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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私自购买mp3 家长索退商品成功
www.fjsen.com 2011-08-18 11:41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未成年儿童瞒着父母,私下里拿钱购买mp3,家长发现后要求商家退款竟遭拒绝。家长与商家的行为,谁更合理、合法?近日,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儿童消费纠纷。

市民张女士有两个年龄分别为8岁和12岁的孩子。前段时间,两孩子偷偷拿了家里的钱,并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到黄龙街道一数码商店购买了两个均价为120元的mp3。事发后,张女士认为小孩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大件商品,于是来到该数码商店要求退货,但店主认为“mp3已经被使用,退货影响再次销售”,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张女士在无奈之下,向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投诉。

工商人员经核实情况后,认定:8岁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MP3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数码店应予以退货;12岁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MP3的行为效力待定。最终,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数码商店退还了120元给张女士,而张女士则同意购买其中一个mp3给孩子使用。

暑假期间,正是孩子们消费活动的高峰期,记者再次提醒家长们,要多注意孩子们的消费行为,并对此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监督,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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