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 体

  个税起征点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将个税起征点的绝对数值调整,改为动态调整机制,与社平工资的调整幅度同步,或许是一个便捷、有效的做法。政府在提高社平工资增加社保收入的同时,也应同步提高起征点,减少纳税人缴纳的个税。】

两会期间,个税起征点如约成为热门话题,包括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在内的多名人大代表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以减轻居民负担,拉动内需。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建议,应该设置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机制。

《个人所得税》内容详尽,税目、税率和起征点等都做了非常明确的界定,操作性强,除了少数像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政策还需要财税部门解释以外,基本上可以按法律操作。这是一个真正的税收法定、依法征收的税种,在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中是不多见的。

但是,问题就来了。法律的调整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这意味着调整的难度很大,不管是起征点、还是税率,其调整都不可避免要滞后。近二十年来,个税修法三次,起征点从800元,在2005年、2007年与2011年分别调整到1600元、2000元、3500元,个税税率只在2011年调整过一次。

一般来说,税收法定带来的调整难度,对纳税人来说是一件好事,税收的要素变动需要通过全国人大,而非国务院或者财税部门,可以经过公众的充分讨论,有效规避政府的加税行为,以此保障纳税人的利益。对比燃油消费税,2014年11月28日后的两个月,税率连续上调3次,调整的随意令所有纳税人大吃一惊。

然而,把起征点的绝对数值写入法律,并不是保障纳税人利益。近二十年的工资水平长期上扬,起征点只能提高,无法降低。由于起征点越低,对政府越有利,将起征点写入法律,在工资上涨的时候,起征点就无法同步提高,税收可以更快地增长。

与起征点处境完全不同的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社会保险法》规定了职工与单位的缴费义务,但缴费基数与费率并没有明确绝对数值,现实操作中,由县级及以上政府决定。由于缴费基数越低意味着职工与单位的缴费越少,所以社保部门千方百计地提高缴费基数下限,其变动的主要办法就是提高城镇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以上海为例,社平工资每年必上调,从1993年的每月471元上调到2013年的5036元,20年上涨了967%,年均增长12.6%。

为什么个税起征点要以法律形式明确,而社保的缴费基数下限只要基层政府一纸公文就可以改变?对于绝大多数人,社保缴费的负担要远远大于被征收的个税。社保的变动应该更谨慎才是。

简而言之,对政府来说,个税起征点不上调有利于多征税,社保缴费的基数每年上调也有利于多缴费,是同样的好事。将个税起征点纳入到较高的法律层次,增加了调整的难度,可以有效抑制每年调整;而社保处于较低的法律层次则有利于政府频繁调整,增加社保收入。

以家庭为申报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当然是个税的改革方向。但综合所得税制实施的难度较高,在三五年内无法速成,在此之前,我们如何规避法律的刚性对纳税人的不当侵害?从现实来看,各地方政府每年都会发布社平工资的调整幅度,人保部也定期统计全国的平均工资,将个税起征点的绝对数值调整,改为动态调整机制,与社平工资的调整幅度同步,或许是一个便捷、有效的做法。政府在提高社平工资增加社保收入的同时,也应同步提高起征点,减少纳税人缴纳的个税。

□聂日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第三方评估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安纯人表示:“一些地方政府重大决策完成后不做评估,大笔财政经费花出去,效果如何,无人问责。应建立政府重大决策成效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行政问责”。而同为委员的崔永元在微博上就此发问:这次会议,“第三方”被多次提起,关键是,谁是第三方?

为何需要第三方评估

【建立政府决策实施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也是给行政问责制打下基础。】

目前,政府相关项目,重大决策的评估动作,主要由政府内部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这种内部评估是有必要的,有利于促进政府对自身决策落实执行情况的掌握督查,以及决策的调整修正和项目的评估验收等。不过,政府就那么几个部门,评估时是相关部门,实施时还是那几个相关部门,当完运动员再当裁判员,自然不能令人信服。就此看,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利于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进而给行政问责制打下良好基础。

国务院在引入这一制度上已经首开先例。去年,国务院在对重点工作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中,首次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李克强称这些第三方评估报告提供了“丰富真实、原汁原味的第一手情况”,相关机构的评估负责人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也直言不讳。

第三方,顾名思义就是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政府本身,自然是政府重大决策的“第一方”,那么,谁是政府重大措施的“第二方”呢?一般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有对本级政府的监督职责,所以,人大应该是各级政府重大决策的“第二方”。而评估,就可由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施。

那么,谁有资格来充当第三方呢?需要第三方的理由,就在于甲方需要借助于第三方的专业性、技术性、权威性、公正性。比如,“十一五”期间,四川遂宁、江苏淮安、上海等地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试点工作。遂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并于2006年将评估范围扩大到作决策、定政策、搞改革和其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显然,在这类第三方评估中,相关的第三方机构要懂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统计学等,才能有客观结论。

怎么才能当好第三方

【理想的评估主体模式是多元主体协同评估,让评估结果在多方博弈中臻于科学化。】

不过,相比谁有资格充当第三方,更重要的问题是:怎么才能当好第三方。

很多时候,对第三方的需求,不仅仅是因为第三方的专业性,更是因为甲方乙方有不一致的地方,才需要通过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加入进来,居间评估。

比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市场评估价,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之一,即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来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既不由拆迁户说了算,也不由政府说了算。显然,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第三方评估。在价格上,政府想少一点,居民想多一点,正是由于政府与居民的这种分歧,使第三方评估在制度设计上变得真实、可信。业主不但可自选评估机构,在涉及很多户时,那么大家还能投票选择评估机构。评估之后,价格公允,居民也能接受,即使与心理价位不符,当钉子户,政府在程序上也站得住脚。

目前看来,政府重大决策的第三方评估,这种大的框架还很不完善。这也常导致这样一种局面:专家找好了,招呼打好了,会一开,不痛不痒说几句,评估结束,皆大欢喜。不过,评估体系的技术性改革或曰程序性规范的一个好处就是,虽然从一开始,其目标就不是冲着实质性问题去的,甚至做好了绕过硬骨头的打算,但它始终会不断在技术上逼近实质性障碍,一点点地啃硬骨头。

而这种“逼近”,就包括第三方评估制度在评估主体上的臻于合理。比较理想的评估主体模式是建立多元主体协同评估模式,即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组成由政府部门、利益相关群体、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人大政协成员,乃至公共媒体、群众代表等共同参加的评估工作机构。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吸纳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重大事项涉及的民众进入这个过程,使评估结果在多方博弈中具备最大化的公共理性。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今年跑“两会”,借采访之机,我跟不少政协委员都打上了“交道”,其中就包括葛剑雄、王兴东、梁晓声等几位——他们的共同点,是敢于发言,并在不同范围内被人们称为“大炮”。

作为全国政协常委,葛剑雄的发言时常引起社会关注,2012年,他当面质问教育部长考研泄题事件的处理结果,被封为“葛大炮”。有些提案,葛剑雄没有得到自己觉得满意的答复,他会一提再提,锲而不舍。

3月1日,全国政协开会前夕,我给葛剑雄发去邮件。半小时后,他回复说“欢迎采访”,并详细说明了接下来几天的活动安排。我谈及的问题,都指向他多年“火力围攻”的一些“焦点”、“难点”,如农村教师待遇的问题、国家财政年度和预算脱节的问题。给我的感觉,“葛大炮”依然火力威猛。

采访结束后不久,葛剑雄给我发来了五个提案,其中关于国家财政年度的提案,他写道:“近年愈演愈烈的年终突击花钱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基层单位的经费有效使用期过短、过迟,甚至已影响拨款的正常使用,形成恶性循环。”

当然,葛剑雄深谙平衡之力。对于重复提提案,他说:“(有的提案,政府)现在不同意,不代表将来不可以实行,不代表绝对不可以实行。我作为政协委员,有这个渠道和机会,就要不断地推动。”他没有忘记加上一句,“国家要改变,会受到各个方面的制约”;同时,他再次强调自己发言的“红线”——“符合宪法和政协章程”。

王兴东、梁晓声同样颇具“火力”。王兴东是《建国大业》、《黄克功案件》等电影的编剧,他对我说起宣传宪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说起法律、权力和金钱的关系,谈兴很浓,针对性强。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王兴东认为电影审查不能由领导喜恶决定。梁晓声关注的焦点则是“贪腐”。他表示,反腐已经进入深水区,利益集团不容小觑。

这三位政协委员的发言,有些看起来显得尖锐,我粗略回顾之后,倒更加确信:正是在这些理性而富有建设性的声音中,政协建言献策的作用才真正得以发挥。

□吴亚顺(新京报记者)

3月9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好代表“入口关”,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完善代表资格审查机制,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在这两天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关于如何把好代表“入口”,切实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成为各代表团热议的话题之一。

在大会开幕之前,有媒体梳理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其中因违纪或违法被终止代表资格的达39人,超过了上届五年总数。会议期间,个别代表团在召开分组会议时,又出现缺席代表数量较多的现象,这更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代表资格、素质、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的关注,这些问题都有一个源头,就是代表选举环节。

而把好代表“入口”关,第一个环节就是要把好“底线”,要尽可能避免把有严重违法乱纪嫌疑、不适合当代表的人列入候选人行列。要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完善公示环节,通过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核查等措施,严审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从当前公开报道看,一些人大代表,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已持续多年,但仍然当选人大代表,这种情况应减少、规避。

第二个“入口”是代表能力。要重点考察拟提名为正式候选人的人选的履职能力,比如是否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时间,个人履职积极性情况,征集民意的能力,提出意见建议的能力等等。当下,少数代表任期内基本不提一件议案建议,不开展调研和征集选民意见活动,有的甚至多次缺席会议。具有这些情形的,原则上不应列为正式候选人。

当然,把好代表“入口”关,最重要的是要强调民众对代表的认同。这也要求在今后的选举过程中,选举组织者要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意,通过采取预选、公开任职纲领、回答选民提问等多种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避免使民众认可的候选人因为程序不科学而在酝酿环节中被淘汰。只有选择出的代表能得到民众认可,代表作用才能真正地发挥好。

最后,把好代表“入口关”,还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制度建设是选举和代表履职的保障。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有必要对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选举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从候选人提名到酝酿正式候选人,再到正式选举和资格审查,争取都能有明确而规范的规则和流程,从而使选举的各个环节都能减少非正常因素的干扰,提高选举科学性和公信力。

□朱恒顺(全国人大内司委)

【两会会场上参政议政的氛围,能否热烈而具实效,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聚焦问题的意识,由此,前提之一就是代表委员以及代表团能够不回避问题,尽可能给媒体、给舆论以监督的机会。】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上午的议程结束后,作为会议主持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请内蒙古几个市的书记、市长代表留下来,临时召开了一场“记者会”,让现场人士皆感意外。王君代表的立意是,虽然此前内蒙古代表团举行了开放日,但仍有记者对内蒙古团的发展高度关注,“今天正好有机会,让大家面对面交流一下。”

一位跑了五年全国两会的资深记者表示,这种形式的记者会还是第一次遇到,深感意外,收获颇多。不要说现场记者,就是长期关注全国两会的民众,通过公共信息平台,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临时动议的两会记者会。与习惯了严格设定议程的记者会相比,“临时记者会”从不同角度显现出了代表团的开放态度。

之于议程内的记者会,无论是上会记者,还是信息发布者和受采访者,都会对问题以及有可能被提到的问题,进行提前设计与准备,以保证会议的质量。而“临时记者会”则不同,记者们并没有提前设计问题,只是基于自己最关心的领域临时发问,代表们会遇到怎样的问题、如何解答,都没有任何准备。所以,“临时记者会”更容易碰触到真问题,从而拉近记者及其背后民众与两会之间的距离。

各显神通“堵代表”是全国两会的一道风景线。之所以要“堵”,很多时候,是有些代表不愿意面对媒体回答“临时提问”,怕答不好,出漏洞或授人以柄。与之相比,“临时记者会”更展现了坦诚和自信的一面。

两会不是一个封闭的议政场,而是要抛出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和接受监督。两会会场上参政议政的氛围,能否热烈而具实效,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聚焦问题的意识,由此,前提之一就是代表委员以及代表团能够不回避问题,尽可能给媒体以提问、给舆论以监督的机会。

两会是凝聚共识的场所。而凝聚共识,显然需要“大家面对面交流”,把问题摆出来,讲透说透。从这个意义上说,“临时记者会”虽或许是不经意间的一闪念,却颇值得点赞,其不只展现了代表团在开放和自信方面的进步,也不仅拉近了监督与被监督者的距离,还为更广泛且亲和的凝聚共识,作出了尝试。

□燕农(教师)

【部长通道里“冷热不均”,不排除在眼球效应上有着追逐热点的取舍,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媒体获得信息的渠道,与职能部门的互动,已经不完全依赖于两会这个特殊的场合。】

继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吐槽”走部长通道“没人喊我”之后,昨天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也“抱怨”走部长通道“没人理我”,向媒体发出了“求关注”的信息。

马建堂局长将此现象归结为“经济话题受关注度下降,反腐和环境问题在上升”,应该说,这个判断是客观的,也是符合当前社会关注热点的现实需求和媒体传播心态的。

安监总局局长与国家统计局局长在部长通道双双“遇冷”,并不意味着媒体对安全生产不关切,也不意味着媒体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没兴趣。这其中有两会这个特殊场合媒体“兴奋点”太多而无暇顾及的原因,厚此薄彼也在所难免。

事实上,国内但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媒体不仅从未表现过冷淡与漠视,而且穷追不舍,尽可能地给受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信息。这种对安全生产、对生命关注的姿态,与安监部门是完全一致的。经济类话题同样如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职能部门的领导在两会上没被记者追着走、拉着扯,说明成绩已经摆在那里了,而问题没有集中爆发,这是一个好现象。以安监总局为例。杨局长在记者会上说,我国已连续23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这是历史上最长的安全时段;10年来“百万吨煤的死亡率”从5.8下降到0.25,下降率95.6%,煤矿的安全生产发生了持续稳定好转。

对于媒体来说,部长通道里“冷热不均”,不排除在眼球效应上有着追逐热点的取舍,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媒体的浮躁心态,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媒体获得信息的渠道,与职能部门的互动,已经不完全依赖于两会这个特殊的场合。这里面就有各职能部门数据、信息逐渐透明化的原因。这也是两位局长在部长通道里不被“抢手”的重要原因,它应该归为信息发布与日常互动方式的一种进步。

前些年,记者在部长通道上“围堵”、“拦截”官员常被当作新闻来报道,而今年,在部长通道上遇冷却成了新闻,也说明部委官员们已经把两会期间与媒体的互动视作常态,是抛给媒体的一个善意绣球,也是展示给社会的一个良好身段。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职能部门与媒体如何进一步加强互动,特别是加强日常互动与监督,显然更加重要。

□刘雪松(媒体人)

【政府退出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积极争取属于自身的管理权、评价权,督促政府部门依法放权。同时,要推进行业自治、建立并完善行业规范,树立专业评价的公信力。】

科技部部长万钢11日在记者会上说,今后每个科技计划都由一个高层组成的战略评审和综合评审委员会,来做出战略决策咨询,科技项目具体评审由专业机构进行,政府各部门不再介入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要进入科技体系向全社会公布。同时,政府要加强对事中、事后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来推动发展。

我国科研管理体制,包括科研立项、科研经费监管、科研成果评价,存在比较严重的行政化问题——由相关行政部门主导立项、对项目实行行政评价、进行行政监管,导致科研“重立项、轻研究”,滋生科研腐败。评奖“过多过滥、跑奖要奖”等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

这次科技部明确表示,政府各部门不再介入项目管理,是一种积极的变化。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权力能够真下放吗?下放的权力,谁来接?能不能接好?

解决政府部门真正退出项目管理的问题,必须破除既得利益。从自上而下的方式看,无非有两种途径,一是由政府部门主动放权,调整对科技管理的思路和政策。科技部已经做出这方面的表态,尚需实际行动。但须提防的是,用行政的方式去推进行政权力退出,应避免放权不彻底,甚至变为形式。

另外,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也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对此,可借鉴他国经验,比如美国的国家年度教师奖、总统奖,评选全部由行业、专业协会组织进行,行政首脑只是代表政府颁奖。模式未必统一,但无论如何,必须坚持专业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

我国的第三方管理、评价确实还不成熟,政府部门需要坚定去推进放权,培育第三方中介机构成长。与此同时,专业机构自身的规范、成长、强大也十分重要。必须承认,改革需要博弈,如果没有博弈,相关行政部门就不会感受到改革的压力,也不会主动放权。我国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应该在推进政府退出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积极争取属于自身的管理权、评价权,督促政府部门依法放权,这是推进政府部门放权的重要力量;其次,要推进行业自治、建立并完善行业规范,树立专业评价的公信力。这一点,当前尤为重要,如果专业评价被潜规则侵蚀、钱权交易污染,那么,政府退出管理的改革就会受阻,新的学术管理、评价体系就难以构建。

万钢表态对于遏制科技腐败有积极意义。同时,政府部门放权,做好有效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推动建立专业的第三方评价体系,无疑也将有利于理顺我国的科研管理体系,促使科技工作发展更加良性循环。

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在会上,尹蔚民表示,希望今年制定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明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公开征求意见,后年推出,推出后至少五年以后实施。

毫无疑问,养老问题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现在我们去解这道题是未雨绸缪,是在为“明天会更好”铺路。因为从本质上,它其实是一个养老资金危机的化解问题,这个危机在未来。

而谈及养老资金,其核心问题就在于资金来源和支付上。若提高人们的缴费额,无疑能增加养老金存量。但从养老金缴费比例来看,我国职工的养老金缴费率比不少发达国家都高。显然,它的合理性提升空间已经不大。所以,要解决养老金问题,可操作的重点空间在延迟退休上。因为,若推行延迟退休,延长交费年限,就意味着会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的年限。这样就会增强养老金的支付可持续性。

不过,延迟退休这个想法在提出之初就存在不少反对声音。比如,有人说,延迟退休会增加就业压力。有人说,这对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不公平。还有人说,延迟退休会损害年轻人的利益。总之,它成了一个敏感话题。换言之,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宣传条件,必须首先说服这些反对的声音。目前,网友的吐槽声就大于支持声,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往有关部门没有主动把问题解释透。甚至,骂声一来,就推迟制度改革设计。这使得公众对“延迟退休”留下了不公平的刻板印象。

其实,说到底,我国的养老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为什么要延迟退休?因为养老基金有亏空。为什么有亏空?因为养老制度在转轨时,留下了巨大的空账。因为在改革开放前,在制改之前,没人缴纳养老保险。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养老双轨制。

去年,我国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实现了养老制度并轨。这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人们对养老事项的不公平感。但要彻底改变此前给人们留下的刻板印象,相关改革还必须跟进。也只有改革推进,相关部门在回答诸如“为何延迟退休、延迟退休是否有用、养老金去哪了”等问题上,才会更有底气和说服力。

事实上,推行延迟退休,我们还必须坚持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兼顾原则。推出渐进式延迟退休能够避免养老财政的支付风险。这显然有利于国家稳定,符合国家利益。但延迟退休会给人带来一种个人利益受损的错觉。那么就要建立激励机制,让多缴费就能多领取养老金这个原则制度化。如此,延迟退休制度才会减少推行阻力。

而今,如果该制度要实施,那么绝大多数70后、80后将会成为这项决策的第一批被影响人群。而要说服这个群体,必须有理有据,不能再“我说你听”或者“我不说,你随意”。尹蔚民部长一语激起舆论千重浪,这是一种民意提示:推行延迟退休必须慎重,在启动时机、基金管理、制度设计、相关法律以及社会的接受程度等方面都要有所考量。推进这项公共决策,必须先听取多维度民意,在回应舆论质疑的时候,相关部门绝不可再犹抱琵琶半遮面,要经得起围观。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在分组审议中针对目前存在非警务活动过多、民警长期加班得不到休息等现状,提出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减少非警务活动,工龄满30年的民警可以提前退休。(3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有困难找警察”,这不仅仅是公安部提出的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更是老幼皆详的一句温暖话语。即使面对啼笑皆非的“鸡鸣狗跳”之事,百姓有求,警察如果不管,会让百姓对这个社会、政府有何看法?更令警察这个职业情何以堪?

事实上,《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必须履行社会救助义务、解决纠纷的义务、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抢险救灾义务、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履行这此义务又由法律、法规赋予警察的行政处置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及紧急状态处置权给予保障,而这些权力是其他社会职能部门所不具备和拥有的。

同时,我们又不难发现,近年来百姓对于管到厕纸上的警察并不存有太多的好感,究其背后的主因,关键问题还是政府部门在依法行政执法时缺乏应有的底气,惧怕直面群众,必须要警察“护法”才敢于执法,这是种悲凉,更是警察角色的背弃。另一方面,我国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14亿人口却只有280万警察,这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标准,这个比例别说非警务活动,就是正常的警务工作也举步维艰。

所以,代表的建议初衷是好的,让警察能够有充足的时间来休息,但面对依法治国还在路上的现状,显然减少非警务活动只能是个伪命题。要想真正让警察减负,一方面必须按规定配足警力,提高警察待遇,让警察能够有充沛的精力和干劲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有赖于政府部门依法治国观念的跟进,不能总停留在行政执法为大的理念,要懂得如何依法行政,如何与百姓打交道,如何设身处地为百姓去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摆脱没有警察到场就难以执法的旧思维,才能让警察真正喘口气、歇歇脚。

“很多部门去依法执法都寄望于有警察护着他执法,再多的警察都不够用。城管执法都要警察协助。”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在分组审议中针对目前存在非警务活动过多、民警长期加班得不到休息等现状,提出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减少非警务活动,工龄满30年的民警可以提前退休。(3月10日 《南方都市报》)

根据统计,1997年全国的警察为100万人左右,而如今的警察数量已经达到200万人。从这个方面而言,之所以警察人数大幅度增加,与社会发展态势相适应,全社会对警力的需求更加迫切。尤其是,像协助执法、处理家庭纠纷等非警务活动日益增多,占据了警察不小的工作比例,无形中增加了警察的工作压力。

应该说,陈伟才代表提出的减少警察的非警务活动,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警察的工作量。通过这种方式,警察可以对工作进行甄别,只要不属于警务活动范畴的,就可以排除在工作职责之外。将精力投入到警务活动中,在减轻警察工作压力的同时,还可以更好的搞好警务活动,提高警务工作质量。不过,减少警察的非警务活动,并不是简单易行的,还面临着社会认识上的障碍和掣肘。

现实中,“有困难找警察”已经成为一种认识常态。在每个人的内心里,警察的职责是什么?相信大家都会认为警察就是扶危解困的,只有面临困境,才会想到需要警察的帮助。于是,像找钥匙、调解邻里纠纷等等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是群众面临的困难,都成为了警察的工作内容。即便,这些工作内容并非警务活动,但在全社会的认识中,并不会认识到警务与非警务活动的区分,有困难自然会找警察解决。

尤其是,110报警服务平台的使用,更让公众头脑中“有困难找警察”的思维根深蒂固。只要遇到了困难,大部分人都会习惯性拨打110,寻求警方的帮助,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共识。在一些地方,有人甚至会拨打110,请求警方帮助寻找丢失的宠物狗。于是,甚至有人戏称,警察不仅要管“人事”,而且要管“狗事”,从中不难看出警察在人们心中,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能的“大管家”。

事实上,严格区分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能够让警察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但是,纠正当前的社会认识却更加迫切和现实,尤其是要克服“警察万能”观念,不能遇到什么困难都找警察。假如,在公众的思维中,明确了警察的职责范畴,只对警务活动寻求帮助,无疑是缓解警察工作压力的最优选择。

根本上,警察的工作压力非常之大,亟需找到释放压力的渠道和途径。在区分警务与非警务活动的同时,还需要让这种工作性质区分渗入到社会认识中,让每个人都能知道警察到底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才能真正让警察不再为非警务活动而分心。

“很多部门去依法执法都寄望于有警察护着他执法,再多的警察都不够用。城管执法都要警察协助。”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在分组审议中针对目前存在非警务活动过多、民警长期加班得不到休息等现状,提出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减少非警务活动,工龄满30年的民警可以提前退休。(3月10日《南方都市报》)

陈伟才在公安工作了20多年,对警察身处的困境很了解,如他指出的,现在警察压力大,有很多部门依法执法都要警察护着。据调查,有8成受访警察都认为非警务工作过多或者太多,有3成民警每周工作时间中有2-5成精力要处理非警务活动,还有3成人认为自己每周要花5-8成工作时间处理非警务。

本来各司其职,警察只要做好自己本职便罢了,但很多非警务活动都变成了警察的份内之事。当然,这从为民众服务方面来看,并非坏事。这一方面也在于公众对警察的信任,人们习惯于“有事,有困难,找警察”,虽然很多事情都不是在警务范畴内,如帮老人开门,调解邻里、夫妻纠纷等等,但警察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卫士,本来就应该力所能及地帮助民众;另一方面,那些解民忧、解民困的非警务活动也完全可以视为是警察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比如帮助老人,调解邻里纠纷、夫妻矛盾,其实都是社会治安范畴,都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这正是警察的神圣职责。

就算是城管执法要警察协助,也是如此,也是为了防范突发事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只是这些政府部门在依法执法时让警察参与,也从一个侧面让人看到现在一些民众对于政府部门执法并不是很支持,一些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过低,让他们虽然是依法执法,却也胆怯畏缩,非得让警察保护;另外,一些政府部门好请警察协助,也是一种偷懒的想法,让警察“冲锋陷阵”,自己在后方坐享其成。

警察成了万金油,似乎哪里都缺不了他们,这在民众来说,是一种信任,但对一些政府部门来说,却透露出了自身公信力的式微,而官民之间的隔阂与矛盾立显。

除了动辄请警察现身协助,甚至还有政府冒充警察以唬弄民众的事情,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政府,因为每年上访告状的人太多,就在市政府内私设派出所,让政府机关保卫人员都着警服、佩警衔冒充警察来吓唬上访民众,这一冒充就是十多年。

一些政府部门公信力下降,只有通过警察来帮助自己正常执法,甚至只是为了让警察来保障自身安全,这显得很可悲。政府部门应该反省自身问题,尽快重拾公众信任,要明晰各部门权责,不可过度借助、依赖警力。政府部门有事没事就找警察,最终会将自己变成扶不起的阿斗,进而进一步丧失依法行政能力,也就会让警察累出病来,而自己则闲成“废人”,搁置与荒废了自己的公信力与能力,也会透支警察的公信力,可谓有百害无一利。

3月9日,刘云山在湖南代表团参加审议。他指出,要彰显选人用人的好风气,遏制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3月10日 《人民日报》)

潜规则、关系网等,是选人用人中的负能量,一直为干部群众所诟病。这些“病毒”一旦横行起来,会污染干部队伍,破坏政治生态,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所以,刘云山强调,在选人用人中遏制这些“污染物”,就是为了从源头上净化政治生态。其中,“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尤其值得警惕。

“劣币驱逐良币”是什么呢?它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对比选人用人的过程,“劣币”比作差干部,“良币”比作好干部,如果差干部比好干部更容易被提拔,那么就会出现“差干部驱逐好干部”的现象。

其实,“劣币驱逐良币”的发生,并非优胜劣汰的结果,而是消费者的好恶导致的。消费者喜欢保留储存“良币”,使用“劣币”进行市场交易、流通,自然会导致两种不良现象产生。一是“良币”被雪藏起来,没有在市场流通,发挥不出使用价值;二是“劣币”在市场上越来越多,“良币”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最终被淘汰掉。

同理,踏实肯干的好干部与投机取巧的差干部,二者本来有优劣之分,照理说好干部应该先被提拔,但选人用人者偏偏要提拔差干部,那么好干部就会越来越没“市场”。究其原因:一方面,好干部干了也白干,就慢慢也不愿干了;另一方面,一些投机取巧的干部,热衷于拍马屁、跑关系,反而更受领导欢迎,必然导致其他干部争相效仿。如此一来,老实人越来越少,为官不为者越来越多,官场风气就会越来越坏。所以,刘云山才指出,要彰显选人用人的好风气,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因此,组织部门必须把好选人用人关。既不能放过“劣质者”进入干部队伍,在岗位上无所作为,更不能好坏不分、优劣不辨,使干部队伍“乌烟瘴气”。从近几年来看,中组部带领各级组织部门,采取了不少硬碰硬的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比如,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抽查核实工作;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裸官”清理;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乱象“亮剑”,等等。

然而,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仅靠组织部门发力还不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好头,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公道正派的良好环境,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很多部门去依法执法都寄望于有警察护着他执法,再多的警察都不够用。城管执法都要警察协助。”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在分组审议中针对目前存在非警务活动过多、民警长期加班得不到休息等现状,提出国家层面出台规定减少非警务活动,工龄满30年的民警可以提前退休。(3月10日 《南方都市报》)

如今是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种矛盾凸显期,广大公安干警工作忙,压力大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民警在为其它执法部门“护法”、参与拆迁、截访等“非正业”中,浪费大量精力,也是客观实际。适当的给公安民警减负,提升民警的幸福感是社会的普遍共识。但减负不等于将民警的职责局限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更不是甩掉所谓的“非警务活动”的包袱。

其实,处理邻里纠纷、小额经济纠纷等事物,是更广义的警务活动。生活中,大多数人和陈伟才委员一样,简单的认为,警察的责任就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警察从事其它活动就是在不务正业,会影响到打击犯罪这个主责。时刻牢记“保平安、保稳定”这个主责没错。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警察也该深度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去。比如,通过将邻里纠纷、小额经济纠纷,化解矛盾于无形。

事实上,也只有与时代同步,才能真正做到保平安。试想,对全社会来说,及时排解矛盾隐患,做到“治未病”,岂不比“小问题酿成大后果”更有效,更在保护群众的平安?因此,警务部门一定要摒弃“警察要多管人事,少管狗事”的心态,绝不能再抱着“老黄历”定义非警务活动了。相反,应该深入的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去,不断丰富警务工作的内涵与外延,让警务工作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真正的保平安。

当然,抛弃对非警务活动固有的成见,并不等于非警务活动是一个筐,一切工作都照单全收。相关部门一定要把是否有利于社会治理,当成一面镜子。对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的排解邻里纠纷、夫妻不和,小额经济纠纷等纳入到主业中去。而对参与拆迁、截访等伤害群众利益的活动,则要坚决去除。同时,在重新定义非警务活动的同时,相关部门更要积极落实涨工资、延长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不能让干警“流汗又流泪”。唯有如此,才能让警务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真正的保平安。

9日,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龚克接受记者采访。在谈到高校去行政化时他表示,在校长后面加注副部级是件丢人的事,希望教育去行政化加速进行。同时,他表示中国的政治体系里,过去从大学走到政府部门相对较少,乐见更多大学校长走向仕途。(3月10日 《新京报》)

应该说,在校长后面标注副部级,是教育行政化的鲜明烙印。在教育行政化语境下,校长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学者,更是一名可以随意发放行政指令的教育官员。也正是部分教育官员,不遵循教育规律“外行领导内行”,极大的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和科研的活力,造成我国高等教育严重滞后,备受社会诟病。真正在内心反对教育行政化的人,都会和龚校长一样,对这样的标注不舒服。

出于对教育行政化的厌恶,公众也连带性的反对“校长入仕”。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校长也是教育行政化的牺牲品---在走上行政岗位后,许多校长被繁杂的行政指令禁锢,忙于“案牍劳形”,丢掉了科研、教学等看家本领。而且,有些科班出身的校长,既能在环保、医疗、卫生等领域高屋建瓴,也善于在政策面找到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本身就是社会的稀缺品。让他们入仕,也是在为社会谋福祉。

其实,教育去行政化与校长入仕,并不矛盾。教育去行政化要打破的是,校长们忘了自己学者的身份,反而带上官员的名片,最终沦为名利的奴仆;教育官僚与老板们“勾肩搭背”,出入会所酒店,最终滋生腐败深陷囵圄;学校内部的行政化、官僚化,对学术氛围、思想活力和学生创造力的禁锢。最终解放教育,释放活力。而我们鼓励更多学者走出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也是在释放教育的活力。因此,两者看似相向而行,实则殊途同归。

事实上,打破教育行政化壁垒与“校长入仕”,应该是教育改革的双通道。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促进教育去行政化改革破题,解除象牙塔的行政束缚,最大限度的释放教育活力。另一方面,要推倒横亘在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人才墙”,让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人才交流更顺畅。唯有两点同时发力,才能既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又能推动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释永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规范佛教网络词条,将佛教网络百科词条、贴吧等的编辑权限归还给宗教界或专门学术研究机构。释永信说,一些文学、艺术、影视、歌曲、广告作品中不时出现戏谑、讥讽、丑化僧尼的现象,比如“网络神曲”《法海你不懂爱》,恶意诋毁唐朝著名的法海禅师。(3月10日新华网)

释永信指出的“佛教网络词条混乱”,我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网络乱象肯定存在,“佛教网络词条混乱”也需要加以治理。不过,释永信代表举例说,“网络神曲”《法海你不懂爱》,恶意诋毁唐朝著名的法海禅师。我以为没那么严重。

文学艺术作品在尊重史实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情有可原。僧尼作为文学、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或多或少都会被进行一些艺术加工,这也是艺术创作的需要。大家熟悉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电视剧《济公》是这类影视文学作品的代表。事实上,唐僧也好,济公也罢,都是深入人心、深受人们喜爱的艺术形象。

当然,也有一些僧尼的形象不太受人欢迎。比如,释永信代表提到的法海和尚,就是其中之一。法海的形象被毁,不能完全怪罪于《法海你不懂爱》,若要较真起来,应该找《白蛇传》作者打官司。

提到《白蛇传》,不得不多啰嗦几句。作为中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白蛇传》所表达的,是我国古代广大人民对人性解放的渴望,《白蛇传》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白娘子、许仙、法海,不仅在我国家喻户晓,在海外也有着很大的影响。《白蛇传》中所描写的大量古代传统习俗,是中国民俗文化信息最为丰富的口头遗产之一。这也是《白蛇传》被列为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原因。

回到被释永信代表抨击的《法海你不懂爱》这首神曲,似乎也没有诋毁僧尼的意思。《法海你不懂爱》这样唱道:“你为什么不同意我们的爱,你不想让我们幸福吗?自由自在,一生难得真诚的爱,你想遵循你的道理,你不愿意听我们说,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但你不了解我,一千年我不停的改变,想努力地做好人,我在人间找到我的爱……”这首神曲其实要表达的还是《白蛇传》所表达的人性解放,只不过是换了一种表达方式,根本没有诋毁僧尼的意思。说得直白一点,也就是让大家乐一乐,仅此而已。

宗教文化无疑应当受到尊重,网络乱象应当治理。释永信提交《关于尊重宗教感情,规范佛教网络用语的建议》很有必要。不过,释永信代表也不必对一首神曲如此较真。一者,神曲《法海你不懂爱》的本意似乎也不是与僧尼过不去,这种“恶搞”说白了就是“闹着玩”而已。二者,佛家向来慈悲为怀,对于包括网络神曲在内的文学艺术作品中的僧尼形象问题,不妨一笑了之。较起真来,反而让人觉得释永信大师情商不够高,甚至没有出家人“慈悲为怀”的雅量。

行文至此,想到唐代佛教禅宗祖师慧能的《菩提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释永信代表,您对前辈的观点不会不认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