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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六旬老翁起色心 先后三次奸淫幼女被判刑
www.fjsen.com 2011-09-27 15:23   来源: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被告人罗某系永安市槐南乡某村一六旬老翁。他见本村受害人罗某某(未满十四周岁)平常爱买零食,便先后三次以给受害人罗某某20-30元不等的零用钱为诱饵,分别在树林里、家中对受害人罗某某实施奸淫。永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多次诱奸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罗某关于被害人系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辩解不影响本案的定性。据此,该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点评:长期以来,法制教育的重点一直放在青少年身上,而忽视了对老年人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被告人罗某认为是受害人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该行为不构成犯罪,结果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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