”。这一信息还让人想到,中央并非只允许开“两会”时“欢迎尖锐”,而是要放之四海而皆准:各级领导在任何时候都要“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另一个是俞正声自己。凤凰网6日报道:5日,俞正声来到湖北代表团同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面对网上“武汉发展是否太快”的尖锐问题,却毫不回避地亮出自己支持武汉“加快建设”的观点——武汉9条地铁同时在建,是因为“如果地铁分散建设,成本可能更高,宁可负点债,也要加快建设,让地铁尽快成网,我看这个选择是正确的。”

俞正声与胡春华两个“下联”的最终效果如何,有待时间检验。但现在可以说,至少启动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因为“提出一个好问题或回答一个好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一半”,无论如何,这样直面尖锐要比回避和压制问题要好得多。

俞正声为何要代表中央提出“欢迎尖锐”?目前没有人明确解读。但央视3月5日播出的《楚国八百年》第八集,从侧面进行了注释——楚怀王拒绝让屈原提尖锐问题,最终自己囚死于秦国,导致八百年楚国灭亡。无论是五千年的华夏史还是九十年的中共党史,都有无数事实证明,“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

然而,至今还有一些不敢对“下联”的现象。6日的南都新闻就有《今年拉不成部长了记者改喊“留步”》,“今年全国两会,人民大会堂北门的‘部长通道’不再允许记者拉部长,改由工作人员‘请’。被红线隔开的记者只能喊。”这就是说,尽管许多记者打算勇于提出尖锐问题,却面临着部长们难以听到的困难。而这一困难是去年没有的。是否有人在婉拒“鼓励尖锐”?

还有,试看一些媒体的两会报道和评论,“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还是凤毛麟角。有些人似乎认为,两会中强调的2014年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可以不包括全面推进“欢迎尖锐”。但是,他们忘了,一切改革都是打破禁区的创新,如果没有“‘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护航,就不可能真正解放思想,一切改革都会流于叶公好龙。只有改革未始,言路先开,才可能说改就改。这只要想想屈原的改革失败和晚清维新流产,就可尽在不言中了。

昨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表示:强调法治,强调先立后破,是这个时期、这个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重大改革没法律规定不得授权。

改革要法律授权,在今天有重要意义。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有全面部署,有国家行动,要解决的是当前国家发展重大难题,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事关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有战略意义。在这个背景下,改革不是打打“擦边球”,行权宜之计,或者化解一时一地的问题,而是必须有纲领性、全局性的指导。所谓先立后破,形象地说就是,设计好了再行动,务求科学和谨慎。那种试探法律甚至直接突破法律的闯关方式,于今不再适用,甚至需要警惕。

回顾三十多年前,改革开放从“摸着石头过河”开始。突破思想禁忌,打破制度牢笼,探索、试错、纠错,都是“摸石头”。在那个年代,思想解放一点,勇气增加一点,都能很快取得改革成果。那些优秀的改革创造、突破,往往既无先例可循,也“无法可依”,本质上,是以一种“零星试验”,为国家、社会转型探索出路。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国家要走怎样的道路,要朝着什么方向,已经无比清晰。今天,改革的最大任务已不是打破制度牢笼,而是制度体系的自我完善;不再是一个“不破不立”的激荡过程,而是一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过程,靠什么求证?就是法律。

当然,重大改革没法律规定不得授权,这不仅仅是重申改革的法治化原则,也对改革的法治化能力提出了要求。改革要法律授权,并不意味着改革调整将失去了机敏性,说明法律自身同样需要一场改革进程——那些不适应当下现实的法律,甚至那些不合理的法律,需要裁汰;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更及时反映到法律中。甚至,改革的方案设计,可能就是以法律规定来体现,某些改革措施将直接等同为立法、修法过程。

世界上,任何完成现代化的国家,或者进入快速现代化轨道的国家,其国家进步,都由稳健的法律体系支撑。也就是说,现代化、法治化国家,是以立法的形式向前推进。在这些国家,重大的改革调整,往往也体现为立法成果,一届政府的政绩甚至可能就是一个法案。当前,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这意味着,国家重大改革调整要在法治化轨道完成。这不仅是说改革要遵守法律,也是要让改革意图首先上升为法律意志,让改革手段事先确立为法律方式。也就是说,同样要以立法推进的方式为改革“授权”。

改革任务异常艰巨,今年政府报告拟定的改革事项就有60多个,可能涉及的法律调整内容自然不少。改革不逾越法治化轨道,同时确保改革调整灵敏度,必然对法律调整效率提出了考验。总之,国家立法程序、机制,要与当前改革节奏相匹配,要有适应改革的快速反应能力。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某种意义上,正是为国家治理汇总立法意见,而今年的“两会”主题就是改革,围绕改革进行立法讨论将是“两会”重任。

重大改革没法律规定不得授权,法律同样要有适应改革的快速反应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当我们提到参政议政,总是很容易想到大词、大事,攸关公共利益,关乎小到城区、地区,大到国家未来的话题。可以肯定,前面这些都是“两会”所关注、要探讨的议题,但“两会”是不是局限在一个“关乎宏旨”呢?其实不一定。

“两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议程。一年只有一次,全国代表、委员会集在一起,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是必须的。然而,这里同时也是众多立法事项的起点。解释说来,即人大最重要的一项职能在于立法,而哪些事项该进入立法议程之中,都是需要并可以讨论的。尤其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无论是国家,还是整个世界及其周边社会,都在飞快的变化中,使得法律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节奏加快,立法、修法的跟进显得更为迫切。这个时候,“两会”在确立关切社会现实的立法事项上的作用也更为重要。

什么事可以纳入立法、修法考虑中来呢?传统类的如税收制度等议题自不待言,它们恰也是“关乎宏旨”的那部分议题。不过,需要注意到,一些我们生活中看似没有那么严重,又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甚至常常念叨的话题,同样得通过立法来实现。这个时候,它们虽然看上去未必“高大上”,却也是“两会”要高度重视的议题。假日问题就是这其中的一个。

观察“两会”几天,仅是从媒体报道中,就能看到多个代表委员在为休假发声。这里面,有作为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的蔡继明,也有三亚市长王勇、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蔡继明所提议案,是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家节假日制度;王勇认为,缓解“黄金周”旅游压力,可考虑每周休1天攒到月底休4天,月月都有小长假;张礼慧则是在讲到家庭教育重要性的时候,建议设立全民家庭教育日,让父母放一天假回家陪孩子。表面上看,他们的立场各不相同,所提要求也不一样,但本质上,这些都与休假有关。

这样的话题出现在“两会”是不是不合时宜呢?我不这么认为。在众多的话题中,休假可能与我们的生活贴得更近。或许因为这样,它似乎因为过于“细琐”而被忽略,但实际上,它也是国家社会变化的一个缩影。进一步来看,“两会”的议题本身在发生着变化,除了一些与现代国家制度息息相关的议题不曾改变外,如教育、医疗、房价在内的民生性话题比重持续增长。这意味着社会不断发生中,无论是民众,还是政府所关注的议题重心都会因应着随之调整。像休假这类民生之上的,与休息权、休闲有关的生活类话题的出现,更大程度上是发展更进一步的结果。而未来类似的讨论,只会增不会减。

至于它该不该由“两会”讨论,前面已经说到了,假日设定本质上需要立法、修法来解决。因此,在“两会”上把它作为一个立法事项提出,是发挥“两会”功能的一种体现。“两会”就是要鼓励更多的议题作为立法事项被提出、被讨论。

□ 本报评论员 付小为

昨天,女儿看了报纸给我打电话,开玩笑说:“老爸,有人称你是两会达人了,谈谈获奖感言吧。”细问得知,原来有媒体报道说,我“第七年参加全国两会,第四次站在全国政协大会主席台上发言”。

的确,这是我这七年第四次站在全国政协大会主席台上讲改革了。第十一届政协五年期间,我做了两次大会发言,讲的都是改革。十二届两次会议期间,我做了两次发言,去年是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

3月7日,根据大会安排,我在全国政协大会上作了题为《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重点深化全面改革》的发言。结束时,我动情地说了一句:“各位委员,我们有责任为推动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全面改革尽心竭力。”

演讲结束后,不少委员笑着说,老迟,你最后这句话很动情呀,“很有煽动性”呀。也有一些熟悉的委员对我说,你坚持研究改革30多年,在海南岛呆了27年,不容易呀。

本届大会的两次会议,我都作了发言,有委员说,老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你这个改革研究学者,就是要多讲讲,多发出点声音。我想,这是大家对我的一个鼓励吧。

说实话,这七八分钟的演讲,是我和我的同事最近一段时间内研究成果的积累,也想借这样一个重要的机会把它表达出来。

四次发言,我讲的都是改革,我想作为研究改革的学者,需要在这方面多争取这样的机会,多发表建议,这也是我30多年来从事改革研究的一个侧影。

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这个时代最有价值的改革事业做一点努力,做一点贡献,这也成为我这一生的价值追求。也许正是有了这个明确的价值追求,尽管经历了一些风雨,经过了一些过程,还是努力坚持下来了。看来,我今后还会为了这个价值追求更坚定地做下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改革列为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在诸多改革中,把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放在了首位,强调要从政府的自我革命高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2013年以来,政府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不过,相对于政府的大胆改革,市场、社会的反应则不如预想中的那么热烈,不少民众甚至感觉不到太大的变化。这里有改革红利释放的时间差因素,有一些审批权是下放而非精简的因素,也有这次精简的审批事项本身就是一个“僵尸”的因素。

更主要的,则是经过三十多年的第一轮改革,经济市场化了、社会多元化了,而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层面则基本上仍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制度上,维系着计划经济时期的“基本盘”,按照计划经济时期的思维、惯性运行着。

理论上,我们现在只有中央政府对民众的服务与管理是全覆盖的;现实中,任何一个地方政府都没有做到实有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全覆盖。我们其实不光有一个十几万人的“北漂”,全国范围有超1.5亿的“漂泊一族”。地方政府一个普遍的思维定势就是:户籍的(其实就是计划经济时期所说的体制内的),我管;流动的(社会的或体制外的),与我无关。这不仅影响着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对社会的稳定与安全也形成巨大的压力。

政府改革之所以是一场“自我革命”,其实就是要通过全面改革,让政府主动适应从计划决定一切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转变,适应社会高度同质到日益多元化的转变,实现政府的全面、彻底升级、改造。

□江南一木(学者)

根据大会日程,这两天,各代表团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但是,根据报道情况看,在几个代表团的审议现场,代表们讨论最多的还是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发言代表对预算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是偏少,这与平时民众痛批“三公”浪费、乱铺摊子上项目形成了鲜明对比。

相比往年,今年会议的组织者对预算的审查更加重视,不仅提前准备了《政府预算解读》,方便代表读懂预算报告,而且全国人大有关单位和预算报告起草单位还专门派员到各代表团提供咨询,为代表释疑。但是,可能正是由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场的原因,许多代表还是把发言的重点放在了解决本地问题甚至争取政策上。

预算审查是人大监督政府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预算绝对不仅是金钱问题,它本质上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政府应该怎么做”的实质就是“政府的财政收支应当怎样安排”,因而,在公众对国家“钱袋子”越来越关心的今天,人大代表对预算的关注度也应该进一步提高。只有对预算报告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只有代表斤斤计较于每一分钱的花销,追问每一分钱的使用效率,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资金浪费、效率不高等难题,也才能将钱用到最该用的地方。

当然,有些代表提出的观点也是值得关注的。比如,有代表就提出,应当改进预算审查办法,预算报告草案应当提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发给代表,并且在会议前邀请财政经济专家为代表们进行专业解读;也可以加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为代表审查预算提供更多的专业服务。

另外,还可以考虑在修改预算法时进一步强化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监督责任,努力实现预算监督的“全程化”。

□恒舜(学者)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评论之七

保留集资诈骗罪的死刑显然是考虑到这一罪名往往涉及人员众多,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如我们能破除司法的工具化思维,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当能得到更多支持。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署名的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的议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据《南方都市报》)。

此联名议案直面社会关切,也直指刑法修订,故颇受关注。近年来,吴英案、曾成杰案等影响性诉讼的背后,都有关于集资诈骗罪应否废死的激烈争议,立法机关理当对民间日益高涨的呼声有所回应。

先肯定此议案的提出,再来讨论此议案的内容。姜明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署的这份议案,对集资诈骗罪废死列举了六大理由,分别系:集资诈骗罪容易导致误判误杀、诈骗类犯罪不应有死刑、受害人自身有过错、判处死刑影响受害人得到赔偿、金融体制问题导致民企融资难、取消非暴力犯罪死刑是世界潮流。不难看出,姜明等代表为这份议案的提出,下了不少工夫。据称议案提出前还有一个团队来研究集资诈骗罪,其中包括法律学者和经济学者。应当说,一份关于立法的议案就得有这样的慎重。

当然,议案的严谨并非就意味着它能获得多数支持,甚至就能进入修法程序并最终成功。在早前吴英案与曾成杰案的舆论喧嚣中,反对死刑的有之,支持死刑的亦有之。受害人、涉案人、法律人、经济学人等等,各色人等因利益诉求不同,而对集资诈骗看法不一,实属正常。在当下的时代背景里,围绕集资诈骗罪应否废死的争议,注定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要推动修法,就要先推动相关利益群体公开博弈。

上述议案中的六大理由尽管来之有据,但并非不可质疑。比如“易导致误判误杀”这一条,恐怕就没有太强的说服力。“误判误杀”主要是司法问题,而非立法问题。故意杀人罪照样避免不了误判误杀,近年来披露出来的冤假错案,多在这一罪名中。受害人自身有过错也不是一个好的理由。集资诈骗总是从诈骗者的精心布局开启的。受害人确有过错,但他们已因被诈骗而承担了他的过错责任。这与集资诈骗罪的刑责并无必然的关联。

但取消非暴力犯罪死刑,确是世界潮流。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藏铁伟9日在答记者问时也说,刑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目前正在研究逐步减少死刑问题。

从中国死刑废除的渐进式路径来看,争取民意的多数支持,慎重选择非暴力犯罪逐步废除死刑,既是过去的经验,也是未来的方向。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已然取消了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的死刑,仍然保留集资诈骗罪的死刑显然是考虑到这一罪名往往涉及人员众多,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如我们能破除司法的工具化思维,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当能得到更多支持。

而今,藉由姜明等36名代表的联署议案,公共舆论平台对集资诈骗罪应否废死的讨论已走向深入。希望更多的人大代表能抓住这一机遇,通过积极履职将此议题推向修法。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评论之六

对于预算更具体、更细致问题的深入探究,持续追问,正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可以说,代表们越是“死磕”、“细究”,则政府在花钱上面就会越严谨,越合理,越符合民众的意愿。

“教育支出今年预算定的是2.8万亿,按照GDP增速,占比才3.92%。之前政府‘教育投入占GDP总量4%以上’的承诺,不执行了?”“为什么去年节能环保预算,差了20个亿左右没花出去?”“我就想知道:每年政府从企业、个人头上收来的社保金是多少?政府又补贴、配套了多少……”3月7日,浙江团代表在“审预算”时,“死磕”财政预算,负责向代表解释预算报告的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杨瑞金,领略了浙江人“对数字的敏感”。(《中国青年报》3月8日)

人大代表高度关注政府财政预算,甚至“死磕”财政预算,体现了一种积极、务实的履职作风。有了这样的“死磕”精神,也才有可能代表民众监督政府,管好国家的“钱袋子”。

财政预算是对政府未来一个时期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财政资源的安排是否合理,预算计划的编制是否周延,乃至于转移支付执行是否公开透明,这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一个国民的权益和福祉,从这意义上说关注并审好预算,应当是人代会最重要的事情。只要刨根问底,并不难发现问题,浙江团的一些代表正是这样做的。

比如,三公经费的支出,目前的预算报告就比较笼统,从这些数字上很难看出具体的去向,当然也就谈不上监督了。还有,“三公经费”最近一年来大幅缩减,则节省下来的经费如何安排,也应该有一个交代。又如,浙江代表提及的社保金细化问题,同样让人感觉到不甚明确具体,既然政府强调要“加大力度惠及民生”,这个“力度”,显然应该能从预算中有所体现。

对于这些似乎更具体、更细致问题的深入探究,持续追问,正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可以说,代表们越是“死磕”、“细究”,则政府在花钱上面就会越严谨,越合理,越符合民众的意愿。

宪法专家蔡定剑曾指出,批准审查预算是人民代表大会最重要的职能,只有把握了预算,才真正掌握政府的政策,而在世界各国,代议机构无不把预算审批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

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全国两会上,预算审查往往并不“热”,代表委员和媒体的关注点多在议案提案,对于预算缺少足够的关注,此番浙江团代表“死磕”预算并不多见。这样的现象无疑需要改变。

当然,代表需要唤醒“预算意识”,与此同时,相关预算编制部门,也应将预算编制得更加通俗易懂,对于代表提出的各种疑问和建议,相关部门需要解答透彻,直到代表满意为止。人大代表多点死磕精神,政府部门积极负责回应,社会参与监督,如此,才能获得开会的成效,国家的治理才能越来越精细化和现代化。

□胡印斌(媒体人)

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政协委员谈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记者会。这也是本次两会中,全国政协举行的第二次记者会。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说,有的提案太宏观、太“雷人”,因此对提案落实无结果要客观对待。(3月8日中国经济网)

赖明例举了两个委员提案:“房价涨到1000万元每平米也是合理的”;“某某城市的名字太土了,是否要更名”。这样的提案确实比较“雷人”,落实起来也足够无趣。

对于雷人提案,人们在惊诧之余,更多的是质疑和不满。首先代表委员到北京开会的吃、住、行和办公经费都是由国家财政负担,有媒体统计,“两会”直接、间接支出达上亿元。代表委员花了纳税人的钱,当然得办点实事。其次,代表委员本身就肩负着为民请命,建言献策的职责,理应认认真真提交有质量、有分量的提案,而不是拿出个雷人提案糊弄事。

不过,我们也需要正视这样的现实。正如赖明对雷人提案的看法,“每个人都有他思考问题的方法”。像今年两会被骂得很凶的“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并非没有道理。笔者更相信,绝大多数代表委员是能够态度端正、用心准备自己的提案的,只是限于能力不同,我们不能苛求数千名代表委员都能提交出高质量的提案,我们可以容忍代表委员中存在媒体给予 “打酱油”、“不添乱”、“活化石”等称号的委员存在,毕竟这只是极少数人。

雷人提案既然无法落实,政府部门大可以无视它,把精力用在那些有见地、利国利民的提案上。

一份提案,从提出到落实,需要经过审查、调研、提交对应部门、督办、反馈等多个环节,即使是一份高质量的提案,也会存在落实难的问题。比如今年两会重庆市长黄奇帆提出的“资产转移到国外应该收税”的提案,被网友群起点赞,但操作起来阻力不小。

纵观历年来的两会提案,有些提案提出数年才被落实。像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2003年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的建议,直到2007年才在全国农村得到了全覆盖。有些提案,被代表委员多次提及,比如养老金并轨、官员财产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等,但落实起来阻力重重。

全国政协委员、海航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峰曾表示,“有些提案水平很高,但提案回复有态度,无操作”。他为这些对国家和社会很有益的提案没发挥效力感到很可惜。

诚如赖明所说,“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委员们的提案办理情况”。对于“雷人”提案政府部门大可放在一边,对于利国利民的提案,积极妥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的及时落实下去,善莫大焉。

全国政协文艺界近百人的联席大会,赵本山在开会过程中被看到使用价值百元的“古董”手机。在被问到自己是否听说过最近大火的韩剧《来自星星的你》时,本山称听说过这个剧,想向他们学习讲故事的手法,自己的儿女更喜欢看韩剧。(3月9日 中国青年网)

有图有真相。看着赵本山的所谓古董手机,很多人似乎还摸不着头脑,“之前本山大叔不是在用六万元的诺基亚VERTU手机吗?咋现在炮换鸟枪了?”

其实作为名人,赵本山的个人手笔早已经是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就凭着那架“本山号”的私人飞机,就足以扛起小品之王不俗的家底。而此次两会期间的“古董手机”,则被很多围观者认为是“寒酸的有点作秀”。有感于用奢侈品有人评头论足,用古董手机也有人议论纷纷,看来“做人难,做名人更难”的话果然不假。

不管赵本山用的是什么配置的手机,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作为一个艺人,亦或是作为一个农民企业家,赵本山使用什么样的物品完全是自己的权利,正所谓“法无禁止即自由”。可以理解的是, 人们只是有感于他“前奢后俭”的跨度实在太大,然而这又有何妨?

在现在厉行节约的新风劲吹之下,别人想应景低调下,这应该解读成正能量在行动。如果在镜头下还看到奢华手机、名牌包包的话,不仅刺眼且不合节奏。我们更应该去捕捉那些两会代表和委员的好声音,如果一个不能发微信的古董手机就轻易的抢镜,实在是太浪费宝贵的媒体资源了。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赵本山这次带来的提案和传统文化以及民间文化有着莫大关系。他开明宗义地阐明了文化自信的重要程度,最后把落脚点放在民间文化的发扬上。其实这个提案个人觉得并没有赵本山本人的言语精彩,毕竟中国文化界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大家熟知的,譬如传统文化继承、知识产权以及整体氛围等。不过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赵本山选择在两会期间谈及民间文化,恐怕也和这段时间以来“二人转”饱受争议有关。

不管怎样,赵本山做到了“为自己代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就不是来打酱油的。文艺界一向是政协委员中颇受关注的群体。人物从莫言到二月河,话题从《乡村爱情》谈到《来自星星的你》。大家面对中国文化的未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这也算是文化界的一大盛事,这其中就很可能会蕴藏着改变中国文化走向的闪光点。而至于那个被放大的“古董手机”,也只是作为花絮来博君一笑。

开春以来,房价“拐点”成为从金融圈到微信朋友圈最为热议的话题之一。香港楼市跳水,杭州、广州等城市房价下跌,似乎在释放着房市“拐点”到来的信号。那么,“拐点”真的近在咫尺,抑或只是虚晃一招?倘若房价大面积下行,经济面临何种风险?

可以肯定的是,房市泡沫已然吹起,泡沫破碎只是时间问题。如何“挤泡沫”,让房地产市场软着陆,才是最为要紧的问题。

近期,看空房价的声音渐趋高亢。一向看多楼市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日前在亚布力论坛首次对房价做出悲观预言,认为今年房价涨幅将大幅度下滑。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也用“非常不妙”表达了对今年楼市的观点,并称“我不改变我的观点”。这种情形,即使在楼市调控最严厉的时期也未出现过。

而楼市出现的许多变化也在支持房地产大佬们的观点。自2013年7月开始,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实业以及和记黄埔开始猛烈抛售内地房产,涉及金额高达410亿港元。因经营足球而声名鹊起的广州恒大地产也开始将国内多个城市的项目打折出售。更令人有冲击感的是那些突发事件:在香港,新鸿基旗下的房产项目降价幅度一度达到40%;在内地楼市指向标之一的杭州,楼盘因打折遭老业主抗议打砸。

调控了十年未果的房价,真的要在2014年掉头向下了吗?尽管部分地区的市况和今年以来的银行房贷放款量、房贷市场交易量部分支持这种预言,但在很大程度上,房价掉头仍然只是局部现象,而从更广泛的宏观层面看,这一预言实际上仍是寓言。

首先,房价是一种货币现象。尽管今年以来银行前所未有地收紧了房贷,导致交易量出现一定程度的萎缩,但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季节性因素导致的结果。每到年底,银行额度都会紧张,加之互联网金融的崛起让部分银行存款搬家,因此银行对于房贷的审批趋于严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银行会放弃房贷业务,更不能视为银行钱紧的征兆。事实上,近期人民币即期汇价的持续走贬,以及央行不断推出的正回购操作,表明防止资金面过于宽松仍是主要考量。更明显的标志是银行间主流7天期质押式回购利率,近来已达到9个月以来的新低。这表明银行并不差钱。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防止经济大起大落是基本要求,这也让保持适度流动性得到了政策保证。流动性的相对宽裕,是房价下跌的主要制动器。

其次,房价的背后还隐藏着土地财政的大问题。土地财政是结构性弊端,确实需要优化。但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地方政府能够忍受地价和房价下跌的空间其实十分有限,鉴于目前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越来越强化,而保障房建设也需要巨量资金,可以断言,地方政府对于房价下跌的承受性,远远低于银行的压力测试结果。特别是,今年是地方债务到期的高峰,这将进一步限制地方政府调控房价的动能。

再次,房价背后还折射出区域差距的问题。区域差距的客观存在,既导致了城市的分化,也导致了房价的分化。出于对公共服务、个人发展的需要,一线城市的刚需始终旺盛。这也就意味着,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房价虽露疲态,甚至出现了不少新的“鬼城”,但房价下滑不会全面覆盖所有城市。相反,在开发商退出部分二三线城市以后,一线城市楼市可能更加火爆。去年12月,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均超过20%,好地段“地王”仍然不断诞生,即说明了这一点。

第四,消除楼市泡沫所必需的财税手段还在准备中。如果地方政府真的能从GDP迷思中解放出来、不再追求短期政绩,且房产税确实发育成为可长期依靠的财税来源,那么房价有可能得到部分控制。但是,“税收法定”原则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房产税从试点到征收需经法定这一关,因此房产税扩围的步伐事实已经放缓。

楼市因附加了过多属性,并不能以通常公式框定。通常公式看“投资回报率”,即“租售比”。正是因为一线城市的平均租售比已经超过200:1,远超国际警戒线,所以包括巴菲特和索罗斯在内的许多国际机构均认为中国楼市存在风险。但是,这一模式只在真空中成立。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房价将永远攀升。从年龄结构看,尽管70、80代人刚性需求难以满足,许多人只能望房兴叹,但90后城市人口的住房压力将骤减。房价总有一天随着刚性需求弱化,随着流动性更适度,随着区域差异缩小在大部分城市落地。

说到底,房子是商品,而不是金融产品,即使天然带有保值升值的品相。恢复其本来属性,需要让资本更均匀流动,让享受公共服务成为普遍平等的权利,让地方财政来源多样化。追求这些,比单纯追求房价的涨跌更能让房价理性起来。否则,房价的大涨大跌,都会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徐立凡(资深评论员)

开春以来,房价“拐点”成为从金融圈到微信朋友圈最为热议的话题之一。香港楼市跳水,杭州、广州等城市房价下跌,似乎在释放着房市“拐点”到来的信号。那么,“拐点”真的近在咫尺,抑或只是虚晃一招?倘若房价大面积下行,经济面临何种风险?

可以肯定的是,房市泡沫已然吹起,泡沫破碎只是时间问题。如何“挤泡沫”,让房地产市场软着陆,才是最为要紧的问题。

最近,随着国内一些“鬼城”、“睡城”的出现,一些城市房价开始出现调整下跌,市场认为中国房地产崩盘的概率在上升。因此,人们开始担心如果房地产崩盘,市场会发生什么,民众与企业有没有可应对的方式。

其实,要理解这个问题并非容易,因为房地产泡沫大小不同,形成的周期性也不一样,加上不同的国家经济的基本条件差异很大,要预测房地产什么时候崩盘,这种崩盘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这样的一般性模式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只能针对中国现实的情况作点简单分析。

首先,什么是房地产崩盘?简单说,比如一个国家房价上涨了十年,价格上涨十倍以上,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个长期的顺周期繁荣,并产生巨大的房地产泡沫。当这个泡沫突然由某个因素被挤破而出现整个市场的周期性逆转时,房地产市场就面临着崩盘的危险。但是,房地产崩盘与股市及货币市场发生的危机有很大不同,它可能是突发的,但更多的是一个逐渐的过程。

房地产市场的崩盘首先是整个市场的预期完全逆转,让住房投资者完全退出市场,从而导致住房市场的销售及价格全面下跌。尽管国内媒体一直在误导,称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主要的原因是刚性需求太大,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国内住房的价格持续上涨和巨大房地产泡沫形成,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国内居民一直把住房作为投资的工具。在这种前提下,这个市场的价格很大程度上是由投资者及房地产开发商的预期来决定的。而这种预期又取决于当时的金融市场条件。

如果金融市场条件变化,如人民币贬值、银行信贷收紧,住房投资者由房价上涨预期转为下跌预期,这时住房投资者或是不再愿意进入房地产市场,或是会减持手中持有的以人民币计价的住房资产。这时,不仅住房的需求突然减少,住房供给也会大量增加。这种双重压力必然会导致住房市场的价格水平全面的下移。更严重的是,中国居民的住房债务风险是无限责任的,这必然会导致投资者赶快脱手手中的住房,住房市场的价格水平更是下降,从而形成住房价格持续下跌恶性循环。

其次,房地产市场作为一个被投机炒作主导的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如果市场预期突然逆转或房价崩盘,必然会导致早些时候从海外涌入国内的资金流出中国,或不敢再轻易地进入中国市场。这种情况会导致国内房地产企业早些时候从海外融资成本迅速上升。对资本密集型的房地产业来说这可能是雪上加霜。因为这时企业的住房销售与价格全面下降,而且融资成本上升,如果房地产企业负债率过高,这些房地产企业就可能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受到影响与冲击最大的是国内金融体系及银行体系。这时,随着住房资产价格下跌,住房和土地作为抵押品的价值也全面下跌,银行就可能全面收紧对房地产业的信贷,从而导致住房市场的资金更加紧张,房地产企业面对资金断裂的风险会更高。而且住房价格下跌,也会把银行在房价高时批出的贷款带到风口浪尖。因为,这时作为抵押的住房及土地的价格也会全面下跌,银行的不良贷款就会迅速增加。而银行不良贷款快速增加,住房市场的资金更是会紧张,从而形成住房市场资金严重的恶性循环,甚至于导致银行危机及金融危机的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住房价格下跌的预期不断在强化,住房投资者基本上完全退出市场,或住房投资需求为零甚至于负(即住房投资者不断把自己手中的住房抛向市场)。房价下跌调整到住房的消费者有支付能力时,这个均衡点才能够停止(即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房价比)。而这个过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因为住房投资者与住房消费者对住房出价水平往往会相差很远。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的房地产泡沫破灭后所发生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一种案例。

总之,如果国内巨大的房地产泡沫挤出,并导致房地产市场崩盘,首当其冲的是房地产业,还可能引发银行危机、金融危机及经济危机,甚至于社会危机。对此政府要密切关注。但是,市场一定要记住,吹大的房地产泡沫一定会破灭,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不过,面对巨大的房地产泡沫,政府如何来引导,以便把这种泡沫破灭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易宪容(经济学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提高公共安全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公共安全无小事,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地铁安全更尤为重要。比如广州地铁日客流量平均达600万人次,几乎等于在转移新加坡这样一个小国人口,要保障不发生一点意外,是不可能的。而且,有些意外也防不胜防,就像广州两位无聊男,在地铁上玩防狼喷雾引起恐慌,谁想得到呢?北京也曾发生过地铁电梯的安全事故。深圳地铁前段时间“外企女高管地铁口猝死”一事也引起巨大关注等等。

公共场所的一点点异常情况,都可能被公众的恐慌情绪放大,并酿成公共安全事件。地铁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因为信息不足,乘客不容易对意外情况作出全面的、准确的判断,并从容反应。一旦发生意外,乘客们的第一反应就是争先恐后地逃离,结果许多人不是因为事故直接受伤,而是被挤伤、摔伤、踩伤。

其实,地铁安全并不是完全地铁公司的责任,他们也担不起这个责任,不过,防范始终胜过不防,多派一些警力,加强一些安保措施,保障乘客出行安全,还是很有必要。更进一步,在地铁周边配套一些公共服务,譬如医疗、卫生等也十分有必要。当然,这些不是地铁公司独力可以完成的,需要全社会的重视。

构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体系、区域联防战雾霾……政府工作报告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贯穿始终的主线。

近几年来,数字成效与百姓感受间的落差屡屡成为民生焦虑所在。实事求是地说,成效有,问题也不少。有时,成效的背后就是问题。做好民生文章已经不能仅仅依靠财政投入的增加,或是一点一面的“民生工程”简单解决。织起一张兜好底线需求、撑住民生诉求的保障网,一些部门、地方出台的碎片化民生举措需要转变为更为全面、系统的国家行动。不断推进的民生改革更要向公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向纵深挺进。

民生无易事。在民生内涵不断拓展、保障与改善民生大格局逐渐形成的今天,多套养老制度如何平稳并轨、各地医疗保险如何衔接、公平鸿沟如何填补,仍然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待解之题。突破制度瓶颈、解决棘手新忧,民生改革既要多线并重、统筹施策,又要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互衔接、环环相扣。深层次问题要靠深层次方法解决,只有不回避焦点难点、敢向既得利益开刀,政府改革的种种成效才能与百姓所见所感相符。

民生冷暖体现发展高度。一切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是实实在在提高公众生活水平。告别“唯GDP”的指挥棒之后,百姓真实的幸福感、满意度才是政府工作水平最好的写照。从制度层面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关注百姓切身感受,体现更加深远的民生考量,也将从长远上给百姓带来更多福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每个公民的生存与发展都应该得到重视,每一个民生角落都不应缺失温度。一道道世界性民生难题,唯有以中国式改革不断寻解,才能不负百姓厚望。

(新华社记者 何雨欣、王珏玢)

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各种关卡,降低流通成本,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发展。

这句话释放出明确政策信息,为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送出春天的气息,同时也指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所在,即扫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各种关卡,降低流通成本。如果这是今后政策作用的方向,中国的“全球最贵过路费”现状当有望得到彻底扭转。

发展现代流通产业,对发展经济、促进消费有着重要意义。举个简单例子,流通成本降低,物价成本自然随之而降,那么就意味着消费者有更强的购买力。还要看到,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基础性与先导性作用愈发凸显。当前国内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仍受限于传统物流水平。

从这个角度来看,虽说发展现代流通产业涉及多个层面改革事宜,但清理取缔各种不合理的过路费、过桥费,却是该领域深化改革无法绕开的路障,这也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降低流通成本必须要啃的一块硬骨头。

这块骨头有多硬?先看一组数据:2011年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达8.4万亿元,同比增长18.5,占GDP的比率达到17.8%;在2011年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指出,中国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这一块巨大蛋糕背后是强大的利益链条,骨头有多硬,不难想见。

这块骨头又有多难啃?早在2012年,国务院已出台《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2013年5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相关文件,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文件共计罗列48项工作分工,涉及22个国家部委办局。就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取缔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工作而言,涉及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5个国家有关部门。这块硬骨头有多难啃,亦不难想象。

当然,没有利益冲突的改革不叫改革,没有硬骨头要啃的改革不叫深化改革。对国内经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让公众深恶痛绝的各种过路费,是到了彻底清理的时候了。本届政府施政理念,以及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所述,让人对此有比较乐观的期待。

魏英杰(媒体评论员)

上一页 1 ... 9 10 11 12 13 ... 1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