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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龙文幼儿园新规:60分以下不合格 叫停办学
www.fjsen.com 2011-08-26 16: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龙文区发改局、教育局等部门曾联合发文,明令禁止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收取空调费等多项不合理收费。昨日,记者从龙文区发改局了解,“龙文区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考评细则”已出台。细则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将对幼儿园价格违法情形实行扣分制,分数实行百分制,幼儿园所得分数与《办学许可证》年审挂钩。

80分以上为合格,可通过年审;60~80分为基本合格,只有经过整改并验收后,才能通过年审;60分以下为不合格,将不予通过年审。细则适用于龙文区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班)及学前班、托儿所。

扣分事项详解

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和规定的代办费外,再收取其他费用,将扣2分。

制定或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时,未向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送成本核算、报备表的,每个单项扣5分。

报备收费标准未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通过或超过报备标准收费的,将扣10分。

代办费超过省幼儿收费规定的代办项目、代办项目的收费未单独立账、未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未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的,每个行为扣2分。

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采取按月收取,跨月预收将扣2分;伙食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若支付其他间接费用,扣3分;伙食费没有逐月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期末时未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每一项将扣2分。

幼儿园要做好台账,未按照规定设立财务账簿、财务报表的,将扣2分;未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未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布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一律扣3分。

被媒体、网络、家长举报,经区发改局或区教育局查实,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扣5分;违反有关幼儿园收费管理规定,被区发改局查处,并给予罚款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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