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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6名少女侮辱同伴强拍裸照获刑 少女多次忏悔
www.fjsen.com 2011-09-09 16:06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8日从福建省高院获悉,经网络曝光后引起舆论强烈关注的沙县6少女猥亵同伴案,日前有了审判结果。沙县法院以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小清、小佳、小爱(均为化名)等人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3年10个月。

未成年少女小清,对同伴小慧(化名)在他人面前讲其私生活的事怀恨在心。2010年8月4日凌晨,小清打电话将小慧叫到沙县某酒店1009房,召集小佳等另5名同伴对她进行殴打。她们先是拳打脚踢,后来用上了各种工具。殴打了一个多小时后,她们其中几人把小慧拖进卫生间。此时,小慧全身都被淋湿。在小清的提议下,几人脱光了小慧的衣服。小清等人纷纷掏出手机,拍她的裸照。拍完后,这伙人方才罢休,将小慧送到家门口。

对小慧进行侮辱后,小清的报复心理得到了满足,另一个讲她坏话的同伴小梅(化名)也遭了殃。同一天下午,小清召集了同一伙人,将小梅骗至沙县某宾馆305房间殴打。她们把小梅的衣服脱光,用手机拍裸照,用皮带、衣架等侮辱其敏感部位。

侮辱完小梅后,小清再次打电话给小慧,要求小慧到宾馆。

害怕的小慧只好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时,这伙人还在殴打小梅。民警在小清等人的手机中找到了两名受害人的裸照。

沙县少年庭的承办法官对小清等被告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法庭教育,并制定了判后跟踪帮教的计划。她们均表示认罪服判,多次忏悔,并给被害人写了多封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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