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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学习贯彻《实施办法》
www.fjsen.com 2011-08-30 16:23   来源:省妇联    我来说两句

    福建妇联新闻网8月30日讯  落实“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要求,深化和拓宽党群共建,促进创先争优成为机关干部职工的共同价值取向。这是近日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里的一段论述。

    8月29日上午,省妇联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与会同志饶有兴趣地围绕这段论述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深有感触地说,以党建带“三建”的要求,既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更对省妇联机关党的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

    近年来,省妇联机关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建立了三级妇联互动交流、党建资源共享的平台。机关党委在惠安县惠女水库建立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基地,机关团委在平潭流水镇建立团建“四级联创”基地,机关妇委会在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泉工农妇女夜校建立妇建“四级联创”基地。初步形成了机关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党的建设和妇女事业的发展。省妇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王秋梅亲自到会学习并带头发言,她说,《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省妇联机关党委要带头学好、用好《条例》,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在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走前头、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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