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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已经6天。在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媒体报道和公众关注形成了一股合力,让越来越多的关键信息逐渐被披露。比如,《新京报》《财经》等媒体调查发现,处于风暴核心的瑞海公司有一名神秘股东,其身份疑为原天津港港口公安局局长董培军之子。

自爆炸事故发生以来,关于瑞海公司是否有“特殊背景”,网上网下一直有不少猜测。有些传闻已经明确被辟谣,但当地有一种说法是,“能够在港口弄到危险化学品堆场挺难的,抛开这个公司的身份背景,其人脉资源肯定非常雄厚”。如果媒体关于“神秘股东”的报道属实,这起爆炸事故的很多疑团都可能被解开。

揭开了瑞海公司的“特殊背景”,下一步的调查和追责也将有更明确的方向。前几天的媒体报道和官方调查显示,这起爆炸事故或带有明显的“人祸”色彩。如果能顺藤摸瓜查清瑞海公司为何能违规堆放危险品,为何问题缠身却屡次逃脱监管,追责将更容易。

每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后,绕不开的一个议题是如何加强监管、避免悲剧再度发生。然而,瑞海公司的“特殊背景”给我们的启示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监管制度,问题是有些“有背景”的人总能绕过监管;要想亡羊补牢,或许也不必再立新规,监管者对所有人、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严格照章办事就已经足够。

如果我们将视线从天津爆炸事故挪开,不难发现一个事实——“背景”已经成为扭曲社会规则的重要力量。普通百姓要办点事,要么遭遇“门难进,脸难看”,要么就得跑断腿去办各种“奇葩证明”;然而,另外一些“有背景”的人,却总能办一般人绝对办不到的事,赚一般人不可能赚到的钱,瑞海公司就是最新例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社会有明确的运行规则,并且能保证这些规则不会被少数人随意践踏和挑战,社会才不至于失序,民众也才会有稳定的预期。然而,如今在一些领域、一些行业,规则若有似无,于是乱象丛生。为了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中生存下来,普通人想方设法结交所谓的“人脉”,力图让自己也有“背景”,有点资源的人则努力寻求更大的“靠山”,最终导致了更严重的社会混乱。

过去的诸多案例已经反复证明,那些异常的“能量者”背后,往往都存在腐败弄权的行为。典型的例子是,以往那些一出事就叫嚣“我爸是××”的人,最后大都变成了“坑爹”的熊孩子,纪检部门基本一查一个准;那些曾经炫耀与某些官场大人物私交甚笃的人,在“靠山”倒台后,通常都会给“拔出萝卜带出泥”提供新的注脚。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铁腕反腐、八项规定、“反四风”等高压态势下,有些人已经开始将自己的“背景”隐蔽起来,不再像过去那样高调地显摆,而是以各种变通手段辐射能量,甚至“闷声发大财”。这种由明转暗的弄权术,造成的社会危害可能更大。对于这种新现象,更要保持警惕,用“火眼金睛”看清本质。

无论权大权小,都必须被束缚在制度的笼子当中。唯有如此,才不至于让权力成为破坏社会规则的“背景”。避免社会规则和制度被架空,不让“背景”的阴影成为监管盲区,才能堵住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严查“我有背景我怕谁”背后的权力纽带,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向。

【随着社会的发展,用工制度应当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而不是进一步固化,加剧双轨制员工之间的差距】

16日,李克强总理前往天津泰达医院看望伤者,他在回答一名记者关于“编外消防员”的问题时表示,参加施救的现役和非现役消防人员都受过培训,他们明知火场有危险,却把危险留给自己,他们的牺牲让我们痛心,“他们都是英雄,英雄没有编外”。

总理的这句“英雄没有编外”,告慰了那些在天津爆炸中冲锋陷阵、舍生忘死却一度没有被重视的“合同制消防员”。在这场空前壮烈的战斗中,很多消防战士负伤、失联甚至牺牲。截至17日上午9时,共发现遇难者114人,已确认身份54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16人,天津港消防人员23人,民警5人,其他人员10人;未确认身份60人。天津港公安局支队的消防员,正是被媒体爆出的“合同制消防员”。

而天津港公安局跃进路派出所发爆炸后更新的第一条微博,“‘在’的能还在吗?‘不在’的不能不存在。”更是让人们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到了这些“编外消防员”的身上。据报道,在此次爆炸事故中,编制并不属于中国消防系统的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3支队伍,先于公安消防官兵抵达现场救火,事发后又多数处于失联状态。他们的下落没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官方通报,在这场重大事故发生之后,消防人员身上存在的“编制差异”触动了舆论的敏感点。

可以预见的是,在总理发话之后,此次天津爆炸事故中牺牲的“编外”消防员家属,应该都能够拿到应有的抚恤了。但值得追问的是,所谓“编外人员”身上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在单位里当临时工“干最累的活,拿最少的工资”这些长期存在的用工乱象,此次由牺牲者身上引发关注,此后能否得到制度化的破解?

改革开放之初,鉴于社会用人数量的增加、劳动者就业的现实需求,为了缓解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不足,一些地方选择了“用工双轨制”,编制外人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种本该随着改革深入而退出历史舞台的“过渡机制”,却不断扩大,两种体制内人员的福利、社保、待遇的差距日益拉大,严重影响了“编制外”员工的积极性,也造成了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不对等。

当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双轨用工的体制下,编制外员工和编制内员工相比,不仅难以实现“同工同酬”,在社会保障、向上发展等方面也难以享受到平等待遇。这种状况在事业单位普遍存在,法院、检察院、媒体、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编外人员”和“临时工”往往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编外人员”即使比“正式员工”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这种体制背离了“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用工准则。更奇葩的现象是,临时工还要充当起挡箭牌的作用,一旦单位出现管理不严、负面新闻爆发之时,他们还要冲在最前面,成为涉事单位推卸责任的借口。

随着社会的发展,用工制度应当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而不是进一步固化,加剧双轨制员工之间的差距。应当严格遵照《劳动法》的规定,实现所有劳动者平等的权益保障。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所有劳动者不应有编制内外之分,广大劳动者都应当在改革深化中享受到平等的“获得感”和尊严。

英雄没有“编外”,面对大火,“合同制消防员”们没有退缩,一样走出了“最悲壮的逆行”。同样的,在劳动力市场面对人口红利消退,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之时,更应当加强对于所有劳动者的平等权益保障,改变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劳动者待遇不平等的现状。

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过去了6天,除了现场救援以外,关于这场事故的责任追查也持续引人关注。

事故要彻查到底,来自国家高层的态度无比明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于8月15日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6日在天津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救援时表示,这起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章行为,一定要彻查追责,公布所有调查结果,给死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

逝者的亡灵等待告慰,告慰并不虚无,直接和首要的就是彻查、处理。国家领导人的指示表达彻查的决心,举国的目光关注原因调查、责任处理的进展。我们确信,此番彻查会是一个全新的标杆,责任的归属一定清晰、细致,每一个环节的疏漏必将承担匹配的代价,彻查之“彻”,意味着与事故原因有丝毫关联的人都难辞其咎。

彻查工作的一个重头戏,必然是确认和追究首要责任主体。一个个环节摸排过去,所有的原因递归总结,将指向确定无疑的个体,而不是一些抽象的概念。惩罚不是美妙的修辞,不是象征性的,不允许含糊,一定会有具体的责任主体出来,承受法律的、政治的以及舆论的相应惩罚。

责任,有看得见的,比如生产环节的直接渎职;也有看不见的,比如决策、管理过程中,那些滋生隐患、或者对隐患没有积极干预的行为。最严格的意义上,还有一种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需要摸着内在的良心,在语言或者行动上,表达一定的态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无论决策或者执行,直接或者间接,都在理清权责的范畴之列,务必一路严查到底。

一些经验表明,事故越是重大,越是涉及复杂的分工协作,经济、管理的链条越是繁琐,责任反而越容易被技术化分解。看起来是各司其职、各领其责,实际上,责任一环环分摊下去,变成了一步步稀释。我们期待天津港事故的彻查,打通每个环节,以系统全局性的眼光看待前因后果,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以及严谨的法治逻辑,对事故牵涉的一切人与事一视同仁,以公平、正义的标尺严格裁断。

日前,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已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与天津市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一起分析研究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的方案和措施。一切线索、疑问都不能放过,确认责任,从追问事故原因、真相启动,实事求是,严格谨慎,相信不日会有权威的结果公布。

彻查到底,告慰遇难的人们,给公众一个交待,也是希望决策、管理、生产的一切环节都引以为戒,让责任意识直抵意识深处,在今后的一切岗位中,都时刻想起事故那惨痛的瞬间。

“我向下走向我的生命,他们还在向上走向他们的死亡。”

这是美国“9·11”纪念馆中的一句幸存者的话。是的,话中的“他们”是消防员,一个英雄辈出的职业,一个天生应该被歌颂的职业。

在天津滨海新区的爆炸和大火中,目前已有几十名年轻的消防员殉职。连日来,悲伤成河,敬意绵延。人们用得最多的,是“逆行”二字。“最伟大的逆行”“最帅的逆行”……还有,“最‘傻’的逆行”,就是这些“傻子”,让我们悲伤到泪流满面。趋利避害,人之常情;逆人流而动,冲向灾难,看似“傻”,自有一种超越性价值在,英雄由此而生。

舆论多元的好处在于提供多种思考角度,但不同维度的问题掺杂在一块,就需要条分缕析,让“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否则很容易一团糨糊。比如,有人持非此即彼的思维,认为礼赞英雄是为“文过”,追求真相更重要;更有人在“追求真相”的路上走偏了,质疑消防员的专业性,认为彼时彼刻,消防员冲进火场就是送死。

想起上世纪80年代初的那场著名争论,一个大学生跳进粪池救出老农,自己却牺牲了,到底值不值呢?同样,明知火势太大,还要义无反顾,最后葬身火场,是不是太不专业了?问题背后都是一种功利性的价值判断,以此来考量英雄,就是真的把他们当傻子。理性追问固然重要,但理性不是先入为主的轻巧设问,更与世俗的聪明有大不同。

一位消防员说得悲愤:“为什么国外消防员牺牲是英雄,我们消防员牺牲就是蠢货?”——舆论场正把救人的英雄置于尴尬的境地。

认识一个90后,上学的时候喜欢玩网游,游戏里,他的职业是一名“战士”,常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天堂在左,战士向右”,活脱脱一个少年做英雄梦的形象。毕业后,他阴差阳错当了一名消防员。此次灾难发生后,他又在朋友圈挂出了当年那句话,说:“没想到成了一名消防员,没想到这句话成了人生写照。”

我问他,从结果来看,这次消防员往里冲对不对?他几乎没想便回答了:“我们不进去,一定会爆炸;而进去就可能避免爆炸。很多时候,我们为的就是这种可能。”

我竟无言以对,唯有深深的敬意。有时候,暂时沉默,也是一种修养,因为你面对的是一种叫崇高的东西。

【对于慈善事业,更重要的呼吁与呵护,是对慈善生态的一种关注与建设】

天津港“8·12”瑞海仓库特大爆炸发生后,各界人士发起了一些爱心捐款活动,“首富”马云也受到格外关注。马云的微博被清一色的“逼捐款”留言所覆盖,不少网友质问马云“为什么不给天津捐款?”“首富就应该捐1个亿”“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了”……

网友留言不乏带点随意、戏谑成分,未见得真在“逼捐”。不过,想必还是会形成一种舆论压力,于是引来一番“舆论交锋”。支持者说,马云是中国企业家的一个符号,是社会价值观的风向标,呼吁他出来担负社会责任是理所当然的;反对者认为,这像是“道德绑架”,是一种“仇富与摊派” 的心理,“马云的钱也是自己努力挣出来的咯”。

名人遭“网络逼捐”,马云不是第一例,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例。事实上,每有大事时,诸多名人是不是捐了,捐多少,必成为网友关注议论的话题。从积极层面审视,这种“排队呼吁”,体现了公众对于名人在社会担当上的一种期待,希望在某些关键节点、特殊时候,他们能够起到表率和带头作用。从2008年汶川地震时被网友“揪住不放”的王石,到2015年的马云,每个名字的被呼叫,代表的都是对一个群体的心理预期。如果说这种声音是一种“慈善舆论压力”的话,我倒觉得,只要没有侵权违法,没有干扰到其正常生活,在社会上适度保有一些舆论预期,对公众人物也是一种鞭策,不都是坏事情。

当然,对于慈善事业,更重要的呼吁与呵护,是对慈善生态的一种关注与建设。在这一点上,舆论表达有时落在了社会现实的后头:企业家已经过了河,咱动辄还要逼人家摸石头。比如因为“被逼捐”,马云被媒体“挖”出这些年干的公益一点也不少。几年前就建立了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2014年还以145亿元在胡润慈善榜上荣列榜首,被誉为“中国最慷慨的慈善家”。这种致力于把慈善制度化、长期化的行为,是最该被赋予掌声的,也是“慈善舆论”最该寻找的落点。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们大可不必纠缠于每一件事上,名人富人都需要像网友期待的那样,或是迫于网友的“压力”捐多少钱。

慈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事业,需要“润物无声”的从容与涵养。经过多年的发展,不管是公益基金、企业联盟,还是民间组织,公益慈善事业,在中国已经奠定了初步基础,也越来越深入人心。这样的情况下,舆论对于慈善事业的关注,也不能止步于“捐了是作秀,不捐是冷漠;捐早是求名,捐晚是被迫;捐少是抠门,捐多是炒作”的低水平指责,而应该将民众期待引导到健康的慈善文化、积极的慈善心理、健全的慈善制度等轨道上去。

从慈善事业的健全与完善角度,舆论更需关注的,是企业家们当前做慈善的困境、慈善运作平台的短板,以及多元的慈善渠道、有效的慈善监管等等。或许,这才是更高层次、更有水准的“社会逼捐”,才能期待“逼”出一个健康的慈善生态来。

【建设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关键就在于提前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或者直接远离存在隐患的土壤】

有人说,事故是安全工作最无情的验收员。在惨痛的事故面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总会格外显眼。

不可否认,许多特大安全事故都具有意外性、复杂性、突发性,但几乎每次检讨事故,相关责任者都不能说已经穷尽所有安全工作的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国家早有规定要求至少保持1000米,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中卷入的一些居民小区,却在这个安全距离之内。企业与小区的位置为何如此设定?仓库处理危险化学品的程序到不到位?环评安评有没有问题?调查组正在一一检验。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法规、制度、监管、预案,但在“安全”这个沉重命题下,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会给危险的下坠一个加速度。那些法规落实、区域规划、监管检测上的漏洞,如同开在血管上的切口,触目惊心。中央反复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就是要明确谁是缝合这些可怕切口的那只手。正如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大于天,一是因为安全生产本就该在治理价值序列中占据首要位置,二则是因为只有上上下下一齐发动,才能做到“万无一失”,避免惨剧发生后的“一失万无”。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规制度,是不会自动变成现实的。预警应急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大,安全风险排查化解不深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不高,都会给致命的危险留下穿越防护网的机会。同时,安全隐患又是一个狡猾的杀手。有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曾经感叹,面对大量的监管需求,目前最缺少的是能够准确排险的专业人才。让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既要给监管者常念强化责任的“紧箍咒”,也要帮助他们修炼明辨风险的“火眼金睛”,二者缺一不可。

所有这些,最后都落脚在生产单位对于安全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的两次指示中,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可谓一针见血。出不出事故,有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最关键最直接的就是企业。去年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有18项内容专门明确企业该负什么责,明确企业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抓手。其实,最应了解危险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许多工厂都贴着“安全第一”的标语,生产单位的负责人都该扪心自问,它们是仅仅贴在墙上,还是真正落到了心里?安全真的排在了企业日常工作的“第一”吗?

平地起高楼,七分打地基,三分盖楼体。生产企业和基层单元的安全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关键就在于提前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或者直接远离存在隐患的土壤。这一点,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必须舍得投入,也值得安全监管者、城市规划者、发展决策者认真思考。

杨绛在《走到人生边上》中说,要摆正自己的心,先得有诚意,也就是对自己老老实实,勿自欺自骗。没有什么比“安全第一”更为重要。当经历了长时间的跨越式发展,来到了一个“风险社会”,最需要的是痛定思痛,回到“正心”的状态。规规矩矩地照章办事,老老实实地解决问题。这样才不会让现代的风险,掩埋生命的可贵。

在连续3场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涉事企业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到底何时能公开”被记者多次问起。据悉,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有官方背景。一位资深化工从业人员表示,“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青年报》8月16日)

天津港爆炸事故已导致上百人遇难,70多人失踪。当地交通部门认为,对安评报告是否公开没有强制性要求,它在不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时可以公开。鉴于这起事故损失惨重、影响巨大,唯有公开一切与涉事企业有关的报告、信息,才能打消公众疑虑。何况,化工业资深人士爆料“走形式是安评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公众也会怀疑涉事安评报告的安全评价过程是否走形式。

前引报道指出,为瑞海公司提供安评服务的机构有官方背景,对此,笔者认为,安评机构是否有官方背景并非关键,真正关键的是这家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的企业是否规范操作。从相关资料看,该机构既被表扬过,也被批评过。2014年10~12月,由安监总局开展的“资质、人员、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为重点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该企业曾被点名批评。这或许说明该机构运作不太规范,那么,它在其他方面是否有存在违规行为?

此次事故还暴露出一个重要问题,即长期以来我国安评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重视,而且这个领域“水太浑”。业内人士透露,类似于PX等重大化工项目的安全评估甚至比环评更重要,但无论是行业内还是法律管理上,安评的关注度都还赶不上环评。如此,安评就有了漏洞和走形式可能性。

按说,安评与环评同样重要,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领域,安评甚至比环评更重要。但从法律层级来说,环评方面有《环境影响评价法》,而安评方面只有部门规章——安监总局出台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通则》。安评制度层级低,自然无法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

天津港此次爆炸事故在安评方面有没有问题,值得深究。更重要的是,此次事故能否成为提升“安评”地位的契机。如果因为此次事故,安评制度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法律,如果公开重大项目安评报告纳入强制性要求,相信安全生产事故会大大减少,类似于天津特别重大爆炸这样的事故或可避免。

此外,有必要对国内安评行业进行大检查、大整顿,一方面应重新审视重大项目尤其是危险品项目的安评报告,看看是否依法操作;另一方面,要对几千家安评机构进行整顿和规范,理应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让安评机构与官方背景脱钩。

中央的态度是明确坚决的,严查严办也是确定无疑的,对中央坚决态度的传达,不仅要靠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也要依靠公开透明的处理过程。政府部门应坚决摈弃一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做法,要相信公众的成熟理性,让事故处理在公开透明中进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6日在天津强调,要对“8·12”火灾爆炸事故彻查追责,给遇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李克强要求每天都要有公开透明的权威发布,要让权威人士出来,及时发布最新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据17日11时最新发布,事故现场已发现遇难者114人,确认身份54人,失联人数70人。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伤亡重大,教训极其惨痛。李克强总理对这起事故作出表态,要求彻查追责并公布所有调查结果,这个对所有遇难者家属、伤者无疑是重要的安慰,对几天来持续出现的公众焦虑情绪,也具有积极的平复作用。

李克强总理强调“每天都要有公开透明的权威发布”后,事故发布会的会风迅速扭转。天津市主管安全的副市长首次出现在事故发布会会场,电视首次完整地直播了媒体提问环节,参加发布会的官员对多数问题也给予了正面回应。

由于危化品数量内容存储方式不明,天津港爆炸事故呈现出极为罕见的复杂情况,这也导致事故发生数日后,前方还不能够宣布现场险情已经完全排除。燃爆发生后,往往会彻底破坏现场,此类事故的调查难度很大,调查需要的时间也较长。公众在相对漫长的等待过程中,要想做到情绪稳定避免无端揣测,离不开公开透明而且权威的信息发布,权威发布一旦跟不上,就容易形成谣言满天飞的不利局面。而且,天津港爆炸事故的险情尚未完全排除,后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目前也在严密防范之中,此时更需要及时、明确的权威信息来稳定人心、树立信心。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果缺乏公开透明的发布信息,就容易发生舆论次生灾害,恶化事故处理的舆论环境,给善后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除了事故本身令人揪心、痛心,天津港爆炸事故背后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也让舆论高度关注。这种复杂情况的出现,让公众对这起事故的处理过程更为敏感,对事故处理的信息需求也更为强烈,这就要求各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方面,必须做更多深入细致的工作。

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中央的态度是明确坚决的,严查严办也是确定无疑的。而对中央坚决态度的传达,不仅要靠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也要依靠公开透明的处理过程。公众对政府的谨慎应给予理解和充分的信任,同时,政府部门应坚决摈弃一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做法,要相信公众的成熟理性,让事故处理在公开透明中进行。

此次重大事故发生在天津港,天津港在行政功能上,隶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但在业务上又归交通部管理,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某些事故信息的披露只能依靠天津港方面。然而事故发生至今,天津港领导一直未现身发布会,这无疑让目前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以及权威性产生瑕疵。另外,公众对肇事的瑞海公司有关股东的身份和现状极为关切,天津市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与介入调查的最高检沟通配合,及时将瑞海公司股东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

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揭示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让事故处理在公开透明中进行,是对遇难者家属及全体公众的安慰,也是让各地区各部门从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的重要途径。天津港爆炸事故的信息发布,理应在公开透明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漫画/陈彬

李克强总理16日在天津泰达医院看望伤者时,一名香港记者突然冲过来用手机拍摄并追问“编外消防员”问题。总理停下脚步说,参加施救的现役和非现役消防人员都受过培训,他们明知火场有危险,但把危险留给自己。他们的牺牲让我们痛心。他们都是英雄,英雄没有“编外”!

天津爆炸事故已经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在这些伤亡的人员中,有很多是消防人员,他们的举动令人敬佩。明知道前面有危险,他们还是要往前冲,为的是把危险最快地消除,从而能减少损失。

在这些消防人员中,有很多是“编外消防人员”,但是他们面临死亡的危险,表现出了同样的职业操守和不怕死精神。面对考验,没有退缩。目前,我国还有很多编外消防人员,他们有的是企业自己聘用的,有的是应急队伍,平时和普通人一样工作生活,一旦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组织起来抢险。

目前,有一些议论,议论他们面对这样的危险,不应该这么抢救,有的说他们没有经过培训,一句话,就是他们的牺牲不值得。这其实是对他们家人的又一次伤害。很多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希望有灾难发生,不希望灾难中有人员牺牲,但是现实是残酷的,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做到没有事故发生,做到在事故中没有人牺牲。

面对灾难,我们去如何选择,是选择退缩还是前进,是把危险留给自己还是别人,我们众多的消防队员还是选择了前者。在很多情况还没有明了的情况下,他们依然选择“出动”,用他们的生命代价把危险和损失减少到最小。这个时代需要这样的精神。

他们有的虽然是编外消防队员,但是救灾没有编外,他们在救灾的时候也没有想到自己是编外人员,就可以退缩了。对他们的牺牲,一个有良心的政府部门,也不应该以编外而有区别地对待他们。所有的英雄都值得尊敬,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年龄、民族等不同,而有区别地对待。

很多时候,我们遇到有的事情还是分编内编外的,如在事故中,对遇难人员的赔偿,常常因人员的身份不同而赔偿不同,有的因年龄的不同,赔偿也不一样,这些是不是有一定的道理,我们不说,但是在对待为了人民利益而献出自己生命的英雄上,我们不能搞这样的差别论。否则,这对英雄家庭是一个巨大的伤害。

英雄没有“编外”,这就是对所有救灾人员的肯定和鼓励。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你挺身而出,为救灾作出贡献,就是英雄。他们值得尊敬,不是因为他们的身份,而是他们的行动。

英雄们走了,有的走得很匆忙,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和家人说一声。但是他们的举动将永远让人记住,无论是编内的,还是编外的,他们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英雄。在他们牺牲后要做的就是,查清责任,吸取教训,让这样的事故不要再发生,让生命的代价不能白白地付出,这是对英雄们最好的祭奠,也是对其家属最好的安慰。

感动之余更要有制度救济

此飞

李克强总理16日下午来到天津滨海新区临时灵堂,向“8·12”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消防人员默哀并三鞠躬。他说,牺牲的现役和非现役的消防人员履行同样的职责,也应一视同仁对待,让他们得到同样的抚恤和荣誉。

截止到17日11时,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已发现遇难者114人,失联70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8人,天津港消防人员56人。此前有消息称,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编制并不属于中国消防系统,而是交通部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其组建的消防支队,也与公安消防并非一个系统,实际由国企天津港出资发放薪水。这也意味着,在此次事故中遇难和失联的绝大多数消防员都是编外人员,也即俗称的“临时工”。另据报道,第一批冲进火海里,恰恰就是这些“临时工”消防员。

这个背景新闻一出,立刻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在公众看来,消防员担负着特殊的公共职能,理应是有正式编制的公职人员,由此才能与他们所从事职业的危险性相匹配,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职业尊严。“编外”消防员的说法,让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舆论和公众更为担心的是,这些为了保卫人民生命财产而因公殉职的消防员,虽然都是英雄,但由于身份的不同,他们所能获得的抚恤和待遇将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公众无法接受这样一种不公平。

这样一种担心,绝非杞人忧天。“编制”这个东西,是很多社会不公的根源。从事同样的职业,承担同样的责任,却因有无编制而内外有别,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这是最典型的身份歧视。然而不可否认,现实语境下,在很多领域和行业,尤其是一些公共部门,“编制”都客观存在,它不仅体现为一种职业认同感和归宿感,更与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此次事故为例,有编制的牺牲消防员,殉职抚恤和补偿由政府埋单,显然可以得到保障,而无编制的牺牲消防员仅靠一纸合同与企业相维系,其所能获得的救济将是十分脆弱的。

李克强总理的表态,打消了公众的担忧。这其实是在重申一个常识:评价一种英雄行为,以及对英雄进行表彰和奖励的标准,不是外在的身份,而是他们的行为对社会的贡献。如果因为他们是“编外消防员”,所以他们得最先闯入火海,如果因为他们是“临时工”,所以他们不能享受同等的殉职待遇和荣誉,这个社会无疑是冷血的。

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除了惨烈的现场以及对事故原因的追问外,消防人员的英勇表现最为公众所关注。一时间,各种祝福与感动密集而至,“最美逆行”也是一语风行。但是很快,人们就读出了别样的意味。感动当然是真诚的,“最美”也非矫情的表达,只是,这种情感上的投入与言语上的赞美,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于殉职的消防员和他们的家属来说,实在显得太苍白了一些。礼赞英雄,就应该形成一种制度性的救济,对他们进行直接的帮助和关爱,而我们的目光,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英雄”这样一个大而化之的虚幻概念,而应投向作为英雄的个体。

英雄无编外,就是化苍白感动为制度救济,体现一种以人为本的导向力量。

【无论如何,面对爆炸之后消防人员的重大伤亡,应该形成的一个共识,就是李克强总理明确表达的这一点:“他们都是英雄,英雄没有‘编外’”。】

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之后,舆情呈现出复杂走向。与聚焦事故动态、关注伤亡人数、探寻事故原因等一起进入公众视野的,还有围绕消防员产生的种种问题。

最初无疑是感动,网上流传的消防队员“生死对话”,让人动容;“最美逆行”的身姿,刻画出一个英雄群体的形象。接踵而来的,则是因消防员伤亡严重而对处置专业性产生的质疑,类似“burndown”之类的伪科学一时大行其道。继而,天津港失踪消防人员家属在发布会门前聚集,引发对消防员身份的关注。16日,李克强总理在天津泰达医院看望伤者时,就有香港记者抛出“编外消防员”的问题,总理明确表示,“英雄没有‘编外’”。

事故发生后,关于消防人员的情况,一度不太清晰。公众不太明白,为什么既有现役消防官兵,又有天津港专职消防队?为什么天津港的公安局不隶属天津市公安局,而是属于交通运输部公安局?而一些媒体提出“编外消防员”的问题,也并非对于事后处置的质疑,而是对这些消防员职业和生命应有的尊重。

应该说,爆炸带来的关于消防体制问题的争论中,很多关键概念并不是太清晰。毕竟,“兵役消防制”“企业办社会”等情况长期存在,使得消防员之间存在身份差异、体制隔阂。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各级政府也可以建立“专职消防队”。所谓编制内、职业化、合同工等等,可能都需要进一步辨明,才能为下一步完善消防体制打下基础。

“风险社会”已经到来,这对于消防的专业化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早在2010年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火灾时,就有人提出过类似问题。现实中,企业自建的消防员队伍、合同制用工的消防员,占去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他们的专业水平,受到“领导重视”等主观因素影响肯定会比较大。而即便是现役武警消防员,大多也都是年轻人,很多服役两年就退伍了。虽然他们日常的各项训练有保证,但客观讲,这种“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也影响到了消防的专业化程度。

正如天津爆炸后,德国全球新闻网的报道:“天津消防员改变中国”。这几十位消防队员的牺牲的确影响深远,这次事故客观上也会让中国上上下下更加关注包括消防在内的安全工作。未来,可能会迎来理顺体制、加强培训、增进专业化等一系列改革。

无论如何,面对爆炸之后消防人员的重大伤亡,应该形成的一个共识,就是李克强总理明确表达的这一点:“他们都是英雄,英雄没有‘编外’”。虽然现在煽情或是感动还不是时候,但不管身份如何、归口哪里,在面对大火和爆炸时,消防员们都同样义无反顾。“把危险留给自己”,他们的牺牲着实让人痛心。“英雄”这个词,是当之无愧的。

国务院调查组已赶赴天津开展工作,最高检应当派员同步参与事故调查,对于事故可能涉及的“背景”以及渎职侵权犯罪,要不失时机依法严查,为查清事故原因、打击“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天津市政府新闻办昨天召开“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三次发布会,宣布事故现场明火已基本扑灭,复燃可能性很小。截至昨天15时,事故共造成56人死亡,其中消防队员21人;住院治疗721人,其中危重症25人,重症33人。

“8·12”火灾爆炸事故是近年来罕见的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其火情之猛烈,爆炸当量之大,影响范围之广,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之严重,都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由于现场存放大量危险品,附近有多个居民区和公共设施,给灭火救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救援人员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经过各方的通力协作和救援队伍的拼搏抢险,在事故发生近两天之后,终于将现场明火基本扑灭,初步控制了火情,消除了火灾蔓延的危险。这是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取得的阶段性胜利,为接下来的全面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天津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李克强总理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扑灭爆炸火势,抓紧组织精干医护力量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根据上述指示和批示,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工作和事故原因调查应当同步进行、不可偏废,既不能出现一些人担心的事故调查妨碍和干扰抢险救援的情况,也不能因为要集中全力抢险救援,而使事故原因调查迟迟无法启动。

对火灾爆炸事故迅速展开调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不仅是为了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严肃惩处对事故负有法定责任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也是为了以充分、权威的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各种不实传言谣言误导公众,为抢险救援和事故原因调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昨天,天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近日一篇题为《网曝天津爆炸公司总裁,背景果然这么深厚》的文章在网上疯传,天津网警经过调查核实,此信息系肆意编造的谣言,警方正在就此做进一步调查,查处情况将随时发布。重大事故发生后,官方及时发布全面、翔实的权威消息,是澄清不实传言、令谣言不攻自破的最好的办法,这次也不例外。针对有关涉事企业背景的各种猜测和议论,有关方面唯有向社会如实公布涉事企业的全部情况,才能让公众看清其背景是否“果然这么深厚”,才能消除公众对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怀有的种种疑虑。

对重大事故的原因展开调查,我国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成熟的工作机制,其中的一个重点是,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事故调查,与国务院或地方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安监部门紧密配合,及时掌握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线索,必要时同步初查或以事立案,防止证据灭失,贻误侦查时机。根据规定,凡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案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派员参与事故调查。近年来,最高检先后派员介入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案、2014年“8·2”昆山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2015年河南平顶山鲁山养老院重大火灾事故案等一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发挥了检察机关特有的优势和作用,取得了积极的司法效果。

“8·1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经达到上述条件,目前,国务院调查组也已赶赴天津开展工作。最高检应当派员同步参与事故调查,对于事故可能涉及的“背景”以及渎职侵权犯罪,要不失时机依法严查,为查清事故原因、打击“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城市防灾立法讲了多少年,但重视远未足够。城市防灾减灾不是口号,它反对的是安全文化意识能力的缺失、反对的是常态化安全理性的缺席和责任不明。】

8月12日晚发生在天津滨海新区的危化品仓库爆炸,酿成重大伤亡。13日我接受媒体采访时沉痛地表示:它之所以震撼人心,除了它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更让对灾害严重性“无知”的当代城市发展付出沉重的代价。当然,它真不该让居民、让消防官兵付出生命的代价。

对“8·12”爆炸事故的质疑,又是一次发生在人员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问题是截至8月13日傍晚,虽可检测出某些有毒气体比例,但对集装箱的分类尚不清楚,这让人顿生一系列质疑:天津滨海新区不仅是中央批准自贸区,早已是国家高新区,也属智慧型城市,只要有危化品存放的地方,怎么能无档案可查,又何以无灾害风险地图?我们相信天津滨海新区及其危化企业会拿出一本本应急预案,问题是其中有没有危化品分类信息?如果是正常的国有危化品,档案不明属管理岗位职责失误,如果是其他不能说或不明归属的危化品,那背后的问题就更要追问。事故灾难发生后,应急预案是关键,若时至事发近20小时,还不明事故源之性质,暴露出事故应急的漏洞。

对“8·12”爆炸事故,我们该作何联想,该如何在寻找“治本”对策中杜绝灾难的重演。首先,它不应该是规划设计者的“原罪”,凡事从设计师身上找原因也是事故调查中的过失,难道它一定不是城市规划管理者错误“批地”建设的结果吗?这让人联想到2003年发生在重庆开县的造成243人死亡的“12·23”井喷事故。剧毒硫化氢的喷出,使深夜中熟睡的村民无法逃脱,事实上,就在白天超过正常值6000倍的有毒气体下也会在瞬间让人毙命,问题是那场大灾难,全国有关部门汲取的教训是,居住地与各类建设要远离高风险源,从已公布的天津“8·12”事故灾害图上发现,为什么危化品放置在与居民区仅600米处,这个堪比定时炸弹的项目“环评”、项目“安全生产”评价为什么通过了评审?纵观全国,前不久安监部门一再高调讲述与2014年同期事故下降的百分数,依笔者掌握的国外防灾减灾年报,从未有评价自己的短暂成绩,这是防灾安全部门的职业道德及法规决定的;2015年上半年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还向社会公布了安监责任状,强调“管区域必须管安全”,问题是口号好,行动为什么如此之糟!

令人最为担忧的:全国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在安全减灾上缺少顶层设计。本质化安全设计讲了许多年,我们如何真正落到实用?城市防灾减灾是目标,但它建筑在科学技术新基础上,必须经过自然、社会、技术专家的通力合作。

但现实中,不少城市正编研的“十三五”规划只交给“社科联”完成,这是重大的缺陷,按国际防灾界的观点,城市防灾减灾要纳入社科人文因素不假,重要的是必须有以技术科学为先的实操性对策。此外,我还认为:城市防灾立法讲了多少年,至今它尚未成为各级人大高度重视的事。国家虽有突发事件应对法,但它太宏观,没有实操性,对政府而言,安全是最应保障的公共产品,企业要与社会成为“安全共同体”,要安全生产,更不能惊扰了民众的“安全生活”,这是城市期望的安全运行管理目标。城市防灾减灾不是口号,它反对的是安全文化意识能力的缺失、反对的是常态化安全理性的缺席和责任不明。

事实上,我国在危化品上已经形成日益完善的风险标准,何为高敏感区、居住类敏感区都有规定,问题是为什么失责于风险控制,失职于安全审查本身。所以,城市安危迫切需要城市综合防灾立法,因为只有严格的法规与执法,才能让责任人无法逃脱。愿这次天津“8·12”爆炸事故,能给全国城市防灾立法、强化管理诸方面带来些彻底的猛醒和根本的改观。

【天津这起爆炸事件,最让人后怕的在于,危化品竟然是可以隐藏的,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身边有没有这样的“炸弹”。这样的问题在危化品储存运输环节尤为严重。】

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爆炸后,救援人员调查发现,该仓库内共存有7大类数十种危险化学品,且混存情况普遍,在这些物品当中,有的是易燃易爆物体,有的是活泼金属,有的是强氧化剂,还有一些是有毒物质。此前这些储存的危化品经常可闻到一些化学气体的味道,“由于担心危化品爆燃泄漏,物流园区内的许多物流企业曾到相关部门举报,但一直未果”。一位天津港内物流企业负责人说。

瑞海物流仓库隐藏着大量危化品,且这些危化品混存在一起,一旦发生事故,处置起来难度极大。可根据《财经》报道,对于这么具有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监管部门平日似乎浑然不觉,甚至等到人家举报上门,还不闻不问,这样的监管麻木与怠惰,令人吃惊。到底是什么人把企业举报冷处理,这个细节不能被忽视,必须查个彻底。

天津这起爆炸事件,最让人后怕的在于,危化品竟然是可以隐藏的,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身边有没有这样的“炸弹”。以爆炸发生的瑞海物流为例,不仅附近居民和企业被蒙在鼓里,且由于它是危险化学品的周转仓库,所以危险品种类和数量都不固定,不要说政府部门不了解详情,甚至企业心中也是本糊涂账——相关部门爆炸后对企业的台账信息和相关的管理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对比,就发现情况不太统一。可见,这些危化品的监管几乎形同虚设。

有环保部人士对媒体表示,在每个地区危化品存储容量、等级等,主管部门并不掌握,因为这主要依靠企业自行报批,但报批数量、等级是否真实并未做进一步核查。这几年来危化品引发的事故不断,相关部门不断发文要求强化危化品管理,但现在看来,对于危化品的监管,源头上并没有摸清,政府部门没有全面建立一个对危化品的动态监测记录系统,公众对于身边的危化品也缺乏足够的知情权。

这样的问题在危化品储存运输环节尤为严重。业内人士表示,这几年来危化品产量不断增加,危化品仓储却整体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一份报告显示,危化品仓储供不应求再加之一些仓储设施布局不合理,导致一些非法经营者大肆发展“黑仓库”无照经营。这些仓库设施简陋,管理混乱,规模不大,数量不少,分布在各个角落,给城市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在危化品的运输中,许多运输车辆都属于“挂靠”车辆,驾驶员缺乏安全知识培训,不了解危机处理方法。

危化品事故的频繁发生,不断冲击着公众的安全感,但正如国务院应急专家刘铁民所说,危化品出事,我们不能怨危化品杀伤力太大,而是我们没有管好它。而“管好”危化品其实并不复杂,关键是要让危化品有一笔明白账,不能再让隐藏危化品成为“炸弹”。任何危化品从生产线下来后到使用终端,企业和政府部门都应有着全程的监管记录,公众也应清清楚楚知道身边的风险在哪里,如此,自然能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理性地看,这些言论不仅偏激,有的甚至是直裸裸的要挟,属于典型的道德绑架。慈善并非哪个人的法律责任,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他人捐赠,或者向谁捐赠,以及捐赠多少。而从慈善的伦理来说,捐了是情分,不捐是本分。

当然,慈善也是一种社会担当,尤其是拥有大量社会财富、占有大量社会资源的成功人士,确有必要通过慈善的方式向社会回馈,通过兴教助学、扶贫助危、保护环境、发展文化等公益项目,让更多社会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分享到社会财富。这也事实上确立了名人、富人的社会责任,放眼世界,名人富人确是社会慈善公益捐赠的主要来源。从这个意义来说,网友向马云等名人发出“逼捐”的声音,也多是出于这一期望,只是表达的方式欠妥当,同时,对慈善的理解也有所偏差,如果动辄打上“仇富”的烙印,何尝不是另一种暴力表达。

天津港爆炸并不是自然灾害,而且是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从慈善公益的伦理来讲,这并不是慈善公益应给予救助的地方。或者说,在事故调查确立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政府应当买单之前,慈善公益没必要急着越俎代疱。如,牺牲的消防队员,从弘扬社会正义的角度出发,给予捐赠并没有错,但是他们是公职人员,可以预料的牺牲,有必有的抚恤与救济机制兜底,来自社会的捐赠只能是锦上添花,相反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那才是一种悲哀。

更重要的是,但凡有大的灾害才想到让名人、富人捐款,这样的公益慈善只能说还停留在很低的层次,离慈善事业常态、常见,公益阳光普照,还有不小的差距。成熟的社会公益,名人与富人应当是通过基金会的形式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有计划、有项目、有重点的开展。事实上,在这个方面马云是走在前列的, 2014胡润慈善榜上,他以145亿元捐赠额刷新中国慈善记录。马云和蔡崇信以他们在阿里巴巴2%的股权设立了两只慈善信托基金,其中马云和蔡崇信分别占7成和3成。该基金将用于环境、医疗、教育和文化领域。

马云不乏“最慷慨”的一面未必就是刻意被人忽视,更大程度恐怕还是其慈善基金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不够大。推而广之,以其为代表的富人名人,慈善公益的规模以及运作,还没有赋予社会群体以切身的现实体验,未能彻底改变富人不“慈善”的固有印象。从这个意义来说,一有大的灾难,便惦记着富人的荷包,正是慈善的社会焦虑,我们对慈善的浅表化理解,暴露无遗。

天津滨海新区危化品仓库爆炸事件的应急处置还未结束,相关消防处理程序是否得当却已引起一些质疑,尤其是消防员最初在火场内部情况不明的形势下进入火场并用水灭火。笔者认为,对于灾难及其应对,我们确实需要系统反思,否则“多难兴邦”的命题就不能成立。但反思不能带着理想主义眼光,更不能以“马后炮”的方式进行。

大凡复杂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都是不确定甚至严重缺失的。在天津爆炸事发后,报警人员是否说清危化品种类、数量与位置,直接关系消防应急处置决策和指挥的质量。缺乏这些信息,消防部门的决策就是风险决策,无法追求最优结果。而从天津爆炸的实际情况来看,消防部门当时显然无法获得应急决策的必要信息。在此情况下,现场消防队伍就应进入现场,最起码对火情开展抵近侦察,以对现场风险进行研判、获取必要的决策信息,进行先期处置,这种做法毫无问题。

我也相信,专业消防队决不会在确知火场内部存放电石的情况下还犯用水灭火这样的错误。问题还是在于事发仓库是转运仓库,进出货物情况一时无法查清。即便弄清了货物,那么多种危化品在起火爆炸后会否发生进一步的化学反应,似乎也只有化工专家才能做出科学判断。

若要反思,我倒认为危化品储运单位应事先将储存物品的种类、数量与位置实时报送给附近消防部门,这样一旦发生事故,消防部队便可大致判定火灾性质,根据车载辅助决策系统确定处置方法。这种沟通与协调不能在事发后再开始,而须立足于常态化。只有这样,统一指挥、高效迅速的应急响应体系才能形成,战斗在一线的消防英雄们才能少流血。

消防工作意味着奉献。根据新《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队除传统灭火任务外,还承担着其他以挽救生命为核心的应急救援使命。他们365天备勤、24小时值班,从事着林林总总的繁重工作。消防工作更意味着牺牲,从1998年抗洪到2003年11月3日衡阳大火,再到这次天津滨海新区爆炸,历次抢险救灾中都有消防铁军勇对危情。这是军人的职责、荣誉与使命所在。风可以撤,雨可以撤,但他们不能撤。消防官兵用青春和热血捍卫着国家公共安全,保障着社会正常运行,这值得我们致敬和讴歌。

天津这次爆炸事件确实在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去深思,比如现有制度和资源是否足以支撑消防部队履行包括灭火在内的多样化救援任务,非职业化是否有利于消防队员积累救援经验和知识,如何强化消防部队自身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及第一响应者自我防护的技能,如此等等。虽然消防救援不可能没危险,但我们可以通过打造科学的应急救援体系而让消防人员尽量少流血。

而在反思和改进的同时,我们也决不能罔顾事实、过于理想化地对消防队伍的专业应急处理行动妄加质疑甚至指责。我们不能让英雄们流了血还流泪,理解与支持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回馈。(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