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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深圳的“突击”汽车限牌政策,不仅是对自身承诺的一种失信,同时事实上也是对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法治原则精神的一种“失信”。】

据新华网消息,深圳29日18时起实行小汽车限购,电动汽车也在限购范围之列。限号的方式为每年限号10万个,其中普通小汽车每年限制为8万个号牌。

深圳也终于汽车限牌了。相比此前许多城市的汽车限行限购政策,这样一个最新的限牌限购消息,显然尤其让人倍感遗憾和失望。这不仅是因为施行“汽车限购”政策的城市又多了一个,也不仅因为从此以后,“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将无一例外地加入到汽车限购行列中,更是因为,面对舆论和市民“深圳是否也会限购”的担心,此前深圳市的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公开强调并承诺,“深圳对私家车不限行不限购,将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市民出行方式”,“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

在这种背景下,“深圳限牌”政策还是猝然降临,明显违背了上述“言犹在耳”的政府承诺。且“突袭”得更加迅速——下午传出消息,晚六点便开始限牌,如此言行不一的做法,让曾对政府承诺报以充分信任的广大市民情何以堪?

诚然,在全国其他许多同类城市早已施行限行限购政策,面对巨大的交通压力、严重的交通拥堵,深圳也施行汽车限牌,并非完全不可理解,但问题是,一面信誓旦旦“不限行限购”、“绝不搞突然袭击”,一面又公然背弃承诺、食言失信,又怎能取信立信于民。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语境下,深圳市这一汽车限牌政策的合法性同样也是非常值得质疑的。众所周知,目前许多城市施行的汽车限行限购政策,缺乏明确的上位法律依据。而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行政机关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而日前,《立法法》修正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二审稿提及“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深圳出台的汽车限牌政策,不仅是对自身承诺的一种失信,同时事实上也是对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法治原则精神的一种“失信”。这样的失信,显然不仅会损害政府自身的公信力,也会损害基于“政府带头守法”的“全民守法”法治秩序环境。

□张贵峰(职员)

深圳市政府12月29日宣布当日18时开始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这意味着继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之后,汽车“限购大军”里又多了一个重要城市。

比年底“傍晚鸡叫”限购汽车更令人不解的是,此前深圳市有关部门和领导曾经多次表示,深圳不会采取限购私家车的手段缓解道路拥堵问题,“将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市民出行方式”。余音犹在,却突然食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确实令人不太敢恭维。

应该说,深圳治堵也曾经力图走市场化的道路,比如今年7月下了个“狠”招:对停放在路外经营性停车场的小汽车征收“停车调节费”。按照方案,一辆私家车除了停车费,每小时还要多交10元或12元。据称“停车调节费”为深圳首创,目的是通过经济杠杆增加市民用车成本,调控小汽车使用,从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但是,在很多大城市,面对“停车费去哪儿了”的追问,很多部门不是沉默无语就是拿出一本糊涂账。在这种背景下,“停车调节费”的正当性被大打折扣,想必也很难达到预想的调节效果并获得民意足够的支撑。而这,或许是现在很多大城市不敢、不去采取市场化手段治堵治污的病根。

与市场化治堵治污调节手段相比,行政限购、限行好处是见效快,缺点是法律依据存疑,更有违反程序正义的嫌疑。

不可否认,近些年中国汽车社会的爆发式增长打了大城市管理部门一个措手不及。在应对汽车社会管理挑战方面,既缺乏顶层设计,又缺乏现代化、市场化的治理能力。当堵和污的负面效应叠加而至,用行政手段限购、限行似乎不可避免。

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忽略,身处市场经济,我们应当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城市治堵,市场化手段真的用足、用好、用尽了么?一系列问题真的可以“一限了之”么?这些,都需要城市管理者再三考量。

摘编自新华社12月29日电文/南辰

29日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抛出“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

在深圳之前,全国已有7个城市实施了车辆限购,有关深圳限购的猜想也不是没有,但突然抛出的方案,还是让很多深圳市民感到措手不及。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面对“限购”问题,深圳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深圳将以市场手段治堵,不会采取行政手段“限购”“限外”。

如今,这些信誓旦旦的表态,如同亲手交予公众的“把柄”,让质疑不止于限购行为本身,政策出尔反尔使政府公信力连带受损。

现在看来,深圳相关领导有关拥堵治理的几度“宣言”犹如戏言,突如其来的逆转政策亦早在谋划之中,但客观分析,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实际上,深圳市确实有过市场化治堵的尝试,如对停放在路外经营性停车场的小汽车征收“停车调节费”。时隔不到半年,最终走上其他“限购”城市的老路,究竟是经济杠杆等手段无效,还是来势汹汹的拥堵前景等不到市场手段收效的那天,又或者决策制定过程中其他因素的制约?简单地给深圳扣上不守信用的帽子,可能只反映出片面的问题,无助于其他暂未“限购”的城市在决策上的斟酌。

不过,即便一度“挣扎”,“限购”的调子一经确定,深圳的雷厉风行较之于其他城市,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恰恰是后一点,成为了比未听取民众意见,违反程序性规定更严重的问题。

几乎在限购令发布伊始,由交通执法、国税局等联合组成的督查组纷纷赶往城中各4S店,在未发放相关通知的情况下,直接要求4S店清场停业。名义上是对所有店面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核对整理的“执法行为”,实则为了堵住最后几小时疯狂抢购的口。且不论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正常市场交易,是不是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光是这一系列“配套”行动的属性,就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

公布施行一项政策,需要调动上万警力,连同其他执法部门共同“维护”,其做法的荒谬性甚至超出了“不可用大炮打小鸟”的行政法原则,直接指向行为的合法性本身。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简单粗暴行为,在从公众舆论向行政职能部门的认知转换中,可能会被定位为“决策效率高”。如果不是这样的误判,想来深圳也不会出此周密部署。

高估行政能量,低估社会反应,深圳这次“傍晚鸡叫”式的限购令并不是第一例,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例。当决策权过度集中在某个人、某些人抑或某个部门,不受其他权力部门的制衡,决策可以在不公开、不充分讨论的环境下作出,就很难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像深圳自由调度所有资源配合政策出台一样。能不能突破这个困局,关系到法治社会的未来。

  新京报插图/许英剑

29日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宣告深圳成我国第八个实施机动车“限牌令”的城市。而其“突击限牌”的做法,引发不小争议。

突袭限牌:谁给了封堵4S店的权力

【当地人大常委会同意“迅速实施”,并不意味着可以政策“突袭”;而对4S店强制封门,也有滥用行政强制之嫌。】

深圳采取汽车限牌政策,本身并不新鲜,它引发热议,是因当地“突袭”时间之快、来势之猛前所未有。套用时下流行的“任性体”,它也算是“有权就是任性”的写照。只不过,它让部分人瞬间“不明不白”买不到车的同时,也让相关部门付出了“看不见的”公信力代价,而后者恰是政府赖以良好运行的内在要求。

政府的公信源于公民信服和认同,这也是强调政府依法行政的核心要义。纵观深圳此次“突袭限牌”,姑且不论限牌的实体合法性,从程序上讲它不乏可诟病之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广东省也有相应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深圳市规定的更细,2013年专门制定规定要求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纳入听证目录。

遗憾的是,这些在“突袭限牌”中并无体现。更令人错愕的是,当地相关负责人“如果限牌一定广泛听取意见”之类的承诺言犹在耳,限牌政策就在悄无声息中强力落地了。

有关部门回应舆论质疑时,说人大常委会同意“采取迅速实施增量调控的措施”。按照常理,一项重大涉民生政策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须经过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等程序环节,这些环节都不应是秘密的。而且人大常委会同意“迅速实施”,也不意味着可以政策“突袭”。

还有,限牌消息宣布后,当地就出动大批警力对多家4S店采取封门措施,并封锁POS机和税控机,切割车辆买卖者之间的物理接触。这也让人生疑:谁给了其强力封堵4S店大门的权力?按《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需要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在没违法事实和行为的前提下,4S店的合法经营权利应当且必须得到保障。或许当地有关部门会说,是为有效预防抢购造成的人员聚集和不安全因素。可这预设了不当前提:绝大多数4S店并非不服从行政命令的经营者,加之采取一定的监控技术手段,完全可防止钻“空子”问题。

由此观之,深圳“突袭限牌”再次说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而建设法治政府,当强调法之必行,注重法治观念对每个细节的渗透。

 □通惠凡人(法律工作者)


问题不在突袭,在失信

【从效果导向看,“突袭”是实行限牌的不二选择。而深圳限牌,问题其实也不在突袭,而在有关部门的失信已失去底线。】

“突袭限牌”引发轩然大波后,深圳市官方连夜公布原因:若提前公开限牌措施,极可能引发集中抢购,既造成车辆剧增、增加拥堵,又引发社会不稳定,使限牌政策大打折扣。解释来得挺及时,却依旧没有纾解舆论场中的质疑情绪与吐槽表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此前某些地方推出限行、限购时的“半夜鸡叫”的模式,已令公众异常生厌。也正源于此,江苏就曾对限购明确规定,限购须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

但现实地看待“突袭限购”,深圳方面的解释不无道理。如果不赶时间,势必在政策落地前引发市民集中抢购,从而导致车辆剧增,那限牌令就成了政策“促销令”,限牌除了刺激恐慌性消费之外,还有什么现实意义可言?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从效果导向看,若要搞限牌就该注重政策保密性,“突袭”是不二选择。

本质上,深圳限牌问题不在突袭,而在有关部门的失信。此前深圳有关方面曾多次承诺,“对私家车不限行不限购”“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如果真要实行限牌,何必话说得这么满?就算说“暂时不知会否限牌”,也好过事后被打脸。如今,限牌令“连累”当地政府部门的声誉,让背弃承诺成了其公共形象上的一道硬伤。如果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尚有调侃与自嘲的意味,那“再也不相信不突袭了”,则会让行政公信滑入荒芜地带。

“突袭限牌”还关涉到一个命题:纳入法治框架中的城市管理,应首先看重行政调控的效果,还是公共政策的程序公正,抑或是在二者间作出审慎权衡?这值得探讨:很多人就认为,实用主义不能替代依法行政,程序不应给成效让路。这尚待商榷,但毫无疑问,即便要“突袭限牌”也不能翻手为云覆手雨。

像深圳的相关做法,就失去了底线:“先辟谣后坐实”,戏弄了民意,也自毁了公信,其恶性示范不可小觑。

说到底,深圳限牌问题上,吐槽突袭是立错了靶子,该吐槽的是对程序与民意价值分量的罔顾。而基于限牌带来的条件反射式舆论反响,地方政府推行汽车限牌尤须慎之又慎。有专家表示,目前立法法修正草案尚未获得通过,部分地方可能集中限购、限行。深圳因限牌陷入如潮的口水中,无疑值得其他地方引为镜鉴与深思。

□燕农(高校教师)

12月29日下午,深圳市政府宣布,决定从当天即12月29日18时起实行机动车“限牌”,有效期暂定5年。这个消息让此前已经对限牌谣言有些麻木的南京市民又不淡定了。因为,此前深圳市政府曾多次表示绝不会搞突然袭击“一夜限牌”,可如今在事实面前,不得不让人心存疑虑:南京会不会也一夜之间限牌?对此,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未听到任何南京也要限牌的消息及意向。(12月30日《现代快报》)

为了道路畅通,政府“一夜限牌”,出发点是好的,貌似情有可原,但是,政府“一夜限牌”不能不正视两个关键问题:一则,政府之前承诺不搞“一夜限牌”的做法,多次表态,将以市场手段治堵,不会采取行政手段“限购”“限外”,但事实却是政府“食言”,在建设诚信社会的当下,政府这么做,不仅威信大损,也严重伤害民众的感情。

二则,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即地方政府出台的限行限购措施将受限制,受到了民众的一致好评,然而,深圳市政府在此时抛出“限牌”政策,有“抢跑”之嫌,企图在立法法出台之前把“生米做成熟饭”。

深圳市政府这么做,或许将来路堵要好些,但是,政府“食言”,搞“一夜限牌”法,民众就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心堵”比路堵更糟糕。在法治社会,政府不按规则出牌,先对预言限牌的车行进行打击,接着“辟谣限牌”,然而最终的戏码却是“一夜限牌”,而且政府的“限牌令”才生效30分钟,执法人员就鱼贯而入,封锁4S店,责令停止开票!如此“限牌”,政府大获全胜,但民众的心却“堵”得很,民意也很受伤。

政府如此不讲诚信,将来如何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值得政府官员考虑;以欺骗手段“成功限牌”,却伤害了民众的感情,失去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政府这么做到底值不值,是一笔不能不算的账。但深圳市政府显然没有算这笔账,而是逆民意强势抛出“限牌令”,暴露了权力的狰狞面孔,不过,别忘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事实上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按照这样的法律信条,深圳市政府“一夜限牌”是对民众权利的限制、减损,其做法是违法的,但是,当下却无人能阻止政府的违法行为,而且,深圳市政府还做得“理直气壮”,这再次暴露“权大于法”的社会积弊,更凸显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也由此可知,要结束“权大于法”的尴尬局面,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力,必须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深圳市“食言”了,南京市可以站出来辟谣和稳定人心,但有多少人将信将疑,不得而知,因为南京市既可以吸取深圳市的教训,不违逆民意,也可以学深圳市,拿深圳市作说辞——既然深圳市可以搞“突袭”,南京为何不可以?在法治和人治交替的时代,民众看护自己的权利就像赌博一样,全凭运气,你说悲不悲哀?

深圳29日18时起实行小汽车限购,电动汽车也在限购范围之列。限号的方式为每年限号10万个,其中普通小汽车每年限制为8万个号牌。(12月30日 新华网)

近几年来,持续加大的交通压力,始终是摆在深圳面前的一道难题。为破解这道难题,深圳特实行小汽车限购政策,以缓解深圳的交通压力。通过限牌上道政策,确实可以暂时阻挡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势头,不再为交通“增重”。同时,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减轻大气污染,以防环境进一步恶化。

虽然政府“限牌令”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没有任何说明,突然以规定性通知市民,还是让市民难以接受的。“限牌令”在颁布前几乎没有任何线索,在晚上六点钟突然发布通知,并即刻起实施限牌政令,给市民杀个措手不及,让老百姓有种“背叛”的感觉。表面上政府看似很“无奈”,但实际上“仓促限令”说明政府对市民缺乏耐心以及对民主的忽视。

任何政令都应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都要给老百姓一个接受、适应的过程,尤其是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政策。“仓促政令”让老百姓“被通知”,一方面破坏了执政原则,搞“拍脑门”政策,将以人为本、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原则丢掉。另一方面,事前不做民主评议,由政府单方面决定政策,搞突袭通知,将民主抛之脑后,不仅堵住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让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信任之墙”随之倒塌。

李克强总理在提到政策制定工作时,反复强调要加强政务公开及透明度,一定要进行民主评议。老百姓不接受没关系,政府人员可以给老百姓慢慢解释。只要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政策,只要行政部门让市民了解到政策的有利面,只要给市民们一个适应的过程,老百姓定会支持。

不健全的政令可以落空,不清楚的政策可以解释,但政府不能不对老百姓“讲真话”,更不能不提前“打招呼”。在面向公众、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务工作中,决不能与老百姓玩“猫鼠游戏”,必须加强政务公开,必须完善民主参政议政制度。在制定任何政策前,别忘了先问问老百姓。

深圳市政府当天17时40分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抛出“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17时40分宣布政策,18时政策生效。(12月30日《新京报)

但随着城市的扩张,人口骤增,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随之日益突出,反而使汽车出行成为城里人非常“堵心”的事儿,特别是“北上广深”四城交通拥堵犹为突出。在采取了一系列治堵措施均显无效之后,“北上广”陆续采用行政强制手段对汽车进行限购,曾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

与“北上广”齐名“堵城”的深圳,曾面对治下百姓的各种担忧,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做出了“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的承诺,让市民们那颗悬着的心获得短暂的安抚。

未曾想,政府承诺余音未消,就于29日17时40分宣布“限购令”政策,18时政策生效。突如一夜“限购”至,这么“咯噔”一下,谁受得了?

面对城市巨大的交通压力、严重的交通拥堵,政府在采取提高停车费等一系列治堵措施无明显效果后,那份焦虑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能因为治理无效的焦虑将政府陷入信任危机。

良法善政,良法是前提。在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的当下,百姓对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措施和方法充满期待。原本是为了改善生活、改变个人出行方式而购买小汽车,现在却成了政府“专治”的对象,政府出尔反尔,很是令人失望。本该由市场决定购买行为,现在却因为一纸行政手令,变成了权力下的限购,这恐怕只能用“权力任性”来解释。

“北上广”限购令虽然取得了实效,但也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争议,特别是法律界人士对于此举无法律依据的指责,深圳市政府难道置若罔闻?

虽然立法法上有“授权立法”的口子,但“授权立法”内容同样不应限制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否则就是对立法精神和法律权威的挑战。汽车限购令也不是说不能下,但应该思考该如何下,这个过程又该如何进行?该如何确保民意的最大公约数?这才是深圳市限购“突袭”背后存在的问题。

言而无信,权力任性,只会让民众望政令兴叹,离良法善政渐行渐远。

“深圳限牌,今晚六点开始”,29日下午,网上开始疯传这一消息。记者已从权威渠道证实了这一消息。虽然关于深圳限牌的消息讨论已久,但深圳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12月29日央广网)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既然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等城市都先后采取了限牌或者是单双号限行措施,那么对于机动车保有量同样位居全国前列,同时交通拥堵情况也越来越常态化的深圳市来说,限牌也许只是早晚都要来的事情。但是让绝大多数深圳市民没有想到的是,限牌会以这种突然袭击的方式到来,让人一点准备都没有。

更让网友和公众质疑的是,虽然关于深圳汽车限牌的消息在坊间已经讨论了许久,但终究是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而深圳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则明确表示,“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不会搞突然袭击”。就在一周多以前,深圳市交委负责人还在首届北上广深交通会议上明确表态,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然而这些从官员嘴里说出来的话还言犹在耳,限牌政策却已经悄然出台,这唱的是哪一出?

实际上,类似深圳这种“突袭式限牌”,在国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13年12月15日,天津市政府突然宣布5个小时后,这座城市的行政区域内将实行小客车限牌、限行措施。结果天津市民和汽车4S店在极短的时间内联合上演了一起“全城买车”的疯狂闹剧,今年3月,杭州的出尔反尔的限行突袭也是令舆论一片反感。深圳却在年末,再一次上演折煞政府公信力的戏码。

先不论政府限牌限号政策是否合理合规,但这种“突袭式限牌”的方式,无疑有些蛮横霸道,同时也在磨损着政府的公信力。也许深圳政府出尔反尔事出有因,但无论怎样的缘由,都不能以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为代价,如果这样的事情多了滥了,如何再以信立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耳熟能详,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也并不陌生,作为国家权威机构部门,决策的制定也是为让民众信服遵守,随意性太多,可真就不是好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