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医院内产妇和婴儿先后死亡 院方称赔偿最多5万
四点疑问
熊旭东发现医生竟然修改重要的记录指标,而医院称是“医生个人行为”;医院解释羊水破裂35小时后才打催产针是正常的;而业内人士则说,一般情况,需在24小时内。
“产妇手册”遭修改?
熊旭东手头的多份书面检查报告中,一份《泉州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遭到修改,引人注意。
这本小册是应光前医院要求,7月29日从梅山卫生所领取。领取时考虑到牟伦英39岁,已超35岁,属高龄产妇,卫生所在册子的封面盖上了标有三角红色印章,标明“高危”。
小册中有大量表格,是医生填写的孕检数据。
“我老婆入院时,医生是知道她是高危产妇的”,熊旭东说,“但是人死后,上午我看见医生坐在办公室里,改这本册子的内容”。记者翻开“手册”,发现在孕检表格中,“高危评分”一栏及产后血压、出院时间等多处,都有明显的人为修改痕迹。
就此,洪副院长称,“可能是医生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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