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离婚后权益保障难点及其对策
www.fjsen.com 2011-09-01 09:16 来源:中国法院网
我来说两句
5、申诉和救济难
上述的种种权利总是受到侵害,但同时由于乡村机构设置、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的缺失,导致妇女们申诉控告困难,所反映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这也就使她们的权益在失去的同时也丧失得到有效救济的机会。
二、解决农村离婚妇女权益保障困难的对策
本来就处于弱势群体的妇女在这些问题中就更处于被动的地位,在离婚后失去了经济来源,又丧失了土地,宅基地等,这对他们的生活就有产生更为重大的影响。那么如何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帮助农村离婚妇女获得基本权益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尝试。
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
1、地方政府强化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制定合理有效地措施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解决离婚妇女在户口,宅基地,土地,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完善相关机构部门职能,建立监督申诉机构,让离婚妇女免于受到歧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可申诉,权益可救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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