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嫌弃丈夫赚得不够多 妻子诉请离婚法官不准
www.fjsen.com 2011-10-09 15:2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丈夫赚得不够多,不能成为离婚理由。王姓妇人嫌开货车的丈夫赚钱太少、生活费不够和很少回家而诉请离婚,丈夫说“收入不够多,但我很努力”,法官认为妻子婚前就知道丈夫工作性质,收入不丰不构成离婚理由,判妻败诉。

桃园地院调查,王姓妇人和张姓货车司机结婚12年,据王女向法院指出,丈夫开大货车,有正常收入,但从8年前二女儿出生后就很少给生活费,有时一个月给1万(新台币,下同)、2万,有时没给,根本没法养活二个女儿,且丈夫对二个女儿不闻不问、态度冷漠,也很少回家,和家人没有感情,夫妻间“经常好几个月没讲过一句话”,这种日子已持续多年,让她深感痛苦,想离婚追求自己的生活。

法院开庭时,张姓司机说,一切都因赚得不够多而起。他表示,因为贷款买车,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为了抢生意,凌晨和深夜仍得跑车,经常是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睡车上过夜,“这么辛苦都是为了这个家”,假日返家当然累趴,才会少陪孩子。

张姓司机说,除了还贷款和自己开销,所有收入都交给太太打理,他承认赚得不多,但努力为家付出,一旦贷款还清,日子会变好。

法官传10岁女儿作证,她说“爸爸很忙,很少看到,每次看到他都瘫在沙发上,一副很累的样子”,但爸爸很关心她和妹妹,会问功课和平常生活情形。

法官认为夫妻结婚十多年,相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且张女婚前就知道丈夫是司机,了解工作性质和收入,而张姓司机认真跑车,都是为了家,拿回家的不够多是因为还贷款,夫妻间并无感情破裂等问题,判决离婚不准。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