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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厅官毕国昌自曝“被三亚城管欺负得只剩裤衩”一事再现波澜。12月12日,一则名为《最新视频铁证!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文章在网上传开,这篇文章用多段监控视频证实,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与衣物被城管扣走后,并非如其自述的“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并在过程中回过一趟家。毕国昌就此事回应称,他承认自己说谎,向公众及媒体道歉。(12月13日《西安晚报》)

这则被舆论和媒体标签化为“反转”的新闻,其实顶多算是事件曝出了一些新的信息,远谈不上“反转”。毕竟,它并没有改变城管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也即事件的本质没有“反转”。而“反转”说的流行,加之舆论由此所增加的对毕国昌这一维权方式的反感与谴责,所折射出的某些舆论心态倒值得剖析和厘清。

没有人会否认,即便是维权也应该明明白白,一是一二是二。但理想状态下的道德标准和现实行动总难免产生出入。对应到维权事件中,因为对正当维权渠道的不信任,或由于维权者个人品性等差异都会影响到具体的维权方式。但纵然个人“私德有亏”也不意味着在维权上就失去了合法权利,会因而降低公权的过错程度。相较于公权的疏漏,公民道德的不足,理应居于次位。这是批评类似事件的一个价值底线,也即通常所说的“恶猜公权,善待公民”。

因此,这样的事件后续曝光后,人们的第一追问,不应该是谴责维权者的行为有偏差,而是那些针对维权者的监控画面是如何被精心剪辑并被曝光的?因为这样的疑问,已经超出了个案的范畴。显而易见的是,如果维权者是被公权力“起底”,其所折射出的“报复”心态,或将可能作用到每一个人的身上;如果个人的行踪可以随意被披露,可能被曝光的又何止是毕国昌?所以,这样的后续曝光,其实令当地相关部门陷入了更大的被动之中。

毕国昌的“裤衩维权”其实颇有点行为艺术的味道。只是因为事件一开始就被注入“厅官”的标签,而出现更多的价值纷争。但客观而言,虽然身为前厅官,即便是有夸大乃至“撒谎”的细节,其做法依然未能动用不当的权力资源,更未超出法律的边界。甚至可以说,在那样一种场景之下的毕国昌或也只是放大了自身的弱者立场,拿起了“裤衩维权”的“弱者武器”。退而言之,若其通过私下的“权力沟通”去“摆平”该事,或才是对公共利益的损耗,是最不可取之法。

从正常道德要求和维权方式来看待这样的事件,毕国昌的做法当然不值得提倡。但具体在这样的事件中,若只是一边同情其遭遇,又一边过度地谴责其维权行为,就很可能陷入一种“理中客”的尴尬之中。要看到,这则含有“反转”之意的视频的曝光,本来就预设了一种认知,即让当地城管“难堪”的毕国昌,将同样要遭受舆论的谴责和非议。如此一来,视频曝光的目的无疑就得到了满足。

如果说毕国昌式维权不值得提倡,那么更不应该收获认同和提倡的就是放大维权者的缺陷,甚至为维权者设置隐性的“道德标准”,仿佛私德有亏,就不配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做派。本质上来说,一套正常的维权体系下,普通公民和维权者本无需在维权上“花心思”甚至是“不择手段”。就此而言,毕国昌式维权得以发生,不过还是整个社会对于正常维权渠道信任度不够的一道缩影。而当务之急,三亚相关部门需尽快对这段视频的来龙去脉给出一个明白的说法。(朱昌俊)

在公众以为“握手言和皆大欢喜”后的第四天,退休厅官毕国昌自爆“被三亚城管欺负得只剩裤衩”事件再现波澜。12月12日,一则名为《最新视频铁证!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文章疯传网络,文章用多段监控视频证实,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与衣物被城管扣走后,并非是“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其间还回过一趟家。(12月13日《京华时报》)

一个“被欺负得只剩下裤衩”的厅官,把三亚的城管执法问题揪到舆论场的台前。这些年,著名的“东北省三亚市”口碑不算纯良,那么,再加上一个穿大裤衩、套游泳圈的老人实名指控,实在是容易让人习惯性踩两脚。

故事至此不是结束,而是堪比《芈月传》般诡谲旖旎的开篇:比如对于地方部门来说,12小时候便通过人民网海南视窗和新浪微博@三亚发布正式回应,以长微博公开致歉。青岛大虾事件后,有这样的姿态,确实令人服气。又比如当事人毕国昌始终以维权斗士的姿态,表达着弱势者对城管野蛮的愤怒,曾称“将起诉城管,索赔1元”。这话让纯良的民众热血沸腾。

不过,双方的姿态显然并不如最初的面目般光鲜明丽。比如先是有“人”抛出《小城管给厅官大人的一封公开信》,逻辑缜密、言辞谦抑,虽假借“城管当事人”之口,但依然堪称危机公关的绝佳范本。读者忍不住感叹,城管的水准都到了这个田地,中国城管队伍该是怎样的藏龙卧虎呢。接着,便是彻底绝地反击的《最新视频铁证》一文。观众只想问一声:这三段甚至包含了“市政府大门前监控”的视频,是随便哪个血气方刚的三亚市民能轻松拿到手的吗?至于毕国昌先生,终于致歉,终于称当时想通过舆论的方式维权,所以在叙述时“有所隐瞒”,想“事情大一点,能获得更多人的关注”。这究竟是“有所隐瞒”还是“有所表演”,相信新闻出身的当事人心里洞若观火。你看,不明真相的舆论,再次为别有用心的“炒作维权”站台,成了过度攻击城管方的一枚棋子。

偶像剧里说,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吗?是的,可怕的不是虚情假意的道歉,而是明知虚情假意会被戳穿,仍用这种致歉的姿态敷衍民意、调戏舆情。有几个问题太值得好好追问了:一则,顺着莫名其妙流出的视频监控,督请地方部门顺带着查查当初的“美文”。很多本“不该为外人道”的细节,是怎么来路不明地流布于网络的?起码相关部门有必要自我澄清,对于毕国昌先生的暗地反击,究竟有没有动用公权。二则,一个深谙真实如生命的老新闻人,一个身怀信仰的厅官,在维权这件事上如此粉墨登场,仅仅“致歉”二字就点到为止?

真相有待继续辨明,不过,共识已然清晰:一个法治社会,如果手段可以忽略不计,那么就不要谈程序正义;一个限权时代,如果合法伤害权可以信手拈来,那么就不要谈什么现代化的公共治理。既然依法维权,自己就要守法;既然虚怀若谷,就不能下三滥。如果正道不昌,如果暗流汹涌,就算是厅官或地方部门桀骜胜出,终究也是丑闻一桩。没什么值得庆幸,更无法被正义所原谅。

“厅官三亚维权事件”刚刚以城管道歉告一段落,却在几天之后又起波澜。12日,一则名为《最新视频铁证!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文章在网上传开,其中多段监控视频证实,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与衣物被城管扣走后,并非如其自述的“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并在过程中回过一趟家。毕国昌就此事回应称,他承认自己说谎,向公众及媒体道歉,但这些改变不了三亚市城管执法不当的本质。

毕国昌究竟是正当维权还是刻意炒作,在短短几天内的新闻呈现里可谓一波三折,博尽眼球。尽管毕国昌本人已经承认说了谎,但事情的真实经过恐怕依然未能彻底明晰,比如,作为证据的视频来自哪里,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点突然出现,是否涉及违规越权等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与澄清。换言之,这件事“还没完”,新闻或将继续跟进。

媒体做追踪连续报道很常见,一些仍在进展中的事件客观上也需要后续报道,但频繁曝出事实性“反转”,绝不是正常现象。“反转”推翻了之前的报道,意味着之前的报道是不真实的,对于知晓前后经过的人而言,很容易产生新闻报道不严肃的不良印象,而那些没有再跟进的读者观众,可能永远也不会了解真相了。

网络传播的节奏越来越快,一些所谓热点事件常常在一夜之间成为舆论焦点,却在短短时日之内一再出现颠覆性爆料,改变人们对整件事性质的认识,让不少网友感叹已经不知道该相信谁。造成这样的局面,媒体要在很大程度上负责任。作为专业的信息传播媒介,媒体承担着向大众展示真相的重要责任,尤其是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现代社会,媒体有义务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分辨和检验,力求呈现出最准确的真相。

值得注意的是,“反转”的一再出现,透露出目前一些媒体的浮躁作风。一些媒体在信息来源上显得过于轻率,缺乏谨慎求真的责任心,盲目转述所谓的当事人、见证人或不明身份的知情者提供的信息,有的甚至直接将网帖信息当作新闻事实予以报道。严格来说,这些信源只是线索,能否构成新闻进行发布还需要经过多方核实,但一些媒体出于追求效率或者传播效应等原因,一味求快求博眼球,将事后“追踪”或者“更正”视为常态,试图规避报道失实的责任。

遗憾的是,错误信息一旦发布,就不可能再收回修改,尤其是已经引起舆论强烈反响的事件,再通过事后改正也不能平复造成的影响。媒体的责任意识不强,对追求真相不敏感不执着,还可能被一些人钻空子利用来误导舆论,对媒体、当事方和社会而言,后果都很严重。信息跑得再快也不能快过事实本身,与其把报道失实的风险留到日后,不如严格把好每一道关,避免“反转”一再上演。

【毕国昌用“裸奔”来引起舆论注意,用说谎来夸大自己的遭遇,本质上,这仍属于斯科特所说的“弱者的反抗”。】

自退休官员毕国昌自曝“被三亚城管欺负得只剩裤衩”以来,该事件已经过去了一周,但到现在,事情还没有结束。近日,一则《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最新视频铁证”被曝出后,一些人根据视频画面,认为该事件出现“大反转”,进而指摘毕国昌的人品。毕国昌也承认自己存在说谎行为并向公众道歉。

从一个接受城管道歉的受害者,到面向公众与媒体的致歉者,一周之内,毕国昌的角色转换得有点快。而这无疑要拜那个最新监控视频与部分网友的“反转”所赐。说具体点,毕国昌致歉,源于外界对他的挑刺。

虽然,现在根据三亚官方的说法,“尚不清楚监控”来源,但不论其来源于私人,还是从官方流出,这条极力证明毕国昌打车去市政府、中途回过家的视频,仿佛本就是为证明毕国昌撒谎而“量身定制”,暗含着一种动机论。但平心而论,尽管毕国昌在维权过程中,有虚饰夸大的成分,但这并不能掩盖三亚城管执法方式上的简单粗暴,也无碍于毕国昌是一个受害者的事实。

毕国昌在公共空间撒谎的确不对,但他为达到维权目的,编造夸大其遭遇,也是为了制造一些眼球效应,以更快实现其维权目的。作为有多年媒体工作经验的媒体人,他深知一介平民在遭遇公权不公对待时维权的艰难,用惯常方式维权,最后可能不了了之。所以,他用“裸奔”来引起注意,用说谎来夸大自己的遭遇,本质上,这仍属于斯科特所说的“弱者的反抗”。

就此来说,纵使毕国昌的维权方式多有瑕疵,我们仍不可苛责于他。恶猜公权,善待私权,从来都应该是公共生活的基本伦理。媒体在传播此事的过程中有意无意给毕国昌打上“退休厅官”的标签,改变不了毕国昌弱者维权的性质。对此事最好的做法,不是揪住毕国昌维权瑕疵不放,而是应该反思,为什么普通百姓遇到麻烦,不是通过正常渠道维权,而是不惜以近乎受辱的方式来博出位。对维权者最好的尊重,不是为了不浪费自己的同情心,对其百般挑刺,而是应该思考,怎样不让一个人用非常规的方式就能实现维权。

□王言虎(媒体人)

【这是一桩没有无辜者,也没有最终赢家的荒诞事件。由于当事双方从最开始就共同打下了歪斜的地基,以至于媒体、舆论越是不断地投注热情、添砖加瓦,就越是盖起一座扭曲到荒诞不经的歪楼。当然,即使面对这样一起双方有错的事件,似乎也不该“各打五十大板”。而按照双方角色的不同,更多的板子还是应该打到公权一方的身上。】

“厅官裸奔”事件本已渐趋平静,涉事城管登门道歉,受辱“厅官”笑脸相迎,一桩中国式的轰动事件,眼看有望以中国式的皆大欢喜落幕。

然而,时隔数日,一则插播了几段监控视频的文章开始在网上流传。文章和视频重新勾勒出涉事“厅官”毕国昌发现衣物被城管收走后的路径——并非如其自述的那样顶着行人诧异的目光步行到市政府“请愿”,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而且其间还回家取来相机,刻意制造轰动的意图相当明显。

视频发布,舆论再次被搅动。一桩忍辱维权的事件,染上故意营造悲情、制造轰动的污点,使公众对“厅官”的诚实产生怀疑,对事件的性质也开始出现不同看法。

在这件已经严重扭曲变形的事件中,已经没有无辜者,涉事城管和毕国昌双方,都犯下了难以宽宥的错误。

首先,作为一位长期从事新闻工作,而且担任领导职务的“厅官”,显然应该知道真实在新闻传播中的重要价值。尽管已经退休多年,但从他写出文章并委托朋友在网上发布那一刻起,就应该意识到这实际上就是一次新闻传播,而且很可能引起广泛的影响。为此,保证自己所述事实的真实性,与其以往从事职业新闻报道时,应该并无二致。视频曝光后,毕国昌向公众表示歉意,并称当时他想通过舆论的方式维权,所以在叙述时“有所隐瞒”,想“事情大一点,能获得更多人的关注”。这样的想法、做法,出自一位普通的退休老汉尚可理解,但出自一位曾经的职业新闻人,则让人难以接受,并从一开始就为这则轰动事件打下第一块歪斜的地基。

而在当事的另外一方,一面是涉事城管和当地政府在媒体见证下的公开道歉,另外一面则是网上出现的来路不明又颇为诡异的文章,为涉事城管曲意辩护。先有诉诸悲情的“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继而有揭露事件“真相”的监控视频。每一次出手都精准地戳到公众的敏感点,并成功地扭转了对城管不利的舆论倾向,堪称谙熟网络舆论规律的高手。说这样的高手出自对城管热心相助的“三亚市民”,估计没有几个人会相信。目前,涉事的政府部门坚称,不知道被披露的监控视频出自何处,但舆论完全有理由怀疑这些视频出自政府设置的监控设施,且由政府某些部门故意泄露,以图扭转对自己不利的舆论。事实上,当事人毕国昌和部分关注此事的媒体,已经就此提出质疑,认为先后发布了“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和监控视频的微信公号“三贱客”,就是当地政府直接或授意开设的临时公关公号。若当地政府不能就此做出足以服人的澄清和解释,这些猜测必然坐实为公众对政府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强烈不满。

应该说,这是一桩没有无辜者,也没有最终赢家的荒诞事件。由于当事双方从最开始就共同打下了歪斜的地基,以至于媒体、舆论越是不断地投注热情、添砖加瓦,就越是盖起一座扭曲到荒诞不经的歪楼。

当然,即使面对这样一起双方有错的事件,似乎也不该“各打五十大板”。而按照双方角色的不同,更多的板子还是应该打到公权一方的身上。一位退休老人的做法即便不当,也毕竟是个人性格或修养所致,但如果政府部门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不当手段,与这位执拗老人斗智斗勇,暴露的则是某些掌握公权的人的偏狭,和公权私用的制度漏洞,其对社会氛围的毒化,和对公民权利的伤害,将远大于一位退休老人的不当行为。

【在“厅官裸奔”事件中,当事人维权确实应实事求是,当地有关方面也应反思,而非掩耳盗铃。】

据报道,“厅官三亚游泳被收走衣服裸奔”事件,持续发酵,至今已近一周。这两天,又一篇名为《最新视频铁证!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帖子在网络热传。文章用多段监控视频说明,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被收走后,并非如其自述的“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在此过程中回过一趟家,照片也系摆拍。而在网上,有些转发者声称事件“大反转”。

新闻出现反转不足为奇,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动不动就想把客观事实已清晰明了的新闻,主观地反转过来。该帖以福尔摩斯的口吻,用三段监控视频、多个监控截图,图文并茂地展现、分析了老人的“丑陋嘴脸”。但作者在“自嗨”的同时,却暴露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

首先,监控录像从何而来?监控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公共场所监控,一种是个人私自安装的监控。这段反映毕国昌在多个地点所为的监控录像,就在网上引起质疑:这段录像是从哪流出的?而虑及相关公共场所监控录像的调阅权限,目前恐怕很难排除从公共部门处流出的可能。如果是由官方流出,可能性也只有两种,一是主动外泄,一是私人窃取外泄,这两者都属失当,前者涉嫌滥用公权,后者则属管理失职。

对此,监控视频画面究竟是如何泄露的,有关方面不妨调查清楚。否则,当地官方很难避免其公共形象在公众的“恶猜公权”中,进一步沉陷。

其次,曝光这些情景的同时,作出当事人打车去市府、曾回过家的揣测,并直指其炒作,合理吗?是的,或许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有夸大其词和隐瞒虚饰的地方,但这无碍城管粗暴执法的事实。换句话说,无论老人在维权过程中存在多少瑕疵,都不能抵消城管粗暴执法、相关后续部门任性处理的恶劣程度。

毫无疑问,维权也该尊重事实、实事求是,而不能以制造哗众效果为目的;但就该事件而言,就算坐实了当事人采取了网曝常用的行为艺术或夸张手段,也无法洗白当地有关部门、人员的作为失当。如果某些人试图用其错误来掩盖自身错误,搬出动机论,并渲染对方的“厅官”身份,结果只能是错上加错。改正错误的方法,不是努力寻找对方的错误,不是“反转”,而是反思。于当地而言,要挽回掉分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尽力修复自身旅游环境、维权环境、法治环境上的不足。

在此次事件中,一个公民监督、曝光公权作为不当的过程饱受挫折,直到“闹出大动静”才得到解决。这里面折射的维权渠道不畅,本就值得反思;而如果监控真的来自官方外泄,客观上造成反过来曝光公民的效果,那是我们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基于此,当地或许该就监控录像从哪里流出等疑问,给个明晰交代。

□与归(媒体人)

日前,“厅官在三亚被城管弄得没尊严”的新闻让三亚城管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成为舆论风暴的中心,此事的最新进展是三亚城管两名副中队长被停职,而毕国昌表示仍未收到三亚方面的致歉,此事仍在进一步发酵之中。(12月8日人民网-海南视窗)

看来,毕国昌和三亚城管双方都有些较上劲了。毕方发出帖子《三亚城管也太欺负外地人了》,三亚城管方也发帖《小城管给厅官大人的一封公开信》。毕认为三亚城管道谦没诚意,而三亚城管则认为毕在用厅官身份施压。

民间谚语讲:会怪人怪自己,不会怪人怪别人。笔者认为,对于“厅官街头裸奔”事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对掐和较劲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双方都需静心反思,首先正视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之道。

“厅官街头裸奔”不全是城管的错。毕国昌同志应该认识到,一则,自己的确没有把自行车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下雨不是把车乱停乱放的理由。二则,在禁止游泳区域游泳,视当地的提示和警告为无物,行为比较“任性”。三则,在自行车和衣服被城管拿走后,也联系上了朋友,完全可以避免“街头裸奔”,执意“裸奔”是想要扩大事件的不良影响。毕国昌同志需反思自己是否违反了公共文明规则,处事上是否做得理智,而不能把过错全部归究于三亚城管。

“厅官街头裸奔”也不全是当事“厅官”的错。三亚城管方面应该认识到,一则,发现有自行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完全可以用温和柔性的办法督促当事人纠正这类不算大的过错,而直接剪断车锁,扣留车辆和衣服,方法显得简单粗暴,易于激化矛盾。二则,应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保证执法过程无瑕疵,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全程录像,避免出现扣押物品没有清单和物品不清楚的情况。三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应给予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渠道。三亚城管方面需反思事件中是否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而不能把过错全部归究于当事人。

“厅官街头裸奔”事件,反映了当前城管执法中和游客在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消除城市不文明现象,要靠大家的努力。特别是对典型事件的当事双方而言,更需从自身角度进行反思和改正,深刻汲取教训,提高文明素养,而不能把心思精力放在对掐和相互较劲上。

12月4日,退休干部毕国昌在三亚游泳,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最后半裸回家。

12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发文称,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扣走,致其仅身穿裤头,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三亚市官方7日凌晨就此事向媒体通报称,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深刻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12月7日新华网)

作为“候鸟一族”的毕国昌老人,没想到却在三亚海滩的一次游泳时变成了”惊弓之鸟“: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扣走,不得不仅穿裤衩,在众目睽睽之下,狼狈步行近5公里路回家。可以想见,置身于如此尴尬的场面,游客哪里还有闲情逸致去欣赏“海天一景”,就连一个游客的尊严,也被剥得只剩“裤衩”了。

从表象看,有关部门将此结论为城管“处理不当”似无不妥。然而,那光天化日下的近乎赤裸、以及刻骨铭心般的奇耻大辱,已远非“处理不当”可以释然。何况,让人痛心的,不仅是执法过程中的“不人道”,更有其处置过程中的冷漠。譬如,毕国昌老人曾第一时间报警并不间断拨打相关热线求助,也第一时间得到回应。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尽管有警方协调及市长热线督促,但重返现场的城管队员仍拒绝退还衣物,满口答应到现场的城管负责人也屡屡失言。不知是相关部门协调流于形式,还是当地城管“不服管”?哪怕毕国昌老人“裸奔”在大街小巷乃至市政府院内近四个小时,仍然达不到取回衣物的愿望。

城市管理,当然需严格执法,但更要以人为本,譬如,毕国昌老人载有衣物的自行车,原本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只是忽遇下雨,才挪到了凉亭下,何况前后不过一小时。按照常情,知晓天气变化的城管,对此应予体谅。即便严格执法,装载罚没物品的城管执法车不是有高音喇叭么,提醒一下车主有何不可?就算无人应答,也可柔性执法,代其将车移至停车位,至于把人家的衣物搜走么?

再如,城管执法中的及时纠错真就那么难,非得媒体曝光才能有所作为吗?譬如,报警求助及拨打市长热线都无法解决的事,却在当天晚上老人愤而上网发帖后出现逆转:次日上午9时许,原本坚持要老人自取的城管人员,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亲自将老人的自行车及衣物送上门来。7日凌晨,三亚官方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的结果也迅即向媒体通报。结局看似圆满,但一件按理并不难纠正的执法过错,非得迫于舆论压力,而不能通过正常程序纠错,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反思一下,若当地警方乃至市长热线接到求助后,不止于反馈给城管部门,而是始终介入、全程监督并及时反馈,毕国昌老人还会“裸奔”么?

位居中国四大一线旅游城市“三威杭厦”之首的三亚,被誉为“拥有全海南岛最美丽的海滨风光”,向有“东方夏威夷”之称;而全国空气质量最好、人均寿命超过80岁的美誉,更让其当之无愧跻身全国最长寿地区。不过,相信没有任何一位游客,愿意在沐浴海滨风光的同时受辱“裸奔”。显然,类似让毕国昌老人“裸奔”这样的“风景线”实在有损三亚声名,因为,比之良辰美景,对游客的人性关怀更为重要。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12月4日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车被没收,致使其仅身穿裤头,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最后“裸奔”回家,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我跟城管局的吴队长讲:我这是叫你们欺负到家了,只剩下裤衩了。”当地政府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作出深刻检讨,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新华网12月7日)

平时城管扣个自行车根本不叫事儿,但是,因为有了“城管与厅官”的新闻要素,有了“只剩裤衩”的吸引眼球的情节,迅速成为引人关注的公共事件。由此引申而出两种普遍观点:其一,城管执法太任性,干部尚如此对待,何况百姓?其二,面对厅官申诉,又是公开道歉又是城管停职,可如果对方是普通百姓,政府态度会怎样?

其实,城管执法时面对的只是一辆普通的自行车,并不存在厅官与百姓的分别;反过来,如果确知是厅官车辆,仍旧严格执法,难道不正是公众所期盼之执法公正吗?“干部尚如此对待,何况百姓”的言论本身站不住脚,无非是为了痛斥预先设定的“坏城管”形象,而作出有利于自我解释的虚幻假设。所谓“只认罗衫不认人”,上述评论逻辑中厅官身份的代入,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过度阐释。

只不过,当地在后续处理时,又到底是公正地就事论事,还是“只认罗衫不认人”呢?既然附近有划定的自行车停放线位,厅官为自行车免于淋雨而将其锁在凉亭柱子上,事后以“法无规定皆可为”来否认违规停放,我是不敢苟同的。问题出在执法程序上——在车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剪开锁链扣车拖走且无任何告知动作,显然不妥。可话说回来,平日这种不规范执法多了去,都问责了吗?

你看,公众在评价一件事情时往往容易代入当事人身份,而政府部门在处理某一事件时同样难免“只认罗衫不认人”。如此左一扭来右一扭去,事件本身到底如何,好像反而不再重要,全是基于当事人身份的过度阐释与特事特办。此情此景,评价既难言公允,处理更难言公正。

事实上,网友借退休厅官“裸奔”,一味声讨城管,一地鸡毛之后什么也不会留下;同样,政府处理若不较真于事实本身,只作问责,看似足够严厉,实则并无原则,既有损执法公信,又会给在一线执法的城管造成困惑:遇到违停自行车,到底该管不该管?毕竟,扣到厅官自行车的概率很低,扣车导致车主“裸奔”的概率更低。

就事论事地说,厅官随意停车本身是不合适的;其次,城管执法程序确有不妥,但造成厅官“裸奔”结局本身不可预料,更无法作出“干部尚如此对待,何况百姓”的推论。背后的真正问题,应该是城管是否有权可以随意扣押他人物品,以及扣押物品应该履行怎样的合法程序。这就涉及立法问题,在全国层面并没有一部完整的城管法。倘若这个问题解决了,那就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既无关车主是否厅官,也无关“欺负得只剩裤衩”。

自北方赴海南岛过冬的“候鸟族”、退休干部毕国昌在三亚游泳,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剪断链锁拖走,最后穿着一条短裤穿街走巷回家。毕国昌托朋友在网络发文讲述经过,舆论反应强烈。当地政府部门非常重视,处理相关人员并公开道歉。但据《法制晚报》等媒体报道,毕国昌本人并没有收到任何人的直接道歉。

本质上的“一件小事”,因为得不到及时回应与处理,结果闹得全国舆论一片喧腾。涉事地方的公权力部门大举动员,甚至凌晨1时22分还在给媒体传通稿、发布微博,态度很诚恳,处理乱作为城管也不客气。

但令人不解的是,发起投诉的毕国昌,有名有姓有住址,如果当地政府部门认定城管执法不当,道歉为何却不面向直接当事人?一件小事闹成了公共舆论事件,回应舆论确实必要,可首先应该回应的,是当事人的诉求,首先应该解决的,是当事人的问题。

细想一下,这种事情闹大之后的应急公关似乎成了很多地方公共管理、社会治理方面的常态。大家记忆犹新的是,今年国庆长假期间,有南京游客在青岛点了份蒜蓉大虾,被店老板以每只38元计价。被宰游客向警方、物价等部门投诉,均遭推诿,消息上网变成热点新闻之后,当地政府认为抹黑了“城市形象”,马上雷厉风行地进行查处。

但这与其说是“为人民服务”、回应民众诉求,还不如说是回应舆论。舆论受到高度重视,危机被及时公关,唯独人们的权利被忽视甚至漠视。这是一种异化了的形象观。现在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地方形象,甚至提高到了地方软实力的高度。于是,形象营销、形象公关成为显学,在国内外大媒体和形象平台打形象广告,组织干部进行危机公关和舆论应对,都很常见。不能说这样做不对,但如果漠视民众权利,不真正解决问题,只在乎舆论和危机,那就是本末倒置。

有媒体报道称,疑似被处罚城管人员在网络发帖,表示“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如果类似的执法不当在平时是常态,得不到及时纠正,仅仅因为事情闹大了才严肃处理,对执法人员就起不到警醒作用。他觉得自己只是倒霉,又何来举一反三,何来真正的反思,何来对群众的敬畏。

人是发展的唯一目的,若是地方形象重要,那人作为“本”只会更重要。地方形象,最终不是靠营销来的,公关来的,而是来自于良好的治理,来自于人的感受和口碑。有关部门回应舆论、公关危机的那份果决与高效值得肯定,但这种果决与高效更应当体现到为人民服务的方方面面。群众日常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投诉无人理会,办事总是肠梗阻,权益受损只能忍气吞声;出了问题,形象至上,受到羞辱和损害的人倒无关紧要,甚至成了麻烦制造者,成了不受欢迎的人,要被特别盯防的人。这样的形象,有任何真正的价值吗?

危机公关、舆情处置、形象营销,只是政府工作、发展推动的一种辅助手段。政府工作的大道是摆正权力与人民之间的位置,把时间、精力和其他一切政府资源用在日常的为人民服务上,再严肃的执法其实也是服务。不要等到舆论喧腾,政府工作生生变成一场接一场的舆情处置。

出身央广的退休干部毕国昌在三亚遭遇“半裸奔”之后,面对三亚天涯区政府煞费心思折腾出来的文字游戏,拿出了唇枪舌剑般的看家本领,他在回应中表示,道歉不能“隔空打枪”,这种道歉“我概不承认”!

处理意见是如此措辞的,“经查,天涯区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天涯区政府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深刻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不是不足,是一定的不足,意思是有不足的地方。你懂的,就是不完美的意思。由此可以推测,这个歉,能道出多少诚意的警示意义来,便可想而知了。

说实话这事如果搁普通老百姓身上,连新闻都不是,更别说调查处理了。关键还是城管这次惹了位坚持要讨个说法的退休记者。但很奇怪的是,这次的舆论情绪发生了巨大变化。很多人起初一听城管又欺人了,后来一听原委,就乐得不行了,也有人直呼“城管终于做了一回好事”,告诫毕国昌在天涯区的处理意见面前“应该知足”。可见在官员和城管遇到矛盾冲突的时候,很多人还是愿意挺城管。这种有选择性的同情与站队,非常不理性,也没有法治的定力。

用更高的守法标准来看,毕国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一位。再是凉亭里有人在打牌,再是旁边也停有一些电动车,甚至再是周围并没有任何禁止停车的标志,把自行车停在供人歇息的凉亭里,毕国昌恐怕还是应该多少有些顾忌的。但毕国昌的衣物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城管执法时当然是一眼就能看到的。这就意味着明明知道这么处理,等同于让人上不了岸。这种执法行为,就不是有没有体现人性化的问题了,而是有没有人性了。

很不幸,三亚城管这次遇上的是有过话语影响力的退休记者。毕国昌没有像平头百姓一样打掉牙齿往肚子咽,而是在“不停地向三亚市长热线求助未果、城管让其自行去城管局取被扣押物品”时,任性地身穿短裤、赤条条挂着游泳圈,徒步走到市政府,给了三亚市一个下不来台的尴尬。

毕国昌这是用被迫无奈的野蛮方式,表达对野蛮执法的强烈不满。可能与众多百姓所表达的抵触甚至反抗情况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更多地支撑他抵抗情绪和力量的,还是他的背景。这条新闻的看点也正于此。三亚这次粗暴执法,枪口撞在了退休记者身上,实际上是将他视作普通百姓来执法的。如果没有粗暴、只有执法,那么,一碗水端这么平,也是好事。但关键是一听说是这么个来头,碗里的水晃荡了,原先牛皮哄哄所坚持的也不坚持了,最初的绝对正确也觉得多少有些错了。一个执法部门,把执法的权力玩弄到这个地步,旁观者看着不以为丑、反以为勇,这种实用主义的思维,是无助于城管执法这把尺子能够拿捏到位的。

今天你无原则地为城管执了一回领导的法而叫好,明天你被粗暴的执法找上门来时,你要想的公正公平与人性化,便会离你远去。三亚“隔空一枪”,千万别以为你就不是受害者。

  毛建国

12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发文称,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收走了,多次交涉无用,致使其仅身穿裤头,最后犯病回家,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当地回应称,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作出深刻检讨,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相关报道见A10版)

针对这一事件,有人质疑当事人也有责任,比如在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旅游的地方游泳——这都涉及素质的问题。对此,当事人有自己的解释,比如说停车位置并无明显的禁停标志和告示——法不禁即可为。真相到底如何,相信会有进一步的解释。但是,即便当事人不对,难道就可以这么执法吗?

官方回应称,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的自行车“违规停放”,因为“没有找到”人,依据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理。这么做看似体现了按章办事,可执法人员难道没有看到车筐内的衣物,没有想到当事人可能的尴尬吗?新闻继续看下去,当事人不停致电三亚市长热线“12345”,称“自己只穿一条泳裤,无法回家,希望城管能尽快归还自己的衣物”。可城管人员迟迟没有出现,以致“绝望地光着身子,从三亚市政府一步一挪地踱回家”。

孟子讲,“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在此基础上推己及人,得出了一个结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回头来看,如果执法人员有着基本的恻隐之心,还会把当事人的衣物连同自行车一起“暂扣处理”吗?如果有基本的恻隐之心,接到当事人的诉求信息后,还会让当事人苦等不至吗?“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这种恻隐之心,是文明执法的基本内涵。当地官方回应称,“天涯区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其意正在于此。

相对于过去,现在执法者的守法意识大为增强。但冷冰冰的制度,碰到的是活生生的人,执法者自然也应该有情怀,有恻隐之心——这是文明执法的应有之义。可在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有些执法者以严格执法为由,自以为目的正确,把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弃置一边。在有些人看来,虽然有些执法过于苛刻,以百姓之心思忖,换位思考一下,可能也会觉得让当事人尴尬有些“于情不理”,但这么执法不违规不违法。有些人心里可能会想,“随便你们告,我们也不怕”。有些人甚至会想,谁让你们做得不对的,就是要让你们感到疼痛,从而下次不敢。

在这一事件中,执法者有没有丢失恻隐之心?这是不言而喻的答案。而且不仅是城管,三亚市长热线“12345”也需要反思。当事人称,在求助“12345”时,能够感觉到工作人员在认真记录,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如果工作人员多一些恻隐之心,第一时间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何至于让当事人在无望无奈中“被欺负的只剩下裤衩了”?这也在提醒我们,恻隐之心并非执法之敌,实是执法之友,是执法者乃至所有政府人员,必须具有的基本情怀。

鲁迅先生曾言,“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于执法者而言,这里的“立人”,既包括“莫以百姓可欺”,还包括“自己也是百姓”。体现在执法中,要真正以百姓之心为心,多一些恻隐之心,把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落到实处。在这一事件中,三亚城管错就错在丢了恻隐之心。如果当事城管多一些恻隐之心,还会有现在的备受指责吗?

【此事的基础事实就是毕国昌违规停放在前,城管不当处置在后。本为小事件,却发酵成大舆情。这背后的根源,并不是老人违规停放有多恶劣,也不是城管的处置不当有多糟糕,而是双方的维权悲情牌。】

著名的“东北省三亚市”又进入多事之冬。随着越来越多的候鸟老人飞来这片热土,三亚市区人口激增,地域冲突和文化冲突也同样激增,城市管理的难度直线上升。过去的48小时里,微信朋友圈和众多新闻客户端被三亚一位仅着裤衩、颈套泳圈的老人刷屏了。

这位老人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而这张颇显悲情的照片则出现在一则名为“三亚城管也太欺负外地人了”的帖子中。据毕国昌自述,12月4日下午,他在三亚市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衣物和车辆均被城管扣走,致其身穿裤头徒步街头,经过多次交涉均未取回衣物,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

7日凌晨1点45分,三亚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三亚发布就此事通报称,事发时毕国昌车辆违规停放,因当时找不到车主,执法人员依规对车辆进行暂时扣押。三亚市天涯区政府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就此事作出深刻检讨,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

也是在7日,有疑似涉事城管队员在网上发布《小城管给厅官大人的一封公开信》,称自己因此事被停职,工作恐将不保。“小城管”在承认自己确有执法不当之外,直指“厅官”多项违法:一是该自行车违规停放,并锁在市政设施的休闲凉棚柱子上,而不到3米远的地方就是规划好的两轮车停车位;二是城管曾在现场喊话寻找车主,并等候约10分钟还是无人认领,才将这辆违规停放的自行车暂扣。

在对事件细节的描述上,这封“公开信”与三亚市委宣传部的官方回应颇为一致。昨日毕国昌的最新回应也间接证实了自己存在多项违法:如自行车乱停乱放、在非游泳区游泳等。当然,城管执法同样有不当之处。比如,对自行车的查扣,依规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并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就算查扣时当事人不在现场,城管也应履行基本的告知义务——不管是委托告知,还是留置告知。总之,执法者要承担起程序性义务。而在毕国昌多番投诉后,城管的应对也有不够人性化之嫌。

居中而论,此事的基础事实就是毕国昌违规停放在前,城管不当处置在后。本为小事件,却发酵成大舆情。这背后的根源,并不是老人违规停放有多恶劣,也不是城管的处置不当有多糟糕,而是双方的维权悲情牌,直接将一宗小事件推向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不少网友对毕国昌发出了这样的质疑:游泳时有朋友陪同,拍悲情照时也有朋友陪伴,为何不让家中的老伴或朋友送来衣服先穿上?为什么非要仅着裤衩在三亚街头裸奔4小时?当然不是这位老人要自取其辱,而是他有意要借助自己的裸体对三亚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屈辱式示威”——或者说,这是另一种主打悲情的“身体维权”。另一当事方“小城管”在自述帖中口口声声“厅官大人”亦属同理。你厅官裸奔,我城管示弱。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为何非要悲情维权,或许就在于不悲情无以有效维权。裸奔也好,示弱也罢,用最被动、最无尊严的方式,表达的是他们的最无能为力。

“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可惜,悲情维权的三亚“候鸟”,从始至终没有认过错或道个歉。三亚官方的处置也一味要求城管“深刻检讨”,并迅速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至于停职的理由,却未见任何说明。若悲情维权能扩大“战果”,维权也就难以回复常态了。三亚市正在进行旅游环境的新升级,这要升的级,恐怕就包括了应让悲情维权成为过去式,让市民或游客即使穿着衣服,也能有效维权。

【三亚“厅官裸奔”事件也证明了,当一些治理者在随性执法中羞辱公民尊严时,其实更是在羞辱自身。】

据报道,12月4日,退休厅级干部毕国昌在网上发帖称,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收走,致使其仅身穿裤头,他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求助,虚脱两次都未等到承诺将赶到的涉事城管队长,之后近乎“裸奔”4个多小时回家,遭到不少路人哄笑、拍照。此事引发广泛关注。7日凌晨,三亚官方回应称,涉事城管已被停职,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

按照当地官方表述,涉事城管“暂扣”毕国昌的自行车,乃是“依据三亚湾相关管理规定”,即便有错,也只是不够“人性化”。可粗暴地顺带“没收”了游泳者衣物,听任一个“候鸟”老人袒露于大庭广众之下,来来回回游走于海边、闹市、政府,并“裸奔”几个钟头,其粗糙执法行为的后果仅是所谓“不便”吗?即便依照城市管理规定当事人也有违拗越界之处,管理者也当依法执法,带走“违停”车辆前尽量告知被执法人,若非扣押不可给出扣押单。又何至于大动干戈,让其落到无衣遮羞的尴尬境地?

退一步讲,当事人后来几番申诉、反映后,若相关部门能迅速行动,尽快将衣物等还给他,或许也能让事情还有转圜余地。可不论是他事发后多次致电市长热线表达诉求却无果,还是到市政府院内求助后,遭有关城管队长爽约,都以救济渠道失灵加深着这种羞辱。

由此可见,问题根源并不在于什么“人性化执法不足”,而在于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其对公民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什么“不便”,而是种尊严辱没。这也是为什么,该事件能引发舆论共鸣:尊严之于人,正如生命一样宝贵。我国宪法就已明确,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而没收衣物式的执法,客观上就造成了对尊严的羞辱。

公民权利与尊严,不是虚幻的说辞,而是经由具体事件、个案来编织和呈现的。这其中,鉴于权力与权利的不对称,最需要警惕的就是来自行政权力的挤压。而文明社会,执法有其明晰权力边界和纠偏机制,也是为了避免这种挤压。

反观“厅官裸奔”事件,可称一错再错。末梢执法环节上,随意收走衣物已属违法,而其后各个有可能纠偏的地方,如市长热线、城管反馈系统等全部失灵,直至毕国昌发文质疑,其网曝在厅官身份加持下成为了公共事件,当地有关方面才急匆匆地连夜回应。这既暴露出当地在公共事件应对上的举止失措,也反映出对损害公民尊严行为的不以为然。

当公权力在随性中羞辱公民尊严时,其实更是在羞辱自身。在网上,很多网民解读时,着重突出涉事几方的身份标签,并认为厅官身份跟受辱遭际、维权靠“网上曝”行为之间形成了某种反常图景,这或许有些偏颇,但个中隐含的权利焦虑不言而喻。得看到,三亚在2012年因天价海鲜事件被曝光,而陷入空前的舆论危机,尽管当地事后开展了专项整治,可眼下的“厅官裸奔”事件,又令其多少营造善治氛围的功夫打了水漂——虽说起初犯事的只是执法具体行为人。

无视公民尊严的执法执的不是法,而是倨傲姿态。而任何治理动作,都该有着对权利的尊重。若一些治理者在挤压公民权益问题上少有忌惮,在处置侵犯游客利益的问题上又明显乏力,那公民“身心被羞辱”之下,也会以不信任或声讨方式令其吞下“羞辱”之果。

□胡印斌(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